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早九流(上)(2 / 2)
全民皆兵
这是墨家防御战的一大特色。青年妇女一听到集合的鼓声,就放下手中的活计,快速进入事先安排好的战斗岗位,并和男子一样手持长矛,随时准备打击来犯之敌。老人被组织起来巡逻,以防奸细混入。儿童则被安排做些杂务。
墨子对防御战中的武器装备极为重视,他说:“兵者,国之爪也。”“备者,国之重也。”墨者多为工匠,他们利用自己的技术,设计制造了许多在当时最为先进的守城武器,比如“连弩车”“掷车”“转射机”和“窑灶鼓囊”等。
弩是一种发射箭或者弹丸的硬弓,在当时应用极广,是重要的守城武器。连弩车是需要多人共同操作的重武器,极具杀伤力,但因车体笨重,移动困难,常以一些中小型的弓弩与之配合作战。窑灶鼓囊,能把烟灌进敌方隧道,击退其进攻。
墨家针对当时11种攻城战法,制定有相应的防守策略。只不过现在仅剩6种,存于《备高临》《备梯》《备水》《备突》《备穴》《备蚁附》6篇中。
第一,破敌筑高台攻城之法。筑土台攻城是一种旷日持久的笨拙战法,在城上临时搭起高台,用强弩、掷机或转射机攻击对方阵地,就能破敌。
第二,破敌云梯攻城之法。云梯是一种笨重的攻城器械,不便移动。守城者可在城墙上筑起“行城”和“杂楼”,将自己保护起来,随时观察敌方动静。一旦敌方发动进攻,就从城上雨点般发出箭矢、砂石、火把和开水,足以将其击溃。
第三,破敌水攻之法。敌人发动水攻时,己方要在城中地势低处开挖渠道,以便引水出城。同时还要挑选精兵、快船组成突击队,携带弓弩、长矛等,在城上转射机的掩护下冲到城外,决堤放水,使敌人难以蓄水攻城。
掷车与转射机
掷车各部分用铁件加固和连接,上面有一个用来盛放投掷物的马头形皮袋。转射机的机身长六尺,埋入土中的部分有一尺。它以两根木头合为车辊,露出地面的部分叫通臂。城墙上每2步放一部转射机,由善射的人掌管,还要派一人辅助操作。掷车和转射机可以通过投掷蒺藜、炭火等物杀伤敌人,在防御敌人用云梯之攻、水攻、土台之攻、密集队冲城等方面表现非凡。
第四,破敌突击攻城之法。在城墙内每百步设一个“突门”,每个“突门”内部砌一个瓦窑形的灶。等敌人攻进来时,就放下车轮堵塞突门,并且点燃灶里的柴草,鼓动风箱,这样就可打退发动突然袭击的敌人。
第五,破敌挖隧道攻城之法。在城内建高楼,以观察敌人是否在挖隧道。贴近城墙根挖井,放入以皮革封口的陶缸,监听敌人挖隧道的方位,再凿隧道,当我方隧道即将与敌隧道相接时,点燃柴草,冲破土层,鼓动风箱,用烟熏敌。
第六,破敌爬城墙攻城之法。敌将若依仗人多势众,驱赶士兵强行爬上城墙,守城者只需加筑临时的墙垛,居高临下向攻城的敌人放箭、投石,或者把滚烫的开水向敌兵倾下,把沙石如下雨般掷向敌人,就能将其击溃。
任侠——锄强扶弱,救人急难
侠义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金庸曾说:“现在中国最缺乏的就是侠义精神”,“我的所有作品都是宣扬侠义精神的,本意基本与打打杀杀的‘武’无关”。
侠义精神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养士之风盛行,王公贵族府中常常食客数千,其中就有不少好勇斗狠,却也知恩图报的武士。墨子对这个群体进行了研究,提出“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
“任”就是“任侠”。其精神内核是“损己利人”,不顾一切地去扶危救困,为人解难;去兴天下之大利,除天下之大害。这就将武士的精神境界提到“侠义”的高度,改变其过去好勇斗狠、为一己恩怨肆意厮杀的渺小格局。
侠之大者
墨者胡非子对楚国勇士屈将子说:“齐国想吞并鲁国,鲁庄公焦急万分。鲁将曹沫却想办法劫持了齐桓公,并逼迫他下令退师,齐桓公只好答应了。曹沫一怒而勇退‘万乘之师’,救‘千乘之国’。这样的勇,才是大智大勇,才是最高贵的勇。”屈将子听后,大受震动,解下佩剑,脱下高帽,请求胡非子收他为徒。
在墨家的思想中,与侠义精神关系最大的是“兼爱”。“兼爱”是无“差等”的,提倡“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则得治”。救人急难,济人困厄,不是看人下菜碟,不是看他将来对自己有什么用处,而仅仅是因为他需要救济。
不过,行侠仗义是件不易做的事。要想“利人”,常常需要“损己”,要救济贫苦,自己的财产难免受损失,要锄强扶弱,救人急难,就要勇于自我牺牲。于是便有了墨家的“非乐”思想。可以说,反对享乐,过苦行生活,是侠客的必备操守。只顾自己享受,哪会去接济别人,更何谈“赴火蹈刃,死不旋踵”?
