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章 《75胜》(1 / 2)
罗斯只有两次在公开场合哭过。
一是第一次大的受伤,那时候的他正处于mvp赛季,率队拿下东部第一,结果在首轮就赛季报销。
那种梦想戛然而止的时候,他的情绪没崩住。
然后就是这一次。
他每一次来中国都能够感受到中国球迷的热情。
但那是他看到的,现在是他听到。
他听到一句又一句的“爱你”,一句又一句的“英雄”,还有持续不断的“加油”。
他的脑海中也不自觉地回想起机场那个不断翻着自己球衣的球迷。
他已经知道了中国球迷是最好的球迷,但或许,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更好。
旁边一阵镁光灯闪动,记者们都把这一刻记录下来。
球星直接在大众面前落泪的场景很难见,更不用说是在中国。
不过罗斯并没有在意,他接过主持人递过来的纸巾。
在擦拭完眼泪之后,他先是摇了摇头,接着用力地点了点头。
摇头是因为这些是他没想到的,点头是因为他很感激这些球迷,也很感激主办方,至于没有开口,那是因为他现在已经哽咽地说不出话。
等到结束了见面会,罗斯和林影一起坐车回酒店。
罗斯的情绪还没有从那个视频中缓过来。
林影这时候也没说什么。
老实说他也被那个视频感动到了,作为当事人的罗斯肯定更加触动。
他现在说什么,都会去打破这种氛围。
这不是明天就能忘记的事情,会跟随罗斯一辈子的。
“林,你知道吗?在我知道被公牛队交易的那一刻,我以为我的人生完蛋了。”
终于在一阵沉默之后,罗斯终于还是开了口。
“嗯。”
林影点点头。
他没有说什么我能理解,因为他知道自己理解不了罗斯那时候的感受。
“我出生在芝加哥,在芝加哥长大,在芝加哥读初中,读高中,然后又被芝加哥选中,在芝加哥打出天地,我以为我会一辈子都在芝加哥,就像是梦一样,哪怕我一次次地受伤,我都能坚持,这座城市是我最坚强的后盾,但是那一晚,所有的一切就像镜子一样碎掉,我被抛弃了,他们不要我了。”
罗斯是在倾诉,林影完全能感受到语言中的那种悲伤。
也是这一瞬间,他理解了为什么刚到布鲁克林的罗斯情绪会那么悲伤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罗斯这段经历,在他受伤之前,确实美得像梦一样。
詹姆斯在骑士队打球说是家乡篮球,但是他的家乡在阿克伦,不是在克利夫兰。
罗斯才是真正的为家乡而战的人。
但是受伤,再受伤之后,他的梦碎了一次,然后又一次。
其实公牛队交易罗斯也已经仁至义尽,他们已经等了罗斯很多个赛季。
直到罗斯合同的最后一年,再不交易就什么也得不到之后,才把他交易走。
但这件事情里面本身没有对错。
对罗斯而言,他能理解管理层的决定,但是他接受不了自己离开芝加哥的这个结果。
“但是现在,我感觉自己又重生了,那么快。”
罗斯的倾诉,还在继续。
“林,谢谢你,你和凯文给了我那么多帮助,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在大洋彼岸有那么多人那么坚定地支持我,我感觉自己重生了,我找到了新的努力的理由,我要为他们打球。”
“德里克,你应该知道,他们支持你,是因为你一直在坚持。”
林影这时候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
罗斯的经历是让人悲伤的,但是从某一个角度来说,他的这种经历也为他赢得了一些特殊的球迷。
一如之前那个视频里面表述出来的那样,那些球迷是因为罗斯的坚持才一直坚持他。
现在罗斯也因为他们的支持选择继续坚持。
这是一种很少见的良性循环,但这所有的一切,都是罗斯自己打出来的。
“所以你不用为谁打球,你就是你,就像那个球迷在视频里说的那样,你只需要坚持做你自己就可以。”
林影接着说道。
他这么说的原因也很简单,为谁打球,这是要背负很大压力的,反而会因为过分在意而患得患失。
罗斯看了林影一阵,接着点了点头。
他被交易对他而言很不幸,但被交易到篮网,对他来说是幸运的。
……
转眼中国赛两场打完,篮网队回到布鲁克林继续接下来的比赛。
罗斯还是很安静,但是和之前的时候又有了很大变化。
之前他不太想和周围的人交流,但是这时候能明显感觉到他在尝试加入队友的聊天,在积极融入球队。
很明显,他是把自己和篮网队“绑定”在一起了。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这对篮网队来说就是最好的消息。
因为这基本上就让篮网队跳过了磨合阶段。
接下来的,就看卢对罗斯的使用,以及罗斯的个人表现了。
转眼季前赛打完,篮网队取得了7战全胜的战绩。
这个季前赛,他们收获满满。
最大的收获自然是罗斯的状态,罗斯7场比赛,场均只有5分钟不到的时间,但是能送出16分的表现,而且三分球命中率有生涯新高的6%。
这样的表现,很难想象他是被公牛队主动抛弃的。
如果不是因为这只是季前赛,公牛队那边肯定要报警了。
除了罗斯之外,林影和杜兰特频繁在三分线外出手,却依然保持了和上赛季相当的命中率。
这种把量提升上去的行为,是很恐怖的。
最后,就是篮网队的这群轮换球员。
这个夏天篮网队损失最大的就是轮换,科温顿、约瑟夫、jr这种离开的都是最顶尖的角色球员。
而且上赛季而言,他们的合同都是非常优质,性价比超高的那种。
相比之下,篮网队这赛季替补阵容实力是有下滑的,一个罗斯并不能弥补那么多人的离开。
但是这个季前赛打下来,韦斯特和内内老当益壮,中规中矩。
让人意外的是约翰逊和小库里。
约翰逊本身就是靠防守起家的,他的抢断、盖帽,还有充足的比赛激情,这些当年都在多伦多的时候展现过。
但他的缺点是他不太懂进攻,说直接点就是個高级蓝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