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寸芒(上)(1 / 2)
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
在那场葬礼上我问了你一个问题。
你喜欢狗吗?
吊唁者们却说你喜欢猫。
我站在你的坟墓前,看着手里的照片,那是他们嘴里你喜欢的猫。
优雅、可爱、治愈、美丽、精致……
是啊!这份站在顶端的菁英风采,又有谁不喜欢它呢?
可是我真的好想做你的狗,哪怕只是一直垂垂老矣的癞皮狗,也想与你一同在这坟墓中长眠。
于是在这场属于你的葬礼上,我哭的泣不成声,随后这泪水便流了五年,直到现在。
噼里啪啦——
雨水连绵不断,击打着房屋上的铁皮,这样的声音已经持续了一周的时间,淅淅沥沥的雨声对我来说,或许是一位老朋友了,因此我非但没有感觉到讨厌,甚至还体会到一种畅快的感觉,因为这声音就像是那场葬礼的伴奏一摸一样。
自给自足,想必这边是外人眼中我的生活,虽然说不上大富大贵,但至少不会沦为流浪汉。一切称不上好,勉强糊口的工作,逼仄的住所,每当月底扣掉房租与生活支出后,仅剩下一二十元的存款。但是相比于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纸壳一盖睡大街的生活而言,已然是人间天堂。
因此认识我的朋友总是劝我知足,知足才能常乐,常乐才能更好的生活,我知道他们是对的,至少符合这个社会的规则,而这五年来的我也是这么做的。
这事我的视线里跑过一只老鼠,它正翻动着那些堆砌着废物的垃圾,下水道里腐烂变质的污水映照出它阴湿带病的身体,我的脑海突然生出一个念头,那便是看一看它贼眉鼠眼的模样。
为什么,那只老鼠长着跟我一模一样的面孔?
对啊!是的!我想起来了……一切都因为五年前的那个夜晚,我做出的那个决定,让我彻底的显出了原型。
那时的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大城市,我喜欢这这座城市里的机遇与挑战,喜欢站到繁华地段的天桥上,看着下面的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样子。
我记得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你,开着那辆曾将陪伴着我与女友奋斗的小破车,在首里的灯火中穿梭。当天幕染成了黑色,城市楼房的每一扇窗户边,都点亮着一盏灯,数不清的灯光,数不清的窗格子,数不清的火树银花,整座城市闪烁着,成为了一片落满繁星的海洋。
我看着那点点光明,想象着每一个光亮后面都藏着一个温馨的故事。我紧接着大声的对你说,我坚信只要自己不停下前进的脚步,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为那沐浴光芒之人,我一定会住进那些火树银花的高楼大厦,我一定会变成某盏灯光后面的故事。
所以那天在葬礼上,我才会认认真真的再问了你一次之前的问题,我承认这么做我是有私心的。因为只要你喜欢的是狗,我就可以每天鬼鬼祟祟地爬出地洞,站在离你不远的地方,去呼吸你吸过的空气,去欣赏你美丽的模样,即便你的怀里抱着的永远都是狗,我还是可以日复一日的被你发现、被你唾弃、叫骂声中钻回我的地洞,乐此不疲。
可是吊唁者们却微笑着对我说,你喜欢猫,随后他们向我提出了一个请求,因为你的宠物猫饿了。
于是,饥饿似火灼烧着我的胃袋,寒风抚摸着我的每一寸肌肤,带走我所剩无几的体温,此刻的我最终变成了沦落街头的模样,天为铺盖地为床的仪式中,我成了一个流浪汉。
面对那高昂的债务,父母一边叫骂着我是个败家子,搬出了我的别墅,一边去了小弟家的同时,跟我断绝了亲子关系。曾经如胶似漆的女友,我们许下海枯石烂的爱情,也在她一声声对不起中化为齑粉,当银行收走我所有财产的那一周,她成为了别人的妻子。
我认真地对待着你,也相信你会认真地对待我……然而此刻的现实,否定了我的幻想。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现在,该面对莎翁写下的那段话了,在死亡面前,我决定放弃曾经的豪言壮语,耐着性子从头再来,把自己的根深深扎进这片土地,把自身磨练的坚固圆润。这一刻的我似乎没有一丝迟疑,在理想之死与平凡生活中,果断的选择了后者,我低头自己高傲的头颅,但至少活着就还有继续发展的可能,不是吗?
所以在那凛凛的寒风之中,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杀死了自己,那个承载着梦与理想、诗与远方的自己,我把自己的尸体交到了拿下吊唁者手里,相比如此鲜活的我,一定可以喂饱你的猫吧,嘻嘻。
随后我即便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但我依然感到十分的知足,因为我还活着,哪怕现在的这份生活是如此的平淡、麻木、冰冷,就像老电影里,那些冒着浓烟的机器螺母,即便被烧的滚烫,依然是死气沉沉。
因为我还活着,所以我路过你家的时候,看见你把我腐烂变质的身体当作垃圾扔到门外暴尸荒野,但是我真的好喜欢你,一直好喜欢你,永远好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能把我扔得近一点,这样我便可以透过窗户看到你的模样。
因此我依旧竭尽全力的去生活,去发现这普通生活中的点点乐趣。我的注视似乎起作用了,真的!我的注视起作用了,因为今年我就可以还完自己欠下的最后一笔贷款。
我孤零零的路过你的房子,透过窗户向里面看去,圣诞树上挂着的铃铛在轻轻鸣响,你慵懒地靠在沙发上像一只猫,那只温驯的橘猫也趴在你的肩膀上。壁炉的火光温暖你红润的脸庞,我冻僵的心跳在北风里微微发烫。
是的,只要我善意地对待自己的生活,生活也会善意地对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