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斡旋受贿,对方律师这次真的要进去了(4K)(1 / 2)
审判庭外。
曹丹彤母女俩直接把岳斌堵在了墙角。
“不是,我怎么可能骗你们呢,我是你们的律师啊,我也希望这场官司能赢,真的!”
“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谁能想到对门的摄像头恰好歪了拍到一切呢。”
“我尽力了,真的尽力了,但打官司就是这样,没有谁能够保证一定可以赢。”
岳斌竭力解释着。
然并卵。
“收钱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拍着胸脯跟我保证说,至少可以给那两个杀人犯砸个无期徒刑,现在你跟我说成事在天?”
“还有!当初是你信誓旦旦的说跟陪审员关系好,可以打点一下,我才额外给了你五万块钱。”
“我告诉你,既然那人没有把事儿办成,你得给我把钱要回来!”
韩莉一个劲儿的质问着。
声音异常的尖锐响亮。
岳斌连忙做贼似的四处看了眼。
当看到身后不远处的几道身影后,他身躯一颤,童孔收缩。
脸色顿时就变了。
尤其是其中某个“鹤立鸡群”的大高个更是显眼,镜片上反射着缕缕寒光。
雾草!
罗飞!?
岳斌心脏勐地一颤,连忙冲着韩莉说道:“你别乱说话啊姐姐,我可是律师,我学法律的,怎么可能知法犯法!”
“我没有给陪审员送钱!更没有行贿!没有的事儿!”
岳斌恨不得把韩莉的嘴缝上。
这娘们儿太特么蠢了。
你有啥事儿咱出去说不行吗?
非得在法院里呜呜渣渣的。
“毁谤我啊,她在毁谤我啊!”
岳斌指着韩莉,看向罗大状等人那边,大声辩解着。
“是!你是说过那钱不是给陪审员送的,可你说人情无价什么的,问我要了五万块钱弥补你消耗了的人情。”
“我不管那钱是你拿了还是送人了,总之现在事儿没办成,你得把钱还给我!”
“rnm,退钱!”
韩莉张牙舞爪的,曹丹彤也是双手紧紧抓着岳斌的衣袖。
一副不退钱就不让他走的架势。
另一边。
罗大状推了推眼镜架,脸上露出了一抹冷笑。
缓缓摇头:“这人废了。”
说完,瞥了岳斌一眼,转身便走。
欸?
姜白眨了眨眼,看向身旁的张伟:“张律师,啥情况啊?对方不是没有行贿么?这也刑?”
后者耸耸肩,向着岳斌那边抬了抬下巴说道:“那家伙或许没有行贿,但他涉嫌了受贿。”
啥子?
姜白更加疑惑了:“这律师多收钱,也算受贿?”
“这就涉及受贿罪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斡旋受贿,或者叫间接受贿。”
张伟摆摆手说道:“走,我们边走边说。”
“这个斡旋受贿呢,跟普通的受贿是不一样的,它存在三方当事人,即请托人,斡旋人和被斡旋人。”
“咱们国家是一个人情社会,很多人办事儿习惯托人托关系。”
张伟笑着举了个例子。
“比如说,我想找国家工作人员李四办事儿,可我不认识李四,恰好呢,我跟张三是哥们儿,而张三跟李四是同学,他们俩能说上话。”
“所以啊,我就给张三送了五万块钱,让他去找李四办事儿,而李四看在张三的面子上,帮我办了事儿。”
“在这个事情当中,我是请托人,收钱的张三是斡旋人,李四是被斡旋人。”
“张三收了我的钱,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李四职务上的便利,为我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索取或者收受我的财物,那么张三就成立斡旋受贿罪。”
听完了张伟的解释,姜白这才恍然大悟。
他扭头看了眼还在跟那对母女俩疯狂拉扯的某律师。
嘴角挑起一道弧度。
真是王八办走读,鳖不住校(笑了。
还律师呢,可真刑。
这时张伟一脸幸灾乐祸的说道:“不知道那个陪审员有没有实际帮岳斌办事儿,但是看这情况,他至少是没有明确拒绝。”
“我估计啊,处分是逃不掉了,说不定还得停职检查什么的。”
“嘿嘿……”
姜白:……
……
“姜先生,这次真是多亏了你,要不是你帮忙,或许我真的要背上杀人犯的罪名了……”
法院门口,孟波对着姜白千恩万谢。
姜白笑着摆摆手:“咱俩难兄难弟,不用客气,对方又不是只告你一个人。”
“而且,这一切也是当初你的一个善举换来的。”
孟波微微一怔。
很快便反应过来。
姜白说的,是那次他帮忙开车的事情。
有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善举,或许会给对方带去巨大的帮助,也或许,冥冥之中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所以说。
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时,这一个个狱哥狱姐也说明了另一个道理。
勿以恶小而为之。
姜白突然想到了什么,看向张伟说道:“张律师,你最近可要吃好喝好休息好,养精蓄锐,不久的将来,有你忙的时候。”
“嗯?什么情况?”张伟疑惑。
“几天前我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起诉了一千八百多个网络喷子,估计再过几天,这些被告就会陆续降临龙城了。”
姜白咧嘴一笑,勾着张伟的肩膀说道:“这可是独家内幕消息,知道的人不多,好好把握机会。”
雾草!
张伟呆愣当场。
一次性起诉一千八百多个人这种事情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如果是姜白的话……
他瞥了某靓仔一眼。
咽了咽口水。
这家伙还真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都干得出来啊。
上次一百多个被告已经打破龙城纪录了。
这次一千八百多个,怕不是要打破全国纪录?
根据最高院的最新指示,多名同桉被告人不可以请同一个辩护人,就比如姜白和孟波的桉子,两人必须分别单独委托辩护人。
但诽谤罪还不一样。
这一千八百多个被告,就是一千八百多个桉子。
每一个都是独立的。
只不过考虑到这些桉子相似度极高,所以法院多半还是会像上次一样,集中审理。
也就是说。
理论上,这一千八百多个被告完全可以请同一个律师当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