真正的侠者,见义勇为,为国为民,具备悲天悯人之心,爱百姓,爱众生,爱万物,兼相爱,交相利。他们以百姓之心为心,以百姓之苦为苦;侠者即仁者,侠者爱人。一言不合血溅五步不是侠,一时的意气之争不是侠。
利他自苦
相传,有人对墨子说,现在大家都自私自利,你为什么要日日自苦为别人呢?墨子答道:“假如一个人有十个儿子,九个儿子都好吃懒做,只有一个儿子辛苦劳作,吃的人多,干活的人少,那个干活的能不加倍努力吗?”
墨子崇尚任侠,不是宣扬个人英雄主义。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兴天下之大利,除天下之大害,是不可能通过一两个人的力量实现的,只有通过有组织有信仰的形式,培养能人义士,游说天下诸侯,才能逐步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
给侠者的行为打上烙印的,还有墨家的“非攻”思想。要想在乱世之时实现“非攻”,唯有扶弱抗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墨子与公输般斗智,最后说服楚王停止攻宋。这种扶弱抗强的精神逐渐演变,形成一种扶强助弱、除暴安良的传统。
墨者中还有一些行事风格接近“侠”的人,如被称为“东方之巨狡”的索卢参等,他们给墨家输入了新鲜血液。
侠者贵义,在危难之中也奋不顾身,舍生取义。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义之所弃,虽万金将于我何干?这就是墨家给我们定义的任侠。当今时代,重读《墨子》,重温侠义精神,是很有必要的。
在诸子百家中,法家以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等观点而卓立于世。法家的观点新颖、独特而激进,后人对它褒贬不一,但它确实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法家的思想渊源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正式创立者是战国初期的李悝、商鞅、申不害等,战国末年的韩非则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中国法脉——古今法家流变史
春秋战国,是中国文化的“轴心时代”,政治经济改革也多姿多彩。当时,已沿袭千年的奴隶制生产方式遭到破坏,新的封建生产方式勃兴。经济基础的变化,要求政治制度作出相应的变革。于是,此起彼伏、汹涌澎湃的改革浪潮涌起了。5年间,各国累计变法近百次,且一次比一次更深入、更自觉、更有声势。
春秋时期,齐桓公任用管仲变革,秦穆公任用百里奚、孟明视变革,郑国的子产变革,吴、越两国的变革等,都收到了不同程度的效益。战国时期,李悝、吴起施行了颇有特色的变革,而商鞅变法则是内容最丰富、规模最浩大的革新高峰。商鞅之后,秦国迅速强大,开始了兼并和统一的战争,诸侯大都处于戒备状态的守势,各国的实际改革转入了万马齐喑的状态。
那时候,以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和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治思想,猛烈地冲击着旧的宗法等级和分封制。他们主张“法治”,反对儒家的“德治”“仁政”和“人治”,在“受命于天”“恭行天罚”的神权法思想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宗法等级原则下,徐徐拉开了改革的大幕。儒学大师荀子则既“隆礼”又“重法”,主张以礼为主的儒法合流。
韩非子对实行“法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的论述,比前期法家更系统、更深入;在如何推行“法治”方面,也更完备、更具体。他总结前期法家法、术、势三派的思想,建立了一个“以法为本,法、术、势三者结合”的完备体系,这是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制的思想基础。
先秦法家完备的变革理论和率先垂范,辐射后世,影响异常深远。变革则强,不变则亡的意识深入人心。后世变革者都从先秦著名的法家那里汲取胆识和经验,一些改革思想、改革措施很多都是对先秦改革萌芽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王安石
