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活死人墓(1 / 1)
自由之城最初只是一个监狱,流放一些犯人的地方,由于地处偏僻,没有监管,大小事务完全由知县一人裁决。多少年来犯人们虽然日子过得清贫,但是也还能维持生计。直到现在的这个知县来了以后,这里发生了的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个知县嫉恶如仇,又贪财好色,他来了以后,只要有钱给他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而不能给钱的就只能任人宰割。
为了赚钱,他无恶不作,丧尽天良,妓院、赌坊、黑拳、斗兽、围猎,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到的,渐渐地这里吸引了大量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阔少爷,还有一些有权有势的贵族子弟。他们仗着自己老一辈积累的权势和财力,到这里寻欢作乐、为所欲为。手段花样更是层出不穷,因为在这里即使杀了人,只要有钱,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而很快,这里的犯人就不够了,于是县长干脆就花钱买“犯人”。这里很多人都是被贩卖来的,男女老少根据身体状况和相貌的不同都有相对应的价格。于是就有大量的人被贩卖到这里。
而青狼就是仇家贩卖到这里的,他的父母都死于仇家之手。刚来的时候只有7-8岁的样子,那时候只是帮着打扫打扫卫生,干点力所能及的琐碎活。后来过了几年他长高了,身体也比较结实,就开始被安排去打擂,当然刚开始不是生死擂。经常是给那些公子哥们当靶子陪练,只能挨打不能还手。
也会被安排围猎,在固定范围内,青狼和其他犯人被当做猎物,赤手空拳。而围猎他们的人则是全副武装,被抓住的“猎物”轻则受伤重则丢命。
而在后来,他就被选上了生死擂。他的身手就是这样在实战中,在一次次的生死之间,一点点磨练出来的。
说实在的青狼在这样的环境下能活下来也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再后来由于这里的影响太坏,被人们诟病,引起民愤。政府下令清除所有娱乐场所,缉拿知县。
知县早就提前掌握了消息,凭借着多年积攒下的人脉和雄厚的财力,他组织了一支“队伍”,号称“神锋军”,竟然公开和政府对抗。他的“钱”锋大将开路,一开战双方就陷入了胶着状态。你来我往打了2年多,最苦的还是当地百姓,种点粮食本在就勉强糊口,这下还得养着这些当兵的,家里不管老少,能动的就得去干活,不是种地就是修补城墙,要不就挑水担粪、砍柴做饭,一会都别想闲着。
2年下来打仗没死几个人,毕竟也不是真打。倒是累死不少老百姓。而在这两年里,县长表面上跟政府对抗,背地里命人在远处的一片原始森林的深处建造了一座城:自由之城。
随后草草结束了战争,带着原班人马全部转移到了自由之城。这里与世隔绝,既不用担心外面的风言风语,又不用担心政府围剿。自己可以闷声发大财,踏踏实实地做土皇帝了。
青狼也被带到了这里。一转眼,来到这里也有几年了,嘴上已经长出来胡须,喉结也鼓了出来。青狼也记不清自己的年龄,在这里的犯人几乎没有时间的概念,大概有2多岁了吧。
犯人来到这里,就等于一条腿踏进了坟墓。以前瞅准机会还能跑,被抓住了就挂起来晒3天,不给吃喝,活下来算命大,活不下来算活该。现在在这里,就算跑的出自由之城,也跑不出原始森林,所以犯人们都放弃了逃跑的想法。逐渐堕落下去,开始卖力的“表演”来获取报酬,然后再去“挥霍”。
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来到这里就等于已经死了,能享受一天是一天吧!”
所以犯人们对这座城还有另一个称呼:活死人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