第103章 红鬃烈马(2 / 2)
他并没有开口唱,只是在台上走着青衣的身段和台步。
沈歌不胖,甚至还有些偏瘦,此时此刻显得他的身形窈窕而婀娜。
台下陈师父和李缨看着沉浸其中的他,不由得感叹了一句:“是个好苗子,只是不知道他这一身梅派青衣的功夫是从哪学的,按理来说应该出自国家京剧院那几位大家门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待在楚州,而不是京城。倘若是在京城的话,会有更好的平台和机会供他发展,到时候定是一位名角!”
“难道是有人打压?”
李缨问道。
“不知道,”陈师父摇了摇头,“他不说你也不要主动问他,不过你可以和他主动打好关系。楚州终究还是一个小地方,京城才是大舞台,各路角色粉墨登场,跟着他,纵然做个二路都足够了。”
李缨点点头,若有所思。
时间过得很快,沈歌和陈师父、李缨还有杨大叔以及剧场里的其他人简单地吃了一顿饭后,便开始了化妆,作为首次正式登台演出,要说心中没有波澜那是假的,第一次穿戏服,第一次化妆,一切都显得非常新鲜。
而为了塑造剧中人物的精气神,则是需要用布带子把头勒紧,吊起演员眼角和眉梢,俗称勒头。
虽然对此沈歌早有耳闻,但是当化妆老师把布带子缠在他头上勒起来的时候,依旧疼得他脸上露出些许扭曲之色,脑海中只有一个字:疼!
“我的手法不算重呀!”
化妆老师还在自言自语地说着。只是她哪里知道沈歌这这么大了却还是第一次勒头,自然是非常的不习惯,不过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也很正常,以后再多来几次就不疼了,正所谓习惯成自然嘛。
“跟戴了紧箍咒似的。”
沈歌笑道。
“我这还算好嘞,”听到他的话后,化妆师说道,“以前我见过一个人,勒起头来那是使出全身的力气,别人都快要疼死了,他却跟没感觉一样。所以啊,这个主要还是看人的体质。我的手法还算轻,当然如果你要是在台上有恶心的感觉的话,及时说出来,千万不要硬撑着。毕竟勒头勒得太紧的话,大脑供血不足,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以前也有发生过……”
“我记住了,”沈歌点点头,“谢谢老师!”
“太客气了……”
这时李缨走了过来,今天本来是她和杨大叔搭戏的,不过有了沈歌,就不用她再登台演出了。
“怎么样了?”
“马上就好了!”
李缨看着沈歌的扮相,啧啧赞叹了两声:“都说梅派的样,梅派的样,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呀!”
“那是!”化妆师也颇为得意,“沈小兄弟这副模样,扮起来真是绝了,这要是搁以前,那绝对是一人养活一个戏班的大角儿!”
沈歌哭笑不得,有些无奈地说道:“老师您太捧我了!”
“我说得可都是真的!”化妆师十分笃定地说道,“这样一张脸,扮什么像什么,这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可惜现在喜欢戏曲的人少了,大部分人都去娱乐圈里捧那些小鲜肉了。虽然咱们是最早的演员,但是时代不同嘞,以前戏曲演员叫戏子,但是现在娱乐圈里的人才是戏子,咱们变成了艺术家。只不过这个名头却也不是全部,像我们有个小剧场还好,现在一些县城小镇上依然有走街串巷跑江湖的演员,给人红白喜事唱堂会,依旧是一个‘艺人’的名头。风里来雨里去,倒也还好了,凭借着手艺吃饭,这钱挣得踏实!”
化妆师这番话说得非常感慨,李缨点点头,她还没和师父定居在这里的时候,有一段跑江湖的经历,当然现在撂地演出是没有了,红白喜事由于风俗的原因倒是挺多的,不过大部分人家也不管你唱得好与不好,就是图个形式而已。
甚至有钱的人家还特意……找来两家戏班互相对唱,不比别的,就看谁的嗓门大,倘若是一方盖过了另外一方,围观的看客脸上便露出笑容来,嘴里夸赞着嗓门大的这一家戏班唱得真不错。
沈歌想到王梓煊之前对他说的那些话,戏子的名头如今已经被冠到了没什么实力的小鲜肉身上,且不说别的,就刚刚那句“凭借着手艺吃饭,这钱挣得踏实”这句话,不知道就已经让许多流量明星无地自容了。
他们有手艺吗?
他们有实力吗?
非要说的话,凭借着一张脸,凭借着虚假的人设,凭借着资本,沈歌估计这钱他们应该同样挣得挺踏实的,而且还乐在其中,毕竟不用怎么努力工作,轻轻松松地恰烂钱还是挺香的。
不多时就到七点钟了,上台前陈师父对沈歌说道:“基本上都是常来这里的老观众,不用紧张,好好演就可以了。”
沈歌点点头。
陈师父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因为虽然沈歌说他学的是梅派青衣,但之前他那一句“一马双跨到西凉”在他听来却也不是随意哼的,马派唱腔一听便知。
“这是一个妖孽呀!”
陈师父感叹道。
台上沈歌和杨大叔已经开始了表演,《武家坡》是京剧传统剧目《红鬃烈马》中十三场折子戏中的一折戏,在这个时代有几折已经遗失了,不过像《别窑》、《武家坡》还有《大登殿》这几出经典着名的戏却是保留了下来。
如陈师父所说,每天来听戏的基本上都是附近的老人,彼此之间非常的熟悉,四五十个座已经已经有了二十来个人,还算是挺不错的,几人互相寒暄着,静静地等待戏曲开场。
这一出戏讲的是王宝钏独守寒窑十八载,以血书信,托鸿雁寄往西凉,薛平贵收到信后急忙告别代战公主,返回长安,在武家坡前遇到王宝钏。但是由于两人分别十八年,容颜难以分辨,不敢与她相认,便假装问路借以试探王宝钏。由此便展开了经典的一段流水唱段。最终王宝钏坚守贞洁,慌忙逃回寒窑,薛平贵追上前去说明缘由,夫妻两人这才相认。
这虽然是沈歌第一次正式登台演出,而且也是和杨大叔第一次搭戏,但是在上台前两人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所以表演起来非常的顺利。
融合了梅派神韵的沈歌一举一动都似乎有梅祖的风范,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句唱腔都拿捏得恰到好处,不至于太惊艳,却也不至于势弱,这让和他对戏的杨大叔感到非常的舒服,两人之间没有任何生涩的感觉,反而流畅自如。
与此同时台下的观众也都感到有些诧异,因为他们都是这里的常客了,跟这里的演员基本上都认识,但此时此刻台上的沈歌却还是第一次见,不知道陈班主从什么地方请来的这么一个人,这一嗓子梅派唱得还真是不错,虽然看起来年轻,可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番风范,让他们都觉得今天晚上没白来,几十块钱的票钱也没白花。
而只听着台上的沈歌和杨大叔已经唱到了流水唱段。
“这锭银子,三两三,送与大嫂做养廉,买绫罗、做衣衫,打首饰,置簪环,我与你少年的夫妻就过几年。”
闻言沈歌皱着眉头白了杨大叔一眼,只见他修长白皙的手指了他一下,紧接着开口唱道:
“这锭银子奴不要,与你娘做一个安家的钱。买白布,做白衫,买白纸,糊白幡,落得个孝子的名儿在那天下传……”
这句话看起来长,但根据意思翻译一下就四个字——
你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