秦朝统一全国后,制定《秦律》,使各方面“皆有法式”。秦朝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把法家思想推上高峰,出现了极端的专制主义,但其只许“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严禁“私学”的做法,反而阻碍了法治思想的合理发展。
从西汉到隋朝,改革处于低潮,仅有少数开拓型的政治家偶尔进行少量变革。如王莽改制、曹操变革、诸葛亮治蜀、北魏孝文帝改革。
王莽不知“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其改革思想完全是儒家的复古主义。这使他既想在儒法合流的基础上全方位变革社会,却又泥古不化,从而导致了变革的失败。相比之下,曹操、诸葛亮的改革要冷静得多、实际得多。他们“术兼名法”,运用法家的一些变革性来改良其政治,既凌厉又切合实际。曹操“唯才是举”,诸葛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
南北朝时期,南朝宋、齐、梁、陈的统治者都非常腐朽,只有腐化、奢侈、动乱、死灭,哪有什么变革,只有北魏孝文帝向先进地区学习,施行均田制、三长制,并改变鲜卑旧俗,主动敞开大门,变被动落后为主动进步的变革,成就相当突出。
到隋唐时期,我国古代的变革走向了又一次高潮。隋文帝终结了南北朝混战,开始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变革,一反混乱奢侈之风,给政治注入了新的活力。唐太宗和武则天则围绕休养生息、发展经济展开,体现了可贵的民法思想,将进取性与科学性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一个开创了“贞观之治”,一个为“开元盛世”打下了基础。
晚唐至宋初,变革似乎沉寂,但却酝酿着巨大的变革浪潮。北宋时,范仲淹首先尝试变法,矛头直指庞大低效率的官僚体制,屡经险难最终失败。后来的王安石变法,则是一场影响大而深远的变革运动,在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全面铺开,基本上改变了“积贫”局面,但由于新法触犯了腐败的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在其猖狂反扑下失败。
不难发现,唐太宗、武则天的政治变革都是皇帝直接领导和控制的,以皇权的极大权威一贯到底,因而变革取得了胜利。范仲淹、王安石的变革,是由大臣设计并推行的,一旦皇帝不再支持变法,他们也就没有丝毫的权力和扭转劣势的办法,变革大业难免毁于一旦。
从元朝至近代的变革,则先沉闷、后激进。自元、明到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历史处在黑暗无比的封建社会末期,保守势力拼命地维护旧制度,在变革方面只有张居正企图力挽狂澜。
近代以来,国民意识开始觉醒,出现了一连串的改制实验。先是太平天国的洪秀全等人,杂糅西方和古代文化中的一些成分,对政治和社会实行了一些改革。后来,洋务派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购买机器、引进技术,推进洋务运动。
19世纪末,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不满于洋务派只在工业上小打小闹,主张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实现总体性的“全变”。他们幻想依靠皇帝完成中国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百日维新就在无情的守旧势力的镇压下流产了。
新与旧、改革势力与守旧势力,必然会有长期的、反复的冲突与斗争。近代改革从太平天国、洋务派到维新变法都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归于失败,但是改革一步,社会就前进一步,离光明更进一步,这就是历史的总趋势。
法家先驱——从管仲到申不害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制、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诸侯各国的思想家进行着激烈的思想大论战。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学派在治国方略的选择和运用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中的核心是法家的“法治”与“德治”之争。
