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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白羊氏,奇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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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疮膏是卓草老早就做的,只是一直没机会拿出来。早些年的时候,卓草得自己干活。大冬天的挖水渠,没几天就长满了冻疮,痒的他不受控制去挠。

后来富裕了,这些事他也不必亲力亲为。这是冻疮膏每年都会给家里的奴仆准备些,像莲萍就特容易生冻疮,没有冻疮膏连觉都睡不好。

“你们涂上去试试。”

卓草戴着厚的羊皮手套,手倒是还好。其余伍卒可没这么舒坦,他们随时都可能会面对匈奴,戴着皮手套还怎么打仗?

“不成!”韩信连连摆手,“如此卓君岂不是帮了吾等,这对裨将军而言不公平。”

“哈?”

不就是个冻疮膏吗?

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别搭理他,你们试试。”

出乎卓草的意料,没人去接的。这些都是铁骨铮铮的锐士,自是不屑通过作弊来获胜。他们要是接了,这辈子都没法在军营内抬起头来。

“信来试试。”

“???”

卓草古怪的望着韩信。

你小子啥情况这是?

前脚说不公平,后脚就要试试?

“咳咳,吾为中护军,与卓君类似。军中百将以上的军职,都不得上战场杀敌,否则就得受迁刑。吾既然不必亲自动手,自然也不算影响公平。”

这倒也是合情合理。

卓草倒是听说过这条规定,也才明白后世秦朝电影电视剧有多可笑。简而言之,在秦朝就不可能会有斗将这种事发生,不论胜负都会受到惩罚。

起初卓草也不能理解,后来经历的多也就懂了。秦国事无巨细皆有法可依,哪怕行军打仗也不例外。类似百将这种级别的军职,已是属于管理层,栽培起来可不容易。

而且,秦国是属于多兵种大军团作战。互相之间协同配合。再依仗战阵,上万人就如同一人,就能轻松碾压敌人。

韩信赶忙打开木盒,望着棕色的膏状物,想都没想赶紧往手上擦。他这实在是痒的不行,手上因为冻疮而伤痕累累。兴许是心理作用,擦上去后还真舒坦了些,只不过味道有些刺鼻。

“卓君,这不龟手之药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主要是熬熟的羊油,然后把柿子皮、红花、桂枝这些磨碎了加里面。多涂几日,止痒效果还算可以。”

他这冻疮膏在泾阳都很热销,价钱上则比较贵。因为这玩意儿成本太高,特别是羊油颇为昂贵。寻常人家用的都是猪油,只有家境好点的可能会用羊油乃至牛油。

“这可真是好东西!”

韩信双眸炯炯有神,开口赞叹。听起来要做也不难,是桩好买卖。在寒冬时节,士卒操练很容易就生冻疮。有的情况严重,连兵器都握不住,只能被迫歇息。要是这不龟手之药如此神奇,那可得大力推广!

……

见时间差不多,韩信便下令歇息。

士卒们个个都是累得大喘气,干脆都席地而坐。因为时间有限,甚至都没时间生火取暖。给戎马喂草料的同时,还得赶紧吃些干粮。因为距离并不算远,所以他们只准备了两天的口粮。

按韩信的预估,两日时间绰绰有余。

就算真不够,那也能抢夺匈奴口粮。

卓草吃着比石头还硬的牛肉干,大口大口咀嚼着。端起兽皮水囊,狠灌了两口烈酒,呛得他不住咳嗽,不过也是稍微暖和些。他其实并不喜欢喝酒,特别是这种简单粗糙的白酒,只是现在天气冷,只能借此取暖。

“通知下去,半个时辰后继续启程。”

“明白。”

没人抱怨,全都抓紧时间歇息。

既然是比试,自然得争分夺秒。况且卓草都开了口,他们也都明白。现在天气冷的很,越早完成任务回去就越暖和。反正横竖都得遵从军令,倒不如早点完成来的爽。

韩信拿出地图,指了指上面,环视四周道:“再有三个时辰左右,便可抵达。到那时正好是入夜,吾等便可趁夜发动奇袭。只要不出意外,半个时辰内便可解决。”

“那感情好。”卓草揉搓着下巴,“也就是说,情况顺利明天就能回去了?”

