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天杀(1 / 2)
那是个混乱的年代,那些拿着国家财政工资的爷们儿、娘们,大多对上班时间没有多大概念,上午是:八点钟上班儿九点钟到,十点半就人影不见了;下午是:两点钟上班三点钟到,四点半办公室就关门了。
不过也有例外。那是个初秋的下午,天阴沉沉的。过五点了,局长办公室里局长于与他那个老家生产队老队长的对话还在继续。
队长:“老子都说了半天,你狗日的‘母狗’就是听不进去,是不!”
局长:“不是听不进去,实在是没法听!”
队长:“你知道么,你母亲前面一连生了三胎,两男一女,可都没活过五岁就夭折了。第四胎又生了你这个狗仔子。要不是苟姓的长辈们劝你老子说,‘贱名好养活’,让你老子别再装斯文,给你取个贱名儿‘母狗’,你能活到现在?”
局长:“那是我命硬,活下来,与她家有什么关系呀!”
队长:“说你狗日的无情无义,还真是不冤枉你!与她家没有关系,你的今日是咋来的?”
局长:“还不是凭我的本事儿!”
队长:“凭你本事?你不足八岁就“克死”父母,沦为个孤儿。那时是集体,所有人都靠在生产队干活挣工分过生活。你狗日的七岁多就有本事养活自自?要不是你占着苟家大姓,老子又是你本家叔子,加上那时人心善良,让你在村子里吃百家饭,你能活过半个月么?”
局长:“是啊!我吃百家饭……”
队长:“可你吃了不到两个月,你李婶就找到我说,队长老哥,您看,母狗这孩子还不足八岁,一切都不能自理,纵然吃百家饭饿不死他,没人帮忙收拾收拾,成天邋里邋遢,也会把孩子‘展死’,不如,让这孩子跟着我吧。虽然我不能让他吃好、穿好,至少可以让他吃口热的,穿得干净点,睡得舒服点!我说,李家妹子,你自己七个女子,生活都困难,再加上这孩子,不是更难呀!你想想,当时,你李婶是咋说的?”
“咋说的?”
“她说,是啊!我七个女子,一个省一口就够这孩子吃的,饿不着他。再说,这孩子跟着我,正好凑一桌儿,图个吉利!”
“见你李婶是诚心收留你。我才让她把你领回家。”
“那是她自己要领的,又不是我要跟着她!”
“你狗日的,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难道你不知道‘宁愿多种一斗,也不愿意多养一口’这句俗话的意思吗!你在李婶家一住就是十九年。吃喝拉撒,缝补浆洗,哪一点不是你李婶为你操劳!李婶待你胜过亲生——自己的七个女子,除了七妹为了与你作伴,陪着你读完高中外,六个女子都只读到小学二年级——能认能写自己的名字就辍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