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郑爱霞:不调解,该怎么判就怎么判(1 / 2)
这份录音证据,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至此,庭审局面已经彻底明朗。
张伟和另外两个律师脸色逐渐凝重起来,眉头紧锁,绞尽脑汁在思考着如何辩驳。
本来呢,这场庭审其实并不算特别难打。
说一千道一万,毕竟原被告双方有血缘关系,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呢,只要原告方这边诚恳的认罪认错,并且承诺以后赡养母亲,减刑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法院判桉也是要考虑实情的。
重判三个不孝子女,还是小惩大戒,让他们今后孝顺父母。
相信法官不难做出选择。
因此,只要按照罪轻辩护的策略进行下去,结果怎么都不会差到哪儿去。
但问题就出在三个大聪明当事人的身上。
他们自作主张,上来就拒绝认罪,硬生生的把罪轻辩护搞成了无罪辩护。
本次庭审辩护的难度系数,也直接从原本的中高等难度,变成了地狱难度!
而且还彻底打乱了律师的辩护策略和节奏。
再加上原告律师的超强实力……
多重buff加持下,本次庭审中被告律师的处境,也就可想而知了。
此刻面对罗大状列举的种种罪证,他们彻底麻瓜。
“张律师!你怎么又不说话了!赶紧反驳他啊!”刘志华咬牙催促。
旁边的刘志刚和刘爱玲也都在催促自己的律师。
他们又不是弱智,自然看得出来现在局势对自己非常不利。
都着急了。
就在此时,陈忠汉沉声问道:“被告方,对原告方出示的这些证据,你们可有异议?”
张伟缓缓摇头道:“没有。”
另外两个律师也相继摇头。
罗大状的证据链异常完整,简直就是无懈可击。
根本没有可以辩驳的角度。
“什么没有?不是,张律师,你怎么就认输了呢?”
刘志华难以置信的看着张伟。
后者看了他一眼,澹澹的说道:“我怎么就认输了?难道不是你不听吩咐乱说话导致的?你现在居然还质问我!”
刘志华咬了咬牙,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他这会儿已经后悔了,但是很可惜,后悔也没用了。
不过张伟还是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深吸一口气开口说道:“我方当事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承认犯下遗弃罪。”
“但这并非他的本意。”
“我方当事人除了是儿子之外,还是丈夫,是父亲,也是即将出生的孙子的爷爷,他肩膀上的担子很重很重。”
“当然,我说这些并不是为我方当事人开脱,只是希望合议庭酌情考虑,对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处。”
遗弃罪基本上是已经板上钉钉没办法辩了,张伟只能是想办法给当事人争取一点减刑。
话音刚落,罗大状便站起身开口道:“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
“孝之一字,贯穿我们民族几千年文明,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以及遵守的传统美德!”
“而被告,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也不管有什么难处,他们将七十岁高龄的老母亲弃之不养,还对她频出恶语,这种行为简直恶劣到了极致!”
“他们的行为,不但触犯了法律,而且违背了道德,越过了做人最基本的底线!”
罗大状双目微凝,扫了一眼接着道:“对待这种品格低劣,人品败坏之人,就应该予以严惩重罚!”
“因此我恳请合议庭,对三名被告从重判处!”
罗大状声音洪亮,掷地有声,一番康慨陈词,说到了很多人的心坎儿里。
张伟眉头微皱,败下阵来。
这时刘志刚的律师起身道:“我时常在思考一个问题,法律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是单纯的为了惩治罪犯,还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为了维护被害人的权益?”
“我承认,我方当事人确实犯下了令人不齿的罪行,情形也非常恶劣,但诸位想想,难道重判我方当事人真的是对原告最好的结果吗?”
“原告今年七十二岁高龄,今后难免出现一些病痛或者意外,而且情感上也需要子女的陪伴。”
“因此我建议合议庭,对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处,让他赡养母亲,孝顺母亲,这既是给我方当事人机会,也是对原告最好的结果。”
听到这话,刘志刚本能就要出言反驳。
但话到了嘴边还是被他硬生生给咽回去了。
不管怎么样,先减刑是最重要的。
至于赡养母亲什么的……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就好了。
此时,罗大状站起身,澹澹的说道:“法律确实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但若是有人触犯了法律都能逃脱制裁,势必会让法律的威严和震慑性大大降低,不利于社会安定和谐!”
“至于我方当事人的晚年生活,就不需要辩方律师操心了。”
“我已经为当事人联系好了养老院,往后余生她会在养老院中度过,但一应费用需要三名被告人负担,这一点,在起诉状中已经明确。”
刘志刚的律师连忙道:“住养老院怎么比得上子孙绕膝,共享天伦呢?”
罗大状瞥了眼刘志刚,嘴角微掀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容,说道:“住养老院确实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总比留在三个不孝子女身边受气来得强吧?”
“三名被告人对待我方当事人的态度有多恶劣,相信大家都看到了,甚至会进行辱骂。”
“而且他们上了法庭都没有丝毫悔悟之心。”
“他们的表现,实在无法让我相信他们会精心照顾我方当事人,正因如此,我方当事人才要求入住养老院,而非跟子女共同生活。”
三个冥顽不灵,无药可救的人,打官司之前就对他们的母亲百般指责甚至是辱骂,经过这场官司之后,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即便口头上答应得好,但谁知道他们会怎么做?
郑爱霞在他们身边,想必也不会得到什么好脸色,甚至可能会遭到虐待!
与其如此,还不如去养老院。
最起码养老院的护工态度还好点。
因此,在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里便直接写明了,郑爱霞要入住养老院,而一应费用都要由三个被告来承担。
经过一系列事情之后,郑爱霞也彻底看开了,就当没生过这三个不孝子女。
自己去养老院住着,无忧无虑,说不定还能多活几年。
到他们身边也只能是受气,何苦呢?
听了罗大状的话,刘志刚的律师也无言以对了。
旁听席上。
姜白缓缓点头。
不愧是罗大状,以一敌四占尽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