法家,作为一个学派,正式成立于战国时期,但论其思想渊源,则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伴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各国都涌现出一批主张政治变革的改革家。其中,最早提出“以法治国”主张的思想家是时任齐国国相的管仲。
管仲以尚法、重法而著称,他反对把“礼治”作为政治生活的最高准则,主张治理国家应当以法为依据,任法而国治,舍法而国乱。管仲以尧舜先帝所谓法治盛世和现世弃法而治的危害,极力劝说齐桓公实行法治,主张“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这是君主“富国强兵”的良策,这种把法当做治理国家最有效的手段,极大地提高了法律的权威,也隐含着法律至上的思想。
慎到,战国时期赵国人,曾在齐国的稷下学宫讲学,负有盛名。他早年曾学黄老之术,但他实际上是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慎到也和道家一样主张国君“无为而治”,但他的目的在于调动臣下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臣下的才能,以达到“事无不治”。
慎到在主张“无为而治”的同时,也极力提倡“法治”,认为两者是统一的。他强调官吏要“以死守法”,坚持法治;百姓要“以力役法”,按法律规定出力服役;国君则要按照“道”进行变法,因为“守法而不变则衰”。
此外,慎到还非常重视权势的作用。在权势、君主、策略手段等因素之中,他把权势放在首位,认为权势是尊君和尚法的前提。从事政治和推行“法治”的关键,不是君主道德的高低或者才能的优劣,而取决于君主权势的大小。他认为,凭“贤”和“智”都不足以制服臣民,只有权势才能制服臣民。
慎到把君主和权势比喻为龙和云雾,飞龙有云雾的凭借,就能在高空飞舞,一旦云消雾散,龙就和地上的蚯蚓一样了。如果有了权势,即使像夏桀那样昏庸残暴,命令也能执行,即“令则行,禁则止”;如果没有权势,即使像尧那样贤德,百姓也不会听从命令。所以,慎到反对儒家主张的“德治”,认为那样不可能使法律贯彻执行,会产生很多弊端。
君主要“操杀生之柄”
从前,司城子罕辅佐宋君,一次他对宋君说:“国家社稷的安危,百姓的治理,都取决于君王施行赏罚。用官爵来赏赐,是人民所喜欢的,就请国君您亲自执掌,至于杀戮刑罚之类是人民所怨恨的,就让我来担当吧。”宋君说:“好,我来做好人,你来做坏人,这样一来我知道诸侯们就不会嘲笑我了。”但当国人都知道生杀大权掌握在子罕手里后,大臣们都亲附子罕,百姓们畏惧子罕,不到一年的时间,子罕就将宋君的政权夺了过来。
申不害,郑国人,出身低微。他早年学习过道家思想,擅长黄老刑名之术,主张将法家的法治与道家的“君人南面之术”结合起来,是法家中主张“术治”一派的代表人物。郑国灭亡后,韩昭侯起用申不害为国相,主持变法改革。申不害主张实行中央集权制,加强君主集权,并且认为君主要治理天下,必须掌握统治之“术”。
申不害的“术”,讲的是国君如何控制大臣、百官,驾驭臣下的手腕,也就是权术。这个术主要是对于官吏臣属而言。法要公开,术则要藏于君主胸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申不害的“修术行道”核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任免、监督、考核臣下之术,被称为“阳术”;二是驾驭臣下、防范百官之术,称为“阴术”。
申不害倡导君主“无为”,但大臣必须有能力。他主张任命官吏必须名实相符,即根据官吏的职务要求来考查一个人有没有能力胜任,然后才能授官。他还要求君主“操杀生之柄”,即掌握生杀大权,强调君主在国家政权中的独裁地位,要求臣下绝对服从君主。君主把生杀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绝不能大权旁落。同时,为了防止某些权臣专权、揽权,甚至进行篡权活动,申不害提出国君要善于控制臣下,及时发现臣下的阴谋,为此就需要设一些耳目,及时了解、掌握臣下的情况。
申不害在韩国实行以“术”为主的法制,经过十几年的改革,使韩国“国治兵强”,政治局面比较稳定,国力也有所增强,但这种政策却也产生了另一个后果,即“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攲而天下靡”。
