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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西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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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既然上仙您想要这宝藏,咱们不争了便是,就是那啥——我那几个兄弟的手,那啥……”他又搓起了大手,欲言又止道。

“行了,知道你想说什么。”格林把李白给他那些黄金掏了一半出来扔给他。

“你帮我买匹好马,置办点乾粮,剩下的你们就留着吧。”

“欸——好哩!您先歇着,咱们绝对给上仙办妥!”大汉眉开眼笑地说道。

就那三、四块金锭子,已经足够他们敞开了吃喝好几年了,就算多养四个不能工作的人,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计,何况剩下的那隻手还是能干点小活儿的。

“还有,把这个帮我换成铜钱和碎银子去!”格林想了想,又拿出一块金子说道。

剩下的金锭他则塞进了背包底下,准备拿到现代换成钱了。

上次从日本带回去的渡来钱,目前虽然还挂在网上没卖出去,但没意外的话,十来万软妹币是妥妥的了。这金锭、元宝什么的带回去确实不好出手,带就算只当成古董来卖,大概也一样可以换上不少钱来。

格林决定按照这地图寻寻所谓的宝藏去,不过在这之前,他要再叨扰这些个地痞几日了——这趟旅程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他想花点时间,学个中环位的伤害性法术,和防御性法术再出发。

西域大汉听上仙要住他们这儿一段时日,脸上满是微笑(肚子裡满是妈卖批地,将格林请到了自己的家中,还特地把客房备了一套新床铺给格林用。

十天后的午时,格林终于准备齐全,离开了长安城——他在这几天中,顺便跟那西域大汉学会了骑马。

在这十天中,他学会了一个三环法术、一个四环法术、和一个五环法术,全是塑能魔法,分别是——炎爆术、冰风暴、寒冰锥,三个强力的常用法术。

炎爆术很简单,就是放大版的火球术,格林花了不到半天就学会,并加以改良过了。效果比火球更狂暴一些,击中目标爆开时,甚至可以飞射出一圈小一号的火球,不论单体还是群伤,效果都很好。

冰风暴则是俗称“下雨”的法术,效果是指定一个区域的空中制造法阵,使其持续不断地降下冰坨,同时区域内的温度会骤减,使区域内的目标速度减缓,活动力大幅下降,是一个控制和伤害同时兼具的法术。格林将冰坨改良成了冰刺,使杀伤力更上一层楼。

而寒冰锥则有些特殊,它的效果是:瞬间在面前两公尺半的锥形范围,生成一个横向高速旋转的寒风漩涡,漩涡中满是尖锐的碎冰渣,可以将敌人削成碎片,即使敌人防御力较高,极低温的寒风也足以在一瞬间将目标冻结、吹飞或者减缓。

虽然这个法术听起来威力惊人,但实际上属于正儿八经的防御法术——毕竟正常情况,法师战斗时根本不会让自己与敌人处在两公尺半的范围内(格林这种同时兼具超凡者身体素质的法师另当别论。这个五环法术的结构相对複杂,格林学会已经有些勉强,因此暂时还没有去改动它。

从西侧的金光门出了长安城后,格林骑着温顺的棕马顺着官道一路向西行去,路上依旧车水马龙,商贾云集,往来人群从黑髮黑眼到黄髮绿眼,甚至是黑皮肤人种,全都可以看得到。

而且即使他们流利地使用着中古汉语,也没有几个人会对此感到惊讶——这与他之前在平安时代旅行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甚至连现代人都要比唐朝人更大惊小怪一些。

晚上,格林便与一队大食(黑衣大食,也称阿拔斯帝国、萨拉森帝国或阿拉伯哈里发帝国的商人们搭伙,建立了简易的营地。

那商队的头目名叫阿布,加法尔,阿拔斯,据说是根据自己国家和现任国王命名的。他让格林称他为曼苏尔,在阿拉伯语中意为:成功者,他表示自己喜欢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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