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复读(1 / 2)
原谅是一件很难的事,尤其是原谅你爱的人,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你自己。
我叫冷雪,26年在清北大学读大一。
那年,北京奥运会还未开幕,苹果手机还没诞生。我才18岁,还没遇见他。
我是个冷酷的人,但不是从出生就这样。
盯着眼前的a4白纸已经有个把钟头了,午饭没有吃。桌子上的闹钟发出“嘀嘀嘀-嘀嘀嘀-”的一阵催促声,试图让我斜眼瞥它一眼,但我不看也知道,已经下午2点5了。如果再不出发就来不及走到教室了,我却还一个人坐在宿舍里。
秒针正小心翼翼地颤抖地挪动,似乎生怕打扰我。我往桌前探了探身子,拔下碳素笔帽,扭动了两下笔,在纸上写下四个大字,“退-学-申-请”。虽然只有四个字,却好像写起来很吃力,手并不想听从大脑。
我一笔一划认真地写,但越是小心翼翼,字反而越扭捏。管它呢!小学老师说我是好学生里写字儿最丑的,我只当这是赞美之词。
上清北是我从五岁开始的梦想。直到现在,当时的情景仿佛还在眼前。母亲对我微笑,“小雪,马上要上学了。上课好好听课,以后要是能考个好大学就太好了!”
我反问,“哪个大学是好大学?最好的。”
“嗯——”母亲想了想,“清北。”
“清北”。好奇怪的名字。从此,这二字便深深刻在我心里,无时无刻不在闪闪发光,每当想起我都感到心里暖暖的。当其他孩子在楼下玩儿游戏时,它在我心里闪着光,家人一起出去玩儿时,它仍旧在我心里闪烁着。它是如此不知疲倦的一直叫嚷着自己的存在,生怕我忘记它,而我也不知多少次地告诉它,“耐心一点,别急嘛,一定能去。”
五岁到十八岁,我唯一的人生目标即考上清北。此二字像一个神,我时常拜祭。为之,我自律了整整十三年。
可如今,刚来这里三个月,我就要放弃了吗?
这件事只能我自己思考,因为我没有朋友。即便有,我也不想告之任何人。舍友我是有的,四个人,但我从来不和她们一起吃饭。
我从裤兜里掏出上大学前刚买的滑盖手机,右手的拇指轻轻一推,滑盖随即伴随着铃声弹开。我点着手指肚,用狭小的九宫格拼出几个字,“妈,我不想读了,想回去复读。”
顿了几秒钟,我在“不想”的前面加上了两个字——“可能”,然后才点击发送。合上滑盖,我把退学申请小心对折,夹在课本里,装进书包。在退学之前,课还得照常上。
十一月的帝都,天气已转凉。树叶像被打翻的染料盒染过了,从树叶缝隙中可抬头看到天高云淡。马路两旁是高大的金黄色银杏树,地上撒了一层黄页,像金黄的地毯,景色美的让我有些发呆。这里曾是我梦中想来的地方,十三年的梦如今成真,难道刚来就走吗?
脑海中不禁闪出小时候第一天去上学的早晨,我揉着惺忪未醒的双眼,坐到餐桌旁。“铛”的一声,冷勇在我面前放下一个花边儿瓷盘子,正中央是一根油条,两个鸡蛋。母亲在后面,一边拽着我的头发帮我梳辫子,一边说,“快吃吧。你爸专门早起给你买的。吃了以后上学都考1分!”我将信将疑地把油条塞进嘴里,鸡蛋是我不喜欢的。
想到此,我嘴角不由得微微一抽。
忽然,眼前不知从哪里出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个头尚不及我的裤腰,手里捧着一堆落叶。
“哈哈哈。”他嬉皮笑脸直冲我而来,“唰”地一扬,把落叶一股脑泼到我的白裤子上,连带沙土在空中洒落。
我反手就推了他一把,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露出奇怪的表情看着我,突然哭了起来。也许,他没想过到我会推他吧。
记得在幼儿园时,同班一个小男孩经常咬我的耳朵。回家后,我把这件事告诉母亲,母亲说,“你又不傻,他咬你,你不会咬他吗?”我若有所思。可能在母亲眼里这不是什么大事儿。第二天,幼儿园的老师就来向母亲告我的状,说我在幼儿园咬人。后来,那个小男孩再也不曾招惹过我。
我使劲拍了拍裤子,拍不干净,新穿的白裤子就这么脏了,怒火仿佛从我的心口沿着食道窜到额头。
男孩不依不饶,还想凑过来。我抬头,见不远处一中年妇女正向这边跑来。妇女扶起男孩,“快跟姐姐道歉!”呵,居然没要跟我吵架,我都做好准备了。“你看你把姐姐裤子都弄脏了。”
男孩脸上挂着泪,但眼直勾勾地盯着我,显然他是在观察,没打算道歉,不过刚才的乐呵劲儿已完全消失。我也没有表现出原谅的表情。
“对不起啊,”妇女忍不住开口,“他不是有意的,他只是想和你玩儿。”妇女向我点点头,以示歉意。我什么也没说,继续向前走。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这句话在我这里不能成为理由。不管初衷怎样,并不改变结局,不是么?