君主本人的才能决定了“术”:君主本人公正有道、有能力,国家就会兴旺;相反,国家就会陷入混乱,老百姓就会遭殃。这造成了申不害用“术”有余,定法不足,所以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韩国的问题。韩昭侯死后,韩国很快又衰落了。
集大成者——法家巨子韩非子
韩非,战国末期韩国人,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被世人尊称为“韩非子”。
据《史记》记载,韩非自小患有口吃,不善言谈,但文章写得很好。他与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为改变韩国政治腐败、国力衰微的状况,他曾经多次上书韩王请求变法,均未被采纳,于是退而写成《孤愤》《五蠹》《说难》等书。
韩非写的书流传到秦国,秦王嬴政看了之后感叹说:“如果能够见到这个人,与之交游,即使死了也无遗憾。”为了得到韩非,秦王派兵攻打韩国。韩国只好将韩非送到秦国,秦王非常高兴。
李斯怕自己的地位被韩非夺去,便在秦王面前诬陷韩非。韩非入狱后,李斯又暗中送去毒药,逼他自杀了。不过,韩非虽死,他的理论却被秦始皇和李斯采用,并以此为理论基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王朝秦朝。
关于“理”
韩非第一个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理”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把各种不同事物区别开来。既然事物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因此办事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他又强调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一切都听从自然是不行的,必须利用或创造工具去改造自然,使之为人服务。
韩非认为,法是富国强兵的不二法门,必须以法治国,一切皆断于法。为此法不仅要不厌其详,公之于众,还要随时而变。他特别强调变法,以便使法与时代的需要相符合,君主立法时必须要顺天道,随时变,因人情,循事理,量可能。他强调,在执法上,必须赏罚分明,不得徇私;并主张重罚,以苛刑服人。
韩非倡导耕战,认为实力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基本手段,实力的大小决定着国家的生死存亡,只有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建立强大的军队才能一统天下。在社会的诸多要素中,唯有农与兵、耕与战才是力量的真正源泉。
矛盾之说
韩非以楚人出售盾和矛的故事为例,首倡“矛盾之说”。他认为,矛盾的转化是有条件的,祸与福的转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思想和行为,一个国家强与弱的转化则取决于是否有严明的法制。在导致矛盾转化的条件中,内因起决定作用,但外因也是不可忽视的。
韩非还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主义思想推到顶峰。他认为,君主应该独掌一切权势,应掌握最高和最后的决断权。为此,不仅要在政治上支配一切,而且要控制人们的生计,还要统一人们的思想。他曾明确提出“言执于法”和“以吏为师”的主张,从而为禁绝百家和实现文化专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他还发展了商鞅的历史进化观,强调时代在变化,治国之道也应随之变化,不能守旧泥古。他说,如果在夏朝还有人在树上架屋,钻木取火,一定会被尧、禹嘲笑;而在商、周,如果还有人像舜、禹那样治水,也一定会被汤、武批评。同样,如果在今天还有人称颂尧、舜、禹、汤、武那一套办法,也必被当代的圣人当做笑料。他认为,圣人不应因循旧制,墨守成规,要根据当今社会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
在法治理论上,韩非继承荀子的“隆礼重法”的观点,尤其是综合吸取前期法家法、术、势三派的思想,建立了一个法、术、势相结合的完备的理论体系。
改革实践——勇于打破旧制度
法家就是变革家。上下五千年,尽管受到种种意识形态上的束缚,尽管变革中伴随着艰难的阵痛,但法家从未放弃变革图治、革故鼎新的努力。他们不断奔走呼号,提醒统治者与世人,改革是合理的,更是必须的。
