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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混沌族(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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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天,其中一个混沌族人发现了地心水晶,发现在水晶附近,不但可以加强他们的机体能力,也能对自然之力感到共鸣,他把这个消息带回族群中后,自此,混沌族人们就分分潜入地下生活,数万年的地底生活中,地心水晶的能量被他们所熟用,自然之力在每一个混沌族人身上开始变异。

所谓的自然之力并不是操控树木之类的力量,那些仅仅只是属于细胞增值的创生之力,而这颗星球的创生之海就是这一力量的源泉,所以几乎每一个混沌族人的细胞都能快速修复,当然这种修复速度还达不到一瞬间增长数倍那种,毕竟细胞增值是需要能量的,而真正的自然之力来源于这颗星球本身,通过共鸣大地磁场,可以改变周围空气中的电子与磁力,这种磁力并不只是吸住单一的铁器,而是操控空气中存在的一切能量,直到有一天,偶尔派出一次的先锋兵来报,地面的大陆已经归附平静,地表冷却后,在创生之海的作用下,某些细胞不满于海洋中的能量获取,转而蔓延到陆地上,有些形成了陆地动物,而另一些比较懒的,则形成了植物。

这一消息让混沌族人兴奋不已,决定回到陆地上生活。

当他们再次离开地底来到陆地上时,眼前生机勃勃的一幕顿时让所有族人都吓了一跳,过去,四周除了发光的水晶,就是炙热的容颜,严重再无其他颜色,而一来到地表,他们才知道,这个世界,不止只有黑和红,还有绿色的草,蓝色的花,甚至天上飞的鸟都有七种颜色。

在地底的时候,这些混沌族人的野性本能加上强悍的身体素质,经常会爆发各种杀戮冲突,不过他们数量庞大,加上强大的恢复能力和族长的管理,种群才得以安稳发育,现在来到了地表,眼前的世界简直就是天堂。

这种喜悦并没有保持太久,混沌族用了几天时间,把所有地下物资和人民都迁移到地表后,他们发现地面上还有很多其他种族的人在生产,这些人身上并没有感知到纯净的创生之海能量,却多了一分他们很不熟悉的味道。

他们起初并没有太在意,以为只是最初那些细胞在无数次尝试重组后诞生的成功品,他们之前也怀疑过,为什么创生之海所诞生的生物,只有他们有灵智,而其他生物却没有表现出智慧的表现,现在看到人类群居的活动以后,他们才打消了自己是唯一宠儿的念头。

好景不长,混沌族本以为依靠自身强悍的肉体和个别人能熟练使用自然之力就能和人类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之时,却因为他们那恐怖的外貌,导致人类对他们产生了敌意,几乎是所有人类都把他们当成怪物,恶魔,外来物种来看待。

由于混沌族人对自己的强大很有自信,几乎都单独外出觅食,好几次有人单独捕猎时,误入人类陷阱,被群居的人类围杀,冲突自此而起。

没多久,第一次所谓的人魔大战开始,混沌族对人类给他们的“魔”这个称呼并不厌恶,与其说是混沌族的大度,不如说是他们双方根本语言不通,而混沌族保留的野性,也经常让他们有了杀掉人类后分食的习惯。

刚开始,混沌族占据优势,几乎一面倒的虐杀着人类方,可每过数十公里,人类方就有一座城市,这些城市中的装备和外面人类用的石头,木头武器明显不是一个级别的,城中的人穿做也和外面的人类不一样,他们穿着银色的“战衣”,论混沌族利爪有多锋利,牙齿有多尖锐,都不能伤害半分,更别说攻破这些城市的城墙了。

只有少部分混沌族人通过自然的力量,卷起带电的龙卷,又或者是其中精英,控制重力场异常,才有一战的希望。

但最终,城市里人类的武器太过强大,他们能在极远的地方发射光束贯穿混沌族坚固厚重的外皮,好在,城里的人口似乎并不想出城,偶尔只是派出一些穿着兽皮的矮小人类外出挖掘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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