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一见任千秋,误终身】(1 / 2)
枯木山。
山巅。
周围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在滚滚云海之中,偶尔会有一两只人形那般大小的白鹤飞过。
墓碑前,就有一只白鹤收拢翅膀,学着人的模样,和任千秋一起,朝那墓碑恭恭敬敬地行完跪礼。
“师傅啊,您老人家一路走好,如果你的修为可以,就娶了孟婆为妻吧,我看她和您倒是真的挺般配……”
“如果再过了三五年,您还是找不到媳妇儿的话,托个梦给我,我给您老人家烧两个过去。”
老疯子一生的口头禅就是:这世上,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所以,一生未娶。
无家业,也无儿无女。
就任千秋这么个徒弟。
还是个不孝徒弟。
估计老疯子是因为上辈子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所以这辈子才会这么惨。
“师傅,这是您最爱的女儿红,喝完最后一口,就好好渡过奈何桥吧,千万别忘了喝孟婆汤。”
任千秋将那坛女儿红潇潇洒洒地倒在墓碑前的泥土上。
本是一坛五十年份的女儿红,此刻却没有一丝酒味儿。
因为……
酒已经被任千秋全给喝光了。
临了,没办法,只能装了一坛水,以示敬意。
敬了酒,任千秋看了身后的小木屋,带着一丝恋恋不舍地童年回忆,踏上白鹤的翅膀,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小木屋。
这十年,除了必要的上课时间之外,他一直都是住在这里,和老疯子学习修练。
如今老疯子去世了,他也该离开了。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那根天地灵脉,在他的修炼下,已经枯竭。
接下来想要继续修炼,只能另找灵脉了。
但是,在这个灵气枯竭,高楼大厦,烟火浓厚的年代,想要找到灵脉,谈何容易。
白鹤名叫:小黑。
再其头冠之上,有着一个奇怪的符文印记,听老疯子神神叨叨地说过,仿佛是某种上古血脉的印记。
但是,即便有着什么血脉,在这个灵气枯竭的世界,只怕,也难以有什么大的成就了。
但是小黑点飞行速度,是真的很快。
日行万里,完全没有问题。
比摩托车还要快!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白鹤会说话。
口吐人言!
至于它为什么要当任千秋的坐骑……
用白鹤自己的话说:“小子,我看你天生俊朗,以后定然会是一个好夫君……”
那年,任千秋才六岁。
事实证明,只要颜值够高,恋爱也是可以跨越种族的。
年龄也不是问题。
于是,任千秋就白捡了一头坐骑。
还别说,这白鹤真的非常漂亮。
全身羽毛雪白透亮,在阳光的照耀下,还能折射出七彩光芒。
每每在月圆之夜,月光精华都会源源不断地被白鹤头冠上的符文吸收。
用老疯子的话说,这白鹤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天地造化,懵懵懂懂地领悟了属于自己的修炼之法。
枯木山离家相隔千里,但是只不过片刻功夫,任千秋就到家了。
回到家,最想念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红烧肉啊。
而且,还有一件事也值得高兴。
他现在已经初中毕业了。
今年就要上高中了。
这也就意味着,终于可以摆脱那个恶魔班主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