“差不多。”

韩信点了点头。

他这几日都在筹划,为的就是确保万无一失。他仔细算过时间,两天是绰绰有余。他提前就训练过,两天不睡觉绝对能撑住。他要想比屠睢提前完成,那就得分秒必争。

“看来你提前都已准备好。”

“这是自然。孙子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此战不光关系我能否率军出征,更与卓君颜面有关。我若是输了,卓君也会没面子。”

卓草无奈一笑。

没辙,韩信毕竟是他举荐的。

胜负荣辱,与他也息息相关。

估摸着时间到了,韩信便翻身跃马再次出发。

旗帜随风摇曳,继续朝着远方而去。

……

……

西北方向三百里处,银装素裹。此地为白羊氏部族领地,方圆几十亩地都归他们所有。他们在匈奴口中则是被称作羊奴,主要就是给匈奴放羊的。放眼望去,木栅栏围成的羊圈少说得有千八百头羊,蜷缩在一块儿,数量相当惊人。

迎着风雪,有妇人戴着毛茸茸的毡帽自营寨走出。皮肤黝黑满是沧桑,头发更是极其粘稠,沾满了油脂。她穿着厚实的羊皮裘,快速自圈中牵出头已经死去的白羊。

握着柄还算锋利的青铜刀,快速割喉放血,顺势再把羊皮剥下。旁边还有佝偻着身子的老妪帮忙浇开水,以此来清洗羊皮。羊皮在草原可是战略物资,经过特殊的手法烘干缝制后,就能充当保暖衣物。

草原上的原则就是强者吃肉,弱者吃草。像这种杂活,那都是老弱妇孺来干。像是青壮勇士,则什么都不必去做。他们要做的是繁衍后代和保护部落,关键时刻还得他们站出来拼命。

“秦人,要来了。”

妇人双手满是羊血,突兀开口。他们说的是匈奴语言,与秦语大不相同。匈奴也不是吃素的,北地郡动静这么大,他们能不知道吗?

“去年王子死了,秦人也要动手了。”

“不用怕,现在肯定不会。”老妪用力的洗着羊皮,淡然道:“现在是冬季,秦人不会动手的。待来年开春,我们也已至别的地方,秦人不会对我们这种小部落动手的。真要开战,那也是找须卜氏这种大族下手。”

老妪活了这么久,看的倒是透彻。

“可惜,王子死了。王子若是活着,绝对能带领我们战胜秦人。他是草原上的雄鹰,是强大的狼王,是未来的单于。可是,他被无耻的秦人暗杀了!”

妇人愤愤然的开口。

冒顿的死,无疑是重创了匈奴士气。

得知冒顿死讯后,不知多少匈奴贵族要求死战,要给冒顿讨回公道。可偏偏身为单于的头曼,却是选择罢休退兵。头曼明明是冒顿的父亲,却根本没有要报仇的意思,在他们看来无疑是惧怕秦人的表现。这样的懦夫,根本就不怕当单于!

头曼年轻时凶悍至极,他的父亲因被李牧打败而死,他则顺利成为了匈奴王,并且是自立为单于。建立起强悍的匈奴王国,现在人口足有几十万人,光是引弓之士就足足有十几万!

论兵力,仅次于强悍的大月氏。

随着年龄的增长,头曼老了,也变得懦弱!

王子客死异乡,竟然不开战?

冒顿出生之时,就被族中大巫高高举起。他继承了挛鞮氏最优秀的血统,必定会带领匈奴成为最强悍的草原帝国。还未成年,冒顿便已是匈奴最为出色的勇士!

“少说这些,和我们无关。”

老妪大口大口的吞着羊血,看起来就如同是恐怖的妖怪。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像老妪这样年纪的,在部落内根本没资格吃肉。能喝上两口羊血,已是极其难得的肉味。

夜幕降临,部落内只能听到些许呻吟。寒冬腊月,青壮劳力都会积极开始造人。不光能充当运动,关键是还能让部落人口得到增加。人口是衡量部落战力的主要标准,特别是青壮男子。现在正值冬季,他们也没别的事可做。

除开呻吟声,就是震天响的呼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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