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杂交小麦(1 / 2)
不久后,老管家塞巴斯才姗姗来迟。
他本身上了年纪,论跑步肯定不如洛因这些人,停在洛因旁边,他问道:“洛因大人……人,人呢?”
“什么人,你说那个白脸小丑?”洛因指挥着卫队返回城堡,回答道,“被我打回去了。”
“什么?”塞巴斯一惊,老脸皱在一起,无奈道,“哎呀,领主大人,那可是王城的人……咱们的毛皮都往王城里卖,万一这家伙从中使坏可怎么办?”
和年轻人不一样,上了岁数的人总会想得更多。
他们更加世故,更加圆滑,努力不想得罪任何人。
虽然洛因是名义上的贵族,但是毕竟只有这么一座小城,相比大城市来的权贵,总归还是底气不足。
旁边的菲尔似乎听出了端倪,急道:“塞巴斯先生!刚才是我下的手,和领主大人没有任何关系!”
“菲尔,不用道歉。”洛因一把将菲尔拉到身后,直面着塞巴斯,“塞巴斯,命令是我下的,打了就打了,你难道希望我去给一个商人道歉?”
“这……当然不是,领主大人……”塞巴斯一直也有些无奈。
之前洛因沉溺酒色,塞巴斯一直小心翼翼,生怕暮色城招惹到周边势力引来灭顶之灾,可以说,他这辈子都习惯了隐忍。
而洛因不一样,戒酒后的他血气方刚,眼里揉不得沙子……
但是出于老者的谨慎,他还是想多帮帮眼前这个他服务了多年的小主人。
“我明白你的难处,但是区区一个商人敢当着我的人的面打我的马夫指着我的鼻子骂,如果不给他点教训,以后暮色城里,就没有人敢为我做事了。”洛因望着逐渐往回走的城主卫队,说。
“好吧,领主大人,是我失言了”
听完洛因的叙述,塞巴斯也明白了这其中缘由,也不好多说什么。
贵族的名声比生命还重要,要是被人骂了还唯唯诺诺,以后就更没法混下去了。
众人一同返回了城堡,走在路上,菲尔在一旁护卫,垂着小脑袋。
“怎么了?”
以往去吃饭的路上,菲尔是最高兴的,走路一蹦一跳,恨不得要飞天上。
“大人,是不是我下手太狠了?塞巴斯先生好像有些不大高兴的样子。”菲尔望了他一眼,又低下头,欲言又止。
她还是第一次见塞巴斯先生脸阴沉成那个样子。
“你只是遵从我的命令而已,再说如果是我亲自打了那家伙,你是不是还要愧疚你没有及时拦着我?”
“我……”菲尔的话卡在了喉咙里,只好点点头,“是的……”
“所以你不需要愧疚,菲尔,好好吃饭,好好锻炼身体,以后我还有需要用你的时候。”
洛因望着菲尔那留着伤疤的左手,脑子里忽然浮现出古怪的想法。
我能挨她几拳?
这就和以前他碰见钉子的时候总想着这东西扎进肉里有多疼一样,虽然不会真去碰,但总是会这么去想。
“话说回来,菲尔,你手上这块疤是怎么回事?”洛因改口问道。
“这块疤吗?”菲尔抬起手看了一眼,眼睛微微瞪大,迟疑片刻后,说,“去年给别人家喂猪,不小心被猪啃了一口。”
“这样吗。等到以后有时间,我带你去王城的明光教会,找那里的牧师看看能不能给你把这块疤去了。”洛因握着她的手腕看了会那块不大不小的伤疤,说。
“不用了不用了!大人。”
菲尔连忙摇手拒绝着:
“那里光是治一次刀伤就要五枚银币……要是重病那更是在抢钱!我可治不起……”
洛因略一思索,之前怀特找明光教会的牧师取鞋的时候,貌似也花了不少钱。
这世界的医疗资源几乎是被明光教会所垄断。
他们有着名为“神术”的魔法,可以治疗各种各样的疾病。
但这种神术的施术者,水平起码是得达到大魔法师的水准,这也导致医疗价格极为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