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审判日:buff叠加,刑期封顶!(加更求订阅求月票)(2 / 2)
尤前程疼得龇牙咧嘴。
“姓尤的!”
王德发死死盯着他,喘着粗气,一字一句的说道:“我在监狱里等你!”
语气平静,也没有大喊大叫。
但尤前程却猪躯一颤,感觉到了彻骨的寒意。
“咕都!”
他怕了。
“报告政府!”
“我请求换一个房间……”
看守所也担心闹出人命或者重伤。
考虑到尤前程和王德发的特殊关系,便同意了他的请求。
把他和王德发分开看管。
否则,估计尤前程都不一定有命上法庭。
……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审判日,终于到来了。
依旧是熟悉的时间,依旧是熟悉的地点。
依旧是,熟悉的那些人,除了被告……
当姜白看到被告席位,顶着个大猪头的王德发,差点笑出声来。
他记得自己下手没这么狠啊。
这是在看守所里被哪位大哥给教训了吧?
“冬!”
十点整,随着法槌落下的声音响起。
正式开庭!
审判庭内顿时安静下来。
法官陈忠汉扫视一眼,沉声开口: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江浙省龙城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尤前程故意毁坏财物,以及入户抢劫一桉。”
接着。
书记员起身,宣读法庭纪律,核实被告、辩护律师,公诉人,被害人等身份。
这些固定流程结束后。
陈忠汉看向原告席:“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依旧是老熟人,检察官沉天赐。
他起身开始宣读:
“龙城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x检刑诉字[]第x号。”
“被告人:尤前程,男……”
“被告人尤前程系被害人所住小区‘天水香泉’的物业公司经理,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切断被害人住户供电,其中最长一次持续时间三天,导致被害人冰箱内顶级食材尽数变质腐坏,且冰箱功能受损。”
“司法鉴定报告显示,被害人因食材变质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2136775元,因冰箱受损而产生的折旧费,维修费,清洁费等经济损失为55元,合计2686775元。”
“被告人为了毁灭证据,于x月x日深夜两点二十三分,潜入被告人家中……”
“被发现后,双方发生冲突……”
“……”
“本院认为,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数额巨大!”
“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已经构成抢劫罪,且为入户抢劫,情形恶劣!”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尤前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8万元。”
“二、依法判令附带民事被告人尤前程,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造成其财产损失的赔偿金,共计2686775元。”
公诉人的诉讼请求,一点都没有夸大。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尤前程的桉子,不仅数额巨大,而且还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意图毁灭证据,肯定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而抢劫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如果有某些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这里所说的“某些情形”,第一条就是“入户抢劫”!
一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个十年以上。
数罪并罚,再加上有犯罪前科……
这些buff叠加起来,就算不是封顶刑期,也差不了多少。
诉讼请求里的十七年,一点都不过分。
甚至可以说,这已经是“手下留情”的结果了。
如果狠一点,给他砸个二十年,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十七年!
这个数字宛如一柄重锤,狠狠的敲击在尤前程的心口。
他顿时脑子就嗡嗡的。
张了张嘴。
想说什么,却彷佛失声了一般,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急得都快哭了。
但法庭上,根本没有人管他。
公诉人坐下后,陈忠汉看向姜白,“请被害人陈述。”
姜白起身,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本人是天水香泉业主,被告人利用他物业经理的身份,多次通过断电,减小水压等方式恶意报复我……”
“导致本人存放于冰箱内,价值二十几万的食材全部变质……”
“后,被告人深夜潜入本人家中,企图毁灭证据,被本人发现后,向本人实施了暴力行为……”
“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威胁到本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侵犯了本人的人身自由权,财物所有权……”
“请求法官阁下和各位陪审员,对被告从重判处!”
说完后,向着法官方向深鞠一躬,缓缓落座。
陈忠汉微微点头,看向被告席位。
“请被告人陈述。”
尤前程嘴唇颤抖了两下,终于艰难的发出了声音:“本人,认罪……”
“本人对自己所犯罪行深感后悔,愿意积极赔偿损失……”
“请求,法官大人,从轻发落……”
听完了尤前程的陈述后。
陈忠汉敲了下法槌,沉声道:“现在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真正的重头戏开始了。
这,也是决定尤前程最终刑期的关键!
在尤前程充满期待的目光注视下,张伟缓缓站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