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人创造的奥斯曼帝国(1 / 1)
突厥是历史上活跃于蒙古高原和中亚和西亚地区的民族集团统称,也是中国西北与北方草原地区继匈奴、鲜卑、柔然以来又一个重要的游牧民族。
公元54年,突厥这个词始见于中国史册。公元552年,突厥部落建立汗国。
突厥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从建国起就一直在西边的边境线上帮助“锻炼”中央政府的军队,今日骚扰个边境啊,明儿抢几个商队啊,后天拿几匹瘸马换几匹绸缎啊,多少年来一直靠打打杀杀收点保护费生活。
唐朝初期,突厥始终是中原王朝的最大威胁。但经历太宗、高宗直到武则天、唐玄宗四代帝王的努力,终于促使突厥消失在了中国北方草原。
“自突厥有国,东西征讨,皆资其用,以制北荒。”
《北史·铁勒传》东方有唐过而强大,混不下去,那我们就去西方。
7世纪中叶穆斯林征服东地中海到11世纪突厥人进入东地中海这段时间,中东的基督徒和穆斯林基本上相安无事(我持高度怀疑态度)。
打破这种平衡的是突厥人,这些来自草原的游牧民虽然改信了伊斯兰教,但并没有改变他们的生产方式。
塞尔柱突厥人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依然是放牧,到了西亚以后又加了一条当雇佣兵,而后来他们又从雇佣兵变成了地方军阀,各个部落的游牧民成了统治者,却没有什么先进的统治方式。
发财主要靠抢这句话就是对当时突厥人的概括,从苏丹到各地的阿塔伯克,都频繁劫掠城市和商旅,得来的钱财用于挥霍和购买更多的突厥雇佣兵。
至于劫掠有时候总要有点理由,这时候来到东方朝圣的基督徒便成了最好的目标,因为他们不受当地法律保护。
劫掠异教徒又可以彰显自己的权势和正统性~因此十字军东征之所以会发生,突厥人的抢劫和劫掠是重要原因之一,在我看来这游牧民既然可以抢劫异教徒朝圣者,便可以编出n多理由抢劫自己人。
阿拉伯基督教,什叶派城市,德鲁兹教堂和其他不服从他们统治的部落和村庄,都可以成为劫掠对象~东地中海的生产力在突厥人统治下成直线下降的趋势。
伯克们自然对赞助什么艺术文化没什么兴趣。
他们是军阀,只对军人和权力感兴趣,对他们来说,在草原上游牧和在沙漠城市里当官,发财的路子是一样的,就是抢。
十四世纪,突厥部落奥斯曼崛起于小亚细亚。
经过两个世纪的扩张,巴尔干半岛全部被奥斯曼人占领,北非变成奥斯曼人的势力范围,两河流域成为奥斯曼人的行省,黑海和地中海更是成为奥斯曼人的内海。
鼎盛时期,奥斯曼帝国横跨欧亚非三大洲,有近六百万平方公里的疆域。十七世纪后,奥斯曼帝国威风不再。在欧洲人“反攻倒算”下,奥斯曼帝国被肢解到只剩下小亚细亚半岛的八十万平方公里领土。
欧洲有一个超级强国,其核心地区位于欧洲东南部的巴尔干半岛,领土也曾包括亚洲西部和非洲北部,极盛时领土还包括意大利、叙利亚、巴勒斯坦、埃及、高加索和北非的地中海沿岸。
这个超级强国就是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
然而,这样一个横行西方、牛气冲天的欧洲大帝国,却被一帮东方来的逃兵给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