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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黑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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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见到顾绯衣后,叶知秋的心情一直很不错,这两天也没再把功夫浪费在盘坐入定,潜心修缮经络穴窍的事情上,毕竟也就短短两三天时间,再怎么潜心修缮也不会有太大区别,还不如把时间用来陪着喜欢的人一起闲逛。

至于约战一事,叶知秋倒也并非全不在意,并且没有分毫小瞧对方的打算。

狮子搏兔,亦尽全力的道理,他不说比任何人都更明白,总之要比不少同龄人都更明白,这就像是周尧曾经跟他说过的,江水水深,一不小心就会淹死在里面。

自古以来,因为实力不差就过分托大,从而导致阴沟里翻船的事情从不少见。

不过叶知秋考虑更多的,还是等他单刀赴会的时候,具体应该做些什么——是将骑士联盟里的所有人都暴揍一顿,叫他们三两个月下不来床,还是将那豪华奢靡的庄园都给一并拆了,叫他们事后连个可以休息养伤的地方都没有,还没想好,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太过紧要的事情,到时再说。

在那之前,有一件事比较糟心。

就是除了那把妖刀之外,叶知秋一连两天,逛遍了整个商业街的所有兵器铺子,也没找见什么趁手的家伙。

太轻,太轻,还是太轻!

寻常刀剑的重量对他而言,说是轻如鸿毛也不为过,当然他也不是只会使刀耍剑,其他像是什么枪戟棍棒,斧钺钩叉,虽然谈不上有多么精通,但也同样会用,并且像模像样。

可即便是那最沉的大斧,看似如同精钢打造,实际上却掺了天材地宝,所以重逾千斤,但叶知秋使用起来仍不趁手。

到最后,干脆随便买了一把平平无常的普通钢刀。

这也就是左臂带伤,不好发力,若非如此,他也不必如此烦心。

毕竟当初还上高中的时候,他就时常被人叫做拳刃双绝,并且得到了老周的承认与肯定,以至于当初写给神武局姜夔的那封推荐信里,都曾专门提到这个令人感觉有些羞耻的名号。

往事不堪回首。

从商业街的其中一家兵器铺子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夜色渐浓。

叶知秋与陪他一起逛街的顾绯衣,立刻就迎面见到一个看起来很没精神的少年?

对方的个子很小,眼圈乌黑,并且皮肤格外苍白,感觉就像一连熬了好几个夜晚没能睡觉,整个人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顶着一头很蓬松的棕色卷发,穿着一件很宽大的白色单衣,像只鸟般蹲在对面一座遮阳棚的横梁上面,眼神恹恹地居高临下盯着这边。

虽然在此之前从没见过,但叶知秋很快就已经认出了他的来历。

骑士联盟的最后一位,听说是叫诺尔什么什么的。

这些洋人的名字都太复杂,确实让人记不清楚。

“有事?”

叶知秋微微仰起脸来看着他,语气虽然说不上好,但也不算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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