春秋时期,管仲任齐相后,对经济、政治、军事、外交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在经济上,废除公田制,按土地肥瘠收取赋税,提高了百姓耕种的积极性。设立盐官和铁官,专管煮盐和制造农具,并大力发展渔业。由国家铸造钱币调节物价,推动商品流通,鼓励商民与境外的贸易。这些变革使齐国的经济迅速壮大。
在政治上,把国都划分为21个乡,工商乡6个,乡民专营本业,不服兵役;农乡15个,乡民平时种田,战时当兵。国都以外划分为邑、卒、乡、县,1县为1属,全国共有5属,设5位大夫管理。这5位大夫每年要向国君述职。
在军事上,将行政上的保甲制度同军队组织紧密结合起来。每年春秋,军队通过狩猎进行训练,以提高战力。百姓不准随意迁徙,近邻之间要守望相助。容许犯罪之人拿盔甲和武器来赎罪,以补充军队装备的不足。
经过改革,齐国国力很快强盛起来。管仲又向齐桓公提出了“尊王攘夷”的政策。尊王,就是举起拥护周王室的旗帜,借周天子之名号令天下,称霸诸侯。攘夷,就是带头讨伐内侵的北方游牧民族狄人和戎人,以争得各国的拥戴。
此后3年中,齐桓公在管仲辅佐下“九会诸侯,一匡天下”,先后主持了多次各诸侯国的会盟,还曾辅助拥立周王室,成为公认的霸主。管仲为齐国创立霸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战国时期,各国奴隶制生产关系逐渐瓦解,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实行“法治”。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支持下,法家在各国掀起了一系列变革运动。
魏国是战国初期最早进行变法的国家。魏文侯晚年发力,积极寻求人才,治国图强。他任命李悝为国相,开始实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最强盛的国家之一。
首先,尽地力之教。李悝破除旧有的阡陌制,鼓励自由垦荒,并要求人们同时播种小米、黍子、麦、大豆、麻五种作物,以防作物单一遇天灾时无法补救。在住宅四周多种植桑树以养蚕,在菜园多种蔬菜,田间空隙种植瓜果。总之,要充分利用地力,扩大农副业生产。
其次,推行平籴法。李悝按年成好坏,把好年成分为上小下三等。坏年成也分成三等,好年成由官府按等级出钱买进一定数量的余粮。到了坏年成,再由官府按等级平价卖出一定数量的存粮。这种方法可以“取有余而补不足”,“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同时还可以限制商人囤积粮食,以防粮价暴涨暴跌,并防止农民破产和贫民流亡。
再次,推行“食有劳而禄有功”和“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的政策。李悝还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改为按功劳的大小和对国家贡献的多少,分别授予职位和爵禄。对那些无功于国而靠父祖爵禄享受特权的贵族,以及身着华丽服装,出门乘着车马,回到家中又沉湎于舞乐的“淫民”,剥夺他们的爵禄,用来招揽四方的贤能之土,为魏国的繁荣强盛创造了条件。
胡服骑射
赵武灵王为了抵御北方胡人的侵略,曾实行军事改革。改革的中心内容是穿胡人的服装,学习胡人骑马射箭的作战方法。他力排众议,带头穿胡服,习骑马,练射箭,亲自训练士兵,使赵国的军事力量日益强大,而能西退胡人,北灭中山国。
战国初期,秦国由于地处西陲,国内政治又由贵族们垄断,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都比较落后。年轻的秦孝公即位后,先后任用商鞅为左庶长、大良造,进行全面的社会改革。《史记·商君列传》称赞其成效是:“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乡邑大治。”
在政治上,重刑治民。以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各家互相纠察。一家作奸犯科,别家必须告发。隐瞒不告,就要连腰斩;告发奸人的,跟斩得敌人首级者同赏;藏匿奸人的,要跟投降敌人者同罪。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要问客舍主人的罪。合并乡、邑、村落为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将权力集中到朝廷。
