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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天黑不许点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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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烛城是一座繁华的城市,同样也是一座人族与妖族共存的城市。

有妖虎头人身,街头叫卖着炊饼。

有妖人头狼身,四脚踏地,旁顾无人的肆意溜街串巷。

有妖浑身毛发,披甲持枪巡逻在街头巷尾。

也有妖长着一张魅惑众生的脸蛋,身后却拖着一条毛茸茸尾巴,站在醉春楼的门前,卖力的招揽着客人……

人族与妖族共存,在红烛城,或者说在整个大宋皇朝,都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在这里,妖族只要不是作奸犯科、罪孽滔天之辈,与人族享有共同的权利,可以经商、入伍,甚至还可以入朝为官。

当然,这人与妖族和平共处的前提,都是建立在完整健全的制度之下的,而且还需要有能力执行。

显然,大宋朝有这个健全的制度,更有这个强大的能力去执行。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大宋朝的国教——道家!

道家,不仅精通炼气,同样精通符箓、占卜以及阵法!

在大宋皇朝里,大到京都州府,小到县城乡村,都建有一套完整的妖孽探测阵法!

这个妖孽,并不是指天才的意思,而是指妖族残害人族之后,其自身气血中产生的一种孽障!

这种孽障在妖族的气血中显现为黑色,一旦有孽障的妖族进入大宋的任意一个人族聚集地,都会被阵法第一时间发现,或直接绞杀,或预警人族!

所以,在大宋皇朝境界的妖族,都是本分老实之辈,至少是不曾残害过人族,这也是人妖和平共处的基石。

据传,红烛城建城的时间,可以追溯道上古时期,在整座伏舟大陆都算的上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

作为古城,数万栽沉淀下的历史底蕴当中,总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规矩。

比如,红烛城在每个月的十五这天,天黑之后,全城是不许点灯的!

这个规矩,无论男女老少,无论人族妖族,无论修仙者还是凡人,更无论权贵还是平民都需要遵守!

这条自上古时代就流传下来的规矩,无人可破,因为不遵守的人全都死了!

至于是如何死的,有人说是鬼魅行凶,也有人说是诅咒之力,还有人说是蛮荒时代的的亡魂未死,并且带来了不祥!

于是,每到月中十五这天的夜里,红烛城都会宛如一座死城,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孙二娘今年五十三岁,丈夫死了好多年,膝下只有一子,业已成家。

孙二娘的儿子赵大壮本是一位屠夫,名如其人,长的就是一个字:贼壮实!前些日子机缘巧合下,捉住了两个入室偷窃的毛贼。

押送毛贼去衙门的路上,被张捕头看到长的贼壮的赵大壮,顿时惊为天人,当下就询问赵大壮是否愿在其手下当一名捕快。

捕快在朝廷系统里,虽然是最底层的存在,但好歹也是披了一层官家的皮,在这个轻商的时代里,一个屠夫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捕快,并且有贵人扶持,可以算是在阶级的路上,又向上踏出了一小步。

成为捕快的赵大壮,初次领了月俸,便去城西的百宝店里,给媳妇和娘亲个打了一对金耳环。

拿着儿子送的金耳环,孙二娘异常欣喜,当下就穿戴起来,急急忙忙的出了门,这是打算跟她那些老姐妹们炫耀去了。

日垂西山,天都快全黑了,孙二娘这才哭丧着个脸回到了家中。

“娘,怎么回来这么晚?是不是跟刘婶们唠嗑又忘了时间。”赵大壮见娘亲回来,堆起笑脸问道,但突然发现孙二娘的脸色很是难看。

“娘,发生了什么事!你脸色怎如此的难看!”赵大壮心中一惊急忙问道。

孙二娘,呆滞的眼神缓缓看向儿子,嘴唇哆哆嗦嗦了老半天才憋出了一句话:

“金……耳环丢了一只!”

“这……怎么会弄丢了呢!”赵大壮听闻脸色一急,那金耳环可是他一两银子一只买的,要知道一两银子足够他一家三口吃喝好多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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