退学的问题像刚飞走的苍蝇,又折返回来。边走边想,不觉已到教学楼前。退学是我唯一的选择吗?我揉了揉太阳穴,终于明白,这根本不是一个我能很快回答的问题,连晚饭吃什么我都得想半天,何况退学这种人生大事?
老天爷一定是个很体贴的人,当你面临抉择而选择无能时,她老人家总会给你暗示。
下午的课是《计算机概论》。当我走到教室门口,方才后悔今天来晚了。教室大门紧闭,透过教室窗户,我向里面张望。天呐,好多人!连第一排座椅前面的地上都坐满了人。教室只有靠近讲台的门,没有后门。
怎么办?我透过窗户,一个个位置轮流扫视,对于找到空座这件事,我其实已不抱希望。突然,我的眼睛捕捉到一张熟悉的脸——是吴迪。她坐在第一排,旁边还有一个空座儿,这在充满人的教室里显得那么奇怪。
吴迪是我刚认识不久的同学。最开始注意到她,只因我们选择了几门相同的课,而她总能成功地抢到教室第一排的座位。这让我猜测她可能是个学霸。我对学霸通常都有特别的好感,不知算不算一种惺惺相惜。
吴迪的身材不抢眼,矮矮胖胖,但她性格好,脸上经常散开灿烂的笑容。她是那种一笑起来便有一连串“哈哈”声的人,让听者也跟着爽透。兔子应该是她的最爱,因为她的书包和钥匙环上都有。我猜她属兔,但从未求证过。
那日,我忘带卫生巾,警情突然,她是教室里唯一的女生,我只得向她寻借。出乎意料,她爽快地给了我一整包。我不爱欠人情,当然说回宿舍还她,就这样留了手机号。
后来发现,她竟和我住在同层,只不过我们分别在楼层的两个尽头,这才很少遇到。
她是计算机系的学生,那是我最喜欢的专业。
她说她喜欢交我这个朋友,因为第一面见我时觉得我酷酷的。她说,古语有云,凡特立独行之人,必有过人之处。
因为教室的门离讲台不远,我用蜗牛的速度缓缓推开门,想尽量减小动作以免引起大家的关注。门就要被打开足够大的空隙,还好我瘦。就在大功告成之际,“嘎”的一声巨响划破空气,我的余光感觉到同学们正齐刷刷得转头看向老旧门板旁的我。
我后背一紧,差点僵住。但还好见多识广,经常迟到,我继续完成了全套开门动作,故作镇定地关上门,猫着腰,向吴迪的方向小跑去,活像一只偷了肉的猫。我没敢看讲台上的老师,也没敢看黑压压的同学们。意外的是,老师的讲课声流畅而没有中断,这让我如释重负。
吴迪顺势把空座位上的书包拿开,小声对我说,“你又来晚啦。”
“这个座儿有人吗?”我用气嗓问。
“就是帮你占的。”
我露出吃惊的表情。
“你忘了,咱俩都选这课了,我看你没来,人又多,就帮你”
“怎么换老师了?”
“代课老师。”
代课老师?我装作自然地抬头,视线正撞上讲台上的那人。可能只有短暂的1秒,他就迅速把视线转走了。
心中有些异样。那人看上去3来岁,潇洒冷峻,一身休闲装,深蓝色t恤。他身材很是挺拔,隐约能看到胸部肌肉的轮廓。应该有混血,头发虽是黑的,但脸上的棱角有西方的韵律。他微微弯腰后,双手才能拄到讲台上,所以估计身高不低。
左额头上有一绺卷起的头发,应该是天生的自来卷儿。莫名的亲切感,冷勇也如此。
这节课,我听的颇有兴致。自来卷儿没有课件,讲解更偏实际应用,举例信手拈来,还会不动声色地送上冷笑话,惹得课堂里一阵阵笑声。
下课铃声响起,我心底感到遗憾,像挨了一记闷锤,心情跌到了谷底。
同学们像一群乌鸦发现了一块肉,“呼”地一下把他围在讲台中央,我并无此打算。有些人可以远观,但不可亵玩焉。
“去食堂吃饭吗?”吴迪把笔记本塞进她的兔子书包。
“我只有一小时,不吃了。”
“走——吧——,随便吃点儿。我晚上也有一节课,不会很久。”吴迪挽起我的胳膊,不容我多想。
“你都多胖了还吃。”我说。
也好,很久没和人一起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