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官鬻爵的逻辑(1 / 1)
首先,汉代官员的品序主要是按俸禄区分。而这俸禄指的是年俸。如6石的县长年俸是6石。1石的县令年俸是1石。
其次,灵帝卖官鬻爵的逻辑是多少石俸禄的官,需花费多少万钱的“份子钱”,这里的单位是石和万钱。
而石是粮食重量单位,东汉粮价约为1石粮1钱,而到灵帝时涨到2钱左右,至于黄巾起义之后,便无从考证了,但只能更贵。
由此我得到,万钱是一石粮食折算成钱以后的5倍。即,6石的县长年俸约为12万钱,但走马上任时需花6万钱的“份子钱”。由此得出文中5倍之的结论。
注意卖官鬻爵不仅仅是那些花钱的买官的才需出份子钱,灵帝后期时,朝廷任命的官员也需要出份子钱。另外,普通白身的地主豪强一般只能花钱买低等爵位,例如关内侯之类。至于三公九卿这些品序比较高的官职,一般都只能卖给有官身的现役官员、或者之前有过高官经历的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