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我不想上班了,以后你养我吧..(1 / 2)
025:我不想上班了,以后你养我吧【求一切,第六章】
回家路上。
沈月不住的打量着林歌。
就在昨天晚上。
林歌在她心中,还是那个小时候,和她一起玩泥巴,冒鼻泡泡的小屁孩。
虽然已经长大了,在沈月心中,依旧是个不懂事的弟弟。
虽然长得挺帅的,但那青涩的模样,用乳臭未干四个字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
那时的林歌,在她心中溅不起一丁点涟漪。
那一句‘你当我妈儿媳妇,我可以考虑叫你一声姐’也被她当成小屁孩的玩笑之语。
可现在······
“这臭小子那两句话,到底是开玩笑,还是说真的?”
沈月小脸微醺的偷瞄着开车的林歌。
后世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男人什么时候最帅。
当然是单手开法拉利的时候。
林歌前世开了几十年的车。
车技已经达到炉火纯青,返璞归真的地步。
没有任何华丽的动作,尽管只有左手控制方向盘,却给了沈月一种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以前怎么没发现。”
“这小子认真的模样还挺帅的。”
在沈月眼中。
那青涩的脸庞不再青涩了,有一股成熟的气质,散发着别样的魅力,吸引着她。
举手投足之间,都十分稳重。
“我这是怎么了?明明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为什么看他会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沈月捂着发烫的俏脸,慌得一批。
难不成自己还是个隐藏的弟控?
思索了一会,沈月得出一个结论。
她微微叹了一口气。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白马王子,自己也不例外,而她又是一个有掌控欲的人,所以从小就把林歌当场未来的幻想对象来培养。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发现是自己太过于想当然了。
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让对方变成自己所希望的模样,太过于自私。
从那时起,她就把林歌当成了亲弟弟一样对待。
如今,回过头来,她却发现不知不觉间,林歌已经成长为她心中的完美对象。
所以才会出现那种矛盾的心理。
弄清楚自己对林歌的感情。
沈月笑了。
“既然小的时候,就把林歌当成对象来培养,那我还纠结什么,这现成的白菜已经长得水灵灵了,不拱,还等着别的母猪来拱吗?”
好家伙,她这想法也太彪悍了。
林歌居然成了水灵灵的白菜,而她成了拱白菜的猪。
不愧是新时代的少女,这思想前卫的不行。
“林歌,你一个学生,手上又没钱,平时还要上课,是怎么挣到这么多钱的?”
心意确定,沈月越看林歌,感觉这臭小子越帅。
就如同星空中最璀璨的那一颗,随时都会将她吸引进去。
她不敢看了,赶紧找个话题,转移注意力。
当然,她也确实对林歌的高富帅之路很好奇。
</div>想知道他一个普通高中生,是如何空手之下,挣到这么多钱。
林歌自有自己的一套说法:“倒卖古董挣了几十万吧,然后拿这几十万去银行贷款,碰巧江北游乐园老板要转让,我就从他手上盘下来了。”
“之后,又拿着江北游乐园,去银行做抵押,拿着这笔资金,从江北市首富,苏长生手中,买下了江北大饭店,大概就是这样吧。”
虽然这套说辞是乱编的。
但如果手上真有几十万资金,在这个满是商机的年代,还真有可能操作成功。
很多后世的百亿千亿商人,就是凭借着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成长为巨鳄。
沈月刚从象牙塔毕业,还听不懂这些经商方面的事。
但这不影响沈月崇拜林歌。
如果换做她手上有几十万,那就偷着乐了,肯定会第一时间存进银行里,然后等着收利息。
像林歌那样,用几十万贷款,投资这,投资那的,她肯定是不敢的。
所以,这就是平常人和大佬的区别吧。
只有真正有胆识的人,才敢在刀尖上跳舞,勇攀巅峰。
“不愧是是我沈月从小看好的男人,也不枉我从小细心的培养他。”
沈月耸了耸小鼻子,心里还有点得意。
如果林歌此时知道她的想法。
绝对会嗤之以鼻。
我是靠你培养的吗?
那是自学成才好吧?
······
回到家。
开门的于兰见只有林歌和沈月两人回来。
而那个叫毛圣杰的小青年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让她微微一愣。
不过下一秒,任兰便笑了:“走了更好,这样我家臭小子和月月不就更有机会了吗?”
任兰打开门,让开身子:“快进来,赶紧换身衣服,洗个澡。”
“你们两个孩子也真是的,出门的时候,也不带把伞,刚才肯定淋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