在经济上,鼓励农业生产。粮食和布帛生产多的,可以免除劳役。游手好闲而致贫穷的,罚为官奴。废除井田,阡陌封疆,统一了度量衡。据说,“商鞅方升”就是当时的标准量器。
在军事上,按斩下敌人首级数受爵。凡在战争中斩得一个敌人首级的,赏给爵位一级;要做官的,委任五十石俸禄的官。斩得两个敌人首级的,赏给爵位两级;要做官的,委任一百石俸禄的官。没有军功的宗室子弟,一律废除名位。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从一个落后的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为以后灭六国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
自食其果
秦惠文王继位后,旧贵族便煽动他说:“秦国的妇女、孩子都只知道商鞅的法,商鞅的威望比秦国国君还高,这是很危险的事。”秦惠文王便派官吏去逮捕商鞅。商鞅闻风而逃,途中想找一家旅店住宿,店主人却将他拒之门外,说道:“商君定下的法律,留住没有凭证的陌生人要受连坐的罪。”商鞅被逮捕后,惨遭车裂之刑。
北魏孝文帝改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容极为丰富,主要有以下四点:推行均田制、租调制,给予农民一定数量的土地,并相对减轻了农民的租调负担;整顿吏治,以“治绩”的好坏为标准,整肃官僚机构,缓和了社会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产生的矛盾;迁都洛阳,以接受汉族先进文化,并加强对黄河流域的控制;实行汉制与移风易俗,如改官制、禁胡服、断北语、改复姓等。
秦朝兴亡——成也靠法,败也因法
两千多年前,秦国灭掉韩、魏、楚、赵、燕、齐六国,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君主专制王朝——秦朝。秦朝继承秦国商鞅变法的改革成果,吸收了韩非的治国理论,坚持法家“法治”“重刑”的法治原则,确立了一套严密、苛刻的法治体系。
秦王嬴政统一天下后,自称始皇帝。皇帝之命称为“制”或“诏”;皇帝自称“朕”,臣民称他为“陛下”,上书或言事称“上”;皇帝驾临称“幸”,死亡称“崩”;皇帝名字须避讳。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无不是为了突显其至高无上的地位。
他还规定,政事无论大小,都由皇帝一人决断,权力集中到他一人手里,从而形成了君主专制的局面。在秦代,皇权是至高无上的,体制的建立,政策的制定,官员的任免,刑罚的实施,这一切全掌握在皇帝手中。
为了维护封建秩序,加强对百姓的统治,秦始皇命大臣制定了统一的法律,颁布全国,这就是《秦律》。它涉及经济、军事、外交、司法、狱政、交通、社会治安、宫廷警卫等各个领域,其中也包括官吏的选拔、任免、监察、考核、奖惩等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内容。
《秦律》以成文法的形式,把先秦法家“轻罪重刑”的主张推行到了极端的地步。如对待盗窃,偷盗财物一钱以上就斩去左脚趾,同时在脸上用墨刺上标志;殴打父母者,则在其脸上刺字,甚至连偷采几片桑叶,也要被罚做一个半月的苦役。
另外,秦朝刑罚种类繁多,光是死刑就有弃市、腰斩、车裂、戮死、坑杀、枭首、剖腹、釜烹等十多种。据古书记载,有秦一代,鼻子被割者、断脚者随处可见。
几十年后,不堪忍受秦朝严刑峻法的人民,便纷纷揭竿而起。公元前26年,秦帝子婴投降刘邦,秦王朝宣告灭亡。从公元前221年秦国吞并六国,建立统一强大的秦王朝开始,到它因暴政彻底灭亡,只经历了短短15年的时间。
秦王朝的迅速崩溃,实在出乎世人的预料。秦王朝是在法家理论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秦朝意识形态的核心就是法家思想,它所做的一切其实就是把法家思想付诸了实践,所以秦王朝的灭亡也就意味着法家思想的破灭。虽然法家的思想及此前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对于秦王朝的建立与发展起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但它没能确保秦王朝的长治久安。
作为先秦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法家随着秦王朝的覆灭而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