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破坏法院封条会有什么后果?(1 / 2)
龙城,某银行内。
“你刚才说啥?我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
“不是,你们这不是店大欺客吗?怎么,大银行就能随随便便冻结别人账户?你们这是犯罪知不知道!”
“今天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不然我们就报警!”
周雨楠神情激动的冲着窗口内的小姑娘吼道。
旁边的周洪涛也是脸色铁青,非常难看。
他们拿着父亲周开河的存折跑到银行,准备把里面的钱取出来,然后二一添作五分了它,结果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账户被冻结了,里面的钱根本动不了。
两人自然是当场发作。
银行工作人员显然也不是吃素的,在这岗位干了接近十年,什么人没接待过。
当即白眼一翻,语气澹漠的说道:“你跟我吼什么?那账户是法院冻结的,你有本事去法院闹去啊,跟我大吼大叫有什么用?你们要再这么闹下去,我可叫保安了啊。”
“法院冻结的?”
周洪涛眉头一皱,连忙问道:“这咋回事儿啊,法院凭啥冻结我爸的账户?”
银行工作人员瞥了他一眼说道:“这你跟我说得着吗?这儿又不是法院,我也不是法官,你有什么疑问去法院问人去呗。还有事儿没,没事儿让开点,别耽误其他人办业务。”
“不是你这什么态度!顾客是上帝知道吗,你再这样我向你上级投诉!”周雨楠俩眼一瞪大声吼道。
银行工作人员嗤笑一声,满脸不屑,完全没有把周雨楠的威胁放在心上:“投诉去呗,我公公是行长,你爱上哪儿投诉上哪儿投诉,都快吓死我了。”
“你!……”
周雨楠被噎得说不出话来,都快气死了。
“行了,鳖在这理发店,我们先走。”
周洪涛不由分说拉着妹妹便离开了银行。
“嘁!”
“不知道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否则法院怎么会冻结账户。”
看着两人的背影,银行工作人员暗自滴咕。
而周洪涛两人从银行出来之后,却是犯起了难。
“你说法院凭啥冻结咱爸的账户,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周雨楠双手叉腰气得走来走去,“不行,我们得去法院问问清楚!”
周洪涛眉头紧锁,沉思片刻后说道:“不,我们还是先回老头子住处,把该处理的事情处理完再去法院。”
虽然周开河的银行账户被冻结,里面的钱一分都拿不出来。
但至少还有不少家具电器之类的可以搬走。
周洪涛还是准备先去一趟老头子家里,然后再去法院询问究竟。
听了他的话,周雨楠倒是没有什么意见。
两人立刻动身。
在途中还叫了个开锁师傅。
周开河的房门钥匙不知道掉哪儿去了,反正俩人在医院是没有看到,只能提前找好开锁师傅,估计等他们到的时候,开锁师傅差不多也就到了。
半小时后,周洪涛兄妹俩来到了一个比较偏的老旧小区。
这小区里的住宅楼都是六层,没有安装电梯,其他的基础设施也差了不少,这个小区的居民以老年人为主,只有少数是中青年,这些人基本上都是来龙城打拼的外地打工人,在这里租房子住,便宜。
周开河的房子就在这个小区里,7栋1单元61。
周洪涛兄妹俩吭哧吭哧爬上六楼,却见房门上贴着一个白色长条形的东西,从门板斜着贴到旁边的墙壁。
“这是什么东西……法院查封,严禁破坏?”
周雨楠有点轻度近视,再加上光线昏暗,往前凑了几步才看清楚上面的字样,顿时脸色微微一变:“这啥意思啊?哥你快看这是什么玩意儿!”
“嗯?”
周洪涛也挺意外的,走上前查看。
在这白色长条物件的中央,还有一个方形凸起,上面似乎有针孔摄像头,还有个二维码。
反正挺奇怪的。
周洪涛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这时一阵粗重的喘息声从下面传来,一个背着工具包,穿着工装,身材精瘦的中年走了上来。
“你好,是你们要开锁是吧?”中年看着两人问道。
“啊,对,是我给你打的电话,就是这户,你快给看看。”
说着,周雨楠走到旁边,让开了空间。
开锁师傅一边打开包往出掏工具,一边走上前,同时随口说道:“我最怕的就是这个小区的单子,尤其是五楼六楼,又没电梯你说,爬一次得出一身的汗。不过好在这老旧小区的防盗门锁一般不会太高级,开起来相对容易点……欸?这是……电子封条!?”
看清楚门上的白色物件后,开锁师傅眼睛顿时瞪得老大,本能后退两步。
然后把工具往包里一装,回头看着周洪涛周雨楠二人,面色不善的说道:“我说你们两位,别开这种玩笑啊,我可不想进去吃公家饭。”
“啊?”
周雨楠愣了一下,紧忙问道:“师傅你这话是啥意思啊?什么开玩笑吃公家饭的,我怎么听不懂呢?”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不是,你这人有啥话就直接说呗,打什么哑谜!”
周雨楠眉头一皱,有些不乐意的说道。
开锁师傅看她样子不像是在演戏,便指着门上的电子封条说道:“这玩意儿看到没,这是法院的电子封条,意思大概就是说这处房产被法院查封了,任何人不能乱动,更不能随便破坏封条。”
“以前都是普通封条,后来慢慢的这种电子的普及开了,一旦有人破坏,就会自动报警。”
“而且这上面还有摄像头看到没,就算你跑了都能找到你。”
开锁师傅摇着头说道:“去年就有一个同行不懂法,给一个被查封的别墅开锁,把电子封条给鼓捣坏了,拘留了五天还是十天来着,还罚了几百块。”
“我可不想步他的后尘,这单我不做了。”
“我也奉劝两位一句,这玩意儿,动不得,你们最好别乱来。”
“走了。”
说完,开锁师傅便迅速离开这是非之地。
破坏电子封条?
那得是脑血栓多少年才能干出来的蠢事儿啊。
这种行为往小了说,只是一般违法行为,往大了说,那可是有可能触犯刑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成立“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还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总之这绝对是个很刑的行为。
要不是开锁师傅提醒,说不定周洪涛俩人在啥也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把这电子封条给撕毁了。
开锁师傅离开之后,周洪涛坐在楼梯台阶上,拿出手机上网查询起来。
“法院电子封条是什么东西?”
“破坏法院封条会有什么后果?”
“法院有权力随便给别人的房子贴封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