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浪汉有情郎(1 / 1)
这原是亚古城村的自留地,因为地质不好,粮食产量低,所以无人耕种,荒草成片。后来这里被外来的开发商选中,开发了县城里第一个小区,世纪城。于是,各种商店饭店以小区为中心开始蔓延开来,这里慢慢的变成了县城里的最繁华地段。
我在这条街的一个小门脸工作,这个小门脸又紧挨着县城里的第一中心医院,所以这条街各种各样的人,大大小小的车辆,早就见怪不怪了。我之所以会注意到这个流浪汉,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特殊,而是他很稳定。不管春夏秋冬,身上永远穿着那件露了棉花的老绿色棉袄,那是一件老式的手工缝制的棉袄,矮矮的立领,缝着摁扣的对襟,我记得我小时候这是流行的款式,
头发被常年不洗的头油定形,一缕缕直直的冲着天,刘海遮住了大半张脸,一双千层底的黑布鞋。在每天的中午时分,不管刮风,下雨还是烈日炎炎,他都会从我窗边经过,永远是同样的步伐,一样的呆滞表情。
我们这没有垃圾箱,人们便把垃圾扔到路边的花池边,清洁工会来清扫。我第一次把吃剩的午饭扔到那里,见流浪汉蹲在花池边,用手抓着吃狼吞虎咽。
于是我想,与其把剩饭扔到垃圾里,让他吃脏的东西,不如等他走过来,我再拿出去交给他,反正他每天很准时,比我上班下班还准时。
第二天,流浪汉准时的从窗边经过,照常蹲在花池边查找着残羹剩饭,我马上出去把一份没有动过的盒饭端出去,他扭头看了看,然后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继续在一堆垃圾中翻找,我把盒饭恭敬的放在他的身后的地上,并放上了三玫一元硬币,然后回到工作岗位上。我看到流浪汉没有找到任何食物,然后他扭身坐在了花池边,呆了半晌,悄悄的离开了,穿着同一双千层底,迈着同样的步伐,对我那一盒饭和几玫硬币理都没理。
同事凑过来说:“你来的晚,不知道吧,这家伙不接受别人的施舍的,他只吃他自己捡来的饭。别说你这三个钢蹦,有次老板给他两张百元大钞,他理都不理呢。你看他身后的老妇,那是他妈呢,他连他妈做的饭都不吃呢。”
我朝他指的方向,果然远远的看到了一个老妇,身材臃肿,慢吞吞的撇着八字步,一扭一扭的朝这边走来,一副很吃力的样子。
我好奇:“我还没注意到后边是他妈呢?他妈做的饭他不吃?那他有家了?为什么还天天出来流浪?”
老刘笑着摇了摇头:“这娘俩是马蹄湾的,你看不出来吗,这儿子有些傻。”
“有家这是个傻儿子?”
“自从媳妇走了以后,就变得呆呆傻傻的。”
我眨眨眼:“媳妇走了就变这样啊,看来他还挺痴情的嘛,那她媳妇走哪去了?”
老刘忙着去复印一份文件,有点不耐烦了:“干脆送你一只小镐,你自己刨刨吧!有说他媳妇死了的,有说跟着有钱人跑了的,具体怎么回事,谁知道呢?”
老刘嫌我刨根问底了,我便就此打住。不过我心里还是好奇,现在这个年头,不同原来的慢生活了,原来一辈子一个人,不管怎么样,幸福也好,悲伤也罢,都要将就到老。所以身边的另一半是唯一,十分重要。
而现在手机,无线互联网,各种种通讯工具,让人们一辈子中可以遇到无数个人,你不爱我,我还不爱你呢,走了张三,明天抖音一刷,微信一摇,会有好几个李三走过来,谁离了谁还活不了?
人们越来越开放,越来越现实,原来牵红线的是月老,现在牵线的是财神爷,如此的追求高效与现实,连爱都不是用来谈的了,而是直接做的,不过即使两人做了最隐私的事情,还是不能保证会天长地久。从被窝里爬里来,拍拍屁股,一别两宽。
原来公子看了小姐一双脚,只为这一眼,就要一生一世一辈子,现在另一半似乎一抓一大把,谁还会为谁痴狂至此呢?谁还会为谁而真正的付出真心呢?
如果流浪汉果真如此,为一个女人,而变得疯疯颠颠,那他也是鱼玄机里“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里的有心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