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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我是无辜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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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案发之后辉夜赛高中反应迅速,立刻将周围封锁,同时守林人之外的其他当地势力也参与了搜捕,还有学生自发组织的巡逻队(即伊流翎之前碰上的那群竹甲人)到处巡查。所以,虽然没有抓住犯人,但至少保证了他无法在短时间内逃出退群郡。

现在有了更进一步的线索,只需要挨家挨户盘查本命道具便可,而且很不容易抓错。

散粉丹可不是什么适合做本命道具的东西,毕竟大部分植物召唤师的本命道具不是长在身上,就是种在地上。前者的散粉丹会和那位精灵守林人一样从头顶冒出来,那么以这种植物的特性,怕不是稍微一动,就“头屑”满天飞。而后者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会将其种在地上的大部分是幕后人,而散粉丹这种会祸害邻居的植物,通常会把剧场搞得光秃秃的。

凯特的工作效率很高,伊流翎是在酒馆里睡了几个小时,一觉醒来就发现两名嫌疑人已经局促不安地坐在酒馆大厅里了。

“退群郡一共有三名植物召唤师的本命道具是散粉丹,”看到伊流翎从楼上走下来,凯特向他介绍道,“其中一位有不在场证明,而且是我们学校的人,所以就没有带过来,先看看他们俩是不是吧。”

“冤枉啊!”坐在左边的嫌疑人是一位扎着马尾辫的金发男子,看上去大约三十岁左右,穿着大风衣,衣服上还缀着一些奇怪的流苏装饰,“几位大人,我只是个流浪讨饭吃的,可什么都没做呀。”

伊流翎打量了一下他的装扮,突然觉得有些眼熟:“你不会是个吟游诗人吧?”

“哎哎哎,正是正是,这位少侠还是识货呀。”金发男子眼睛一亮,忙不迭点头,“大家都知道的,我们吟游诗人除了私生活不检点,是绝对不干什么作奸犯科之事的。”

他说的确实是实话,指的是私生活不检点这一句,因为在听说他是一名吟游诗人之后,在场的女生都往旁边挪了一步,仿佛多看他一眼都会怀孕。

“现在我们还并没有给你们定罪,不然你就不会坐在这里还有茶喝了。”凯特却不受影响,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既然你说你是吟游诗人,那你为什么会契约散粉丹?这种植物似乎不是很适合与人接触吧?”

“这个,其实是误会。”金发男子叹了口气,“我从小就想成为吟游诗人,所以想着寻觅一些较为浪漫的东西作为本命道具。正午兰听说过吧?象征爱情的花朵,但我小时候因为读的书不多,并没有亲自见过,只是从其他人那里听说过。后来好巧不巧,我在我家附近发现了一个皮耶尔蜂的蜂巢。”

“我懂了,你跟着蜜蜂找到了散粉丹,然后以为那就是正午兰,是吗?”伊流翎问。

这倒是不稀奇,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昆易一样家里有那么多藏书,甚至有不少普通村民连通用语都不会写不会读,全靠村子里唯一识字的人负责念诵。

原因很简单,若是不修炼或是从事一些需要到处出差的工作,通用语其实并非必须。例如伊流翎他们曾经在玩具鬼城的彩灯区遇到的那些厉鬼,讲的就是当地的方言。

而如果有修炼的资质,那就跟他们这些异世来客一样,在契约本命道具的同时,就自然而然能学会通用语。

可以说,这位金发男子能够全凭别人的描述就辨认出皮耶尔蜂,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一件事了,出了这样的错漏,倒也实属正常。

金发男子再次露出遇到知己的表情,对伊流翎说:“正是如此,我冒着被虫子咬死的风险,偷了一块果实回家,契约之后才知道自己弄错了。为了不给其他人造成麻烦,我的散粉丹被留在了我家后院里,反正我们吟游诗人又不需要打架,我带不带也没有什么战斗的能力,雇佣保镖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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