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处在热恋,前妻前夫来要钱,还要继续吗?(1 / 1)
男主:李海,38岁,离异,有两个孩子,一个跟自己,一个跟前妻,月薪五千。
女主:秦冰,34岁,未婚,销售,月薪四千。
两个人在一次展销会上认识,并迅速进入热恋状态,但两人之间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就是李海的前妻,李海与前妻育有一子一女,离婚后,李海抚养儿子,前妻抚养女儿,李海每月给女儿三千元抚养费,这些都是秦冰知道的,并且在离婚时,李海净身出户,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前妻和女儿,一个月前,李海和秦冰准备婚礼,李海的前妻打来电话说,自己需要给女儿买套学区房,秦冰知道后勃然大怒,跟李海大吵了一架。
在之后两个人有过一次谈话,李海:我之前的事你都知道,她现在确实遇到了难处,所以咱们能不能先放一放,我发誓,这次是最后一次给她钱了
秦冰:我不介意你把你们曾经的财产都给前妻,也不介意跟你一起抚养儿子,但你前妻为什么一定要在我们要结婚的当口管你要这个钱款,她连十万都没有吗?她家里人也没有吗?还买80平的房子,就不能买个40平的学区房吗?怎么她一有事就找你,你们离婚了,你记住,你们离婚了,除了抚养费,你什么都不用给了,你们是有协议的,你知道吗?把钱都给她我们怎么结婚,而且我们的婚房还是我家出钱买的,我够可以了吧,你不要欺人太甚!
李海:放心,这是最后一次了,况且我们将来也可以生一个自己的孩子,未来是美好的。
秦冰:你要想清楚,现在你养两个孩子,每个月花销至少要4000,我们哪里还有钱再生一个,别人家养一个孩子都很费劲,你还想养三个,我们承受的了吗,李海。我觉得像你这样有这么多琐碎事的人就不要再婚了,你前妻就能挖个大坑把你埋了。
李海: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可理喻,我都说了,是给孩子买的学区房,也不是给前妻买的,你怎么总纠住这个事不放呢,难道你就这么不信任我。
秦冰:得了吧,我就是太信任你了,你跟你前妻也是够恩爱的,还生了两个孩子,你们怎么不生十个孩子再离婚,我算看透了你就挂着你前妻和你孩子,从来没为我想过,这婚不结了,明天我们去办离婚手续,不吃了,说完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