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美酒,邪毒,破伤风(1 / 2)
军营,帅帐
张山风打发了朱厚照的十万个为什么,正在听着麾下的战报。
骷髅师拿着快炮,端着火铳,那掀起死亡风暴的钢铁洪流,太过深入人心了。
以往的一幕幕大战,子弹飞梭的场面,以及各种标志性的火铳,让骷髅师的战力被无限扩大。
与此同时,也让所有人都忘了一件事——骷髅师的狼性!
骷髅师的班底,本就是狼兵,嗜血之兵!
骷髅师的近战能力,不弱于当世任何一支百战精锐!
他们就算重拾刀剑,其近战能力,也是军中精锐中的精锐!
而且,张山风以后世练兵之法,从挑枪,刺杀等基础动作,以及跑步,举重,攀爬等一些列的体能训练,加上伙食营养搭配,辅以火铳枪口上刺刀的搏击术,让骷髅师近战能力,上升了一个档次!
战场之上,近战永恒法则——一寸长一寸强!
当年倭国之所以在对大中华的刺刀战上,占据很大优势,除了职业军人的专业训练以外,就是倭国的三八大盖,比我们的汉阳造要长二三十厘米!
虽然倭国人平时端着比他们身高还高的枪,显得很别扭,而且在战壕中转身麻烦,枪管过长,子弹威力大,容易穿透,杀伤而杀不死等等毛病,极其不方便。
但是有弊也有利,三八大盖不仅在射程上占据优势,在真正刺刀搏杀时,枪身长的优势,也是很显著的!
一样的道理,火铳本身就比之大明军中的刀剑更长,加上刺刀的优势,以及专业训练,会让骷髅师的近战显得更加强大!
所以,张山风对于反杀广灵县附近的一波官军,没有任何的成就感。
他仅仅关注一样东西——伤亡情况!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手上每一位有战斗能力的骷髅师,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他不能轻易损失任何一个战士!
一旁的千户回禀道:“禀告大人,杀敌一千五百人,我部轻伤一百二十余人,重伤……五十余人,阵亡……阵亡四……四十七人!”
这名千户额头有些冒汗,有些支支吾吾。
占据夜袭的优势,而且在弓箭手已经将敌军阵脚打乱的情况下,居然还是有如此重大的伤亡!
比之前几次的夜袭,这一次已经是很大的指挥失当了!
重伤五十多,阵亡四十七,超过一百人丧失战力!
这无疑是最近半个月来,伤亡最为惨重的一次!
尤其是,这名千户听到耳旁传来一声冷冽的质疑声:“死伤这么多吗?”
这让这名千户赶紧跪地解释:“禀……禀大人,这批官军来头不小,末将虽然占据夜袭优势,然而敌将很快就稳定了军心。
由于不能使用火铳,我军战力锐减,此战收尾,甚是艰难!
而且敌军并非之前一触即溃的那种三流货色,实乃军中精锐。
尤其是敌军将领的亲卫,更是死战不退,皆是亡命搏杀,有好些兄弟,都是折在那帮天杀的亲卫手中!
战后清点物资,末将才发现,广灵县附近的这批官军,是神武卫的人!”
张山风喃喃道:“神武卫?
他们不是驻扎在京城附近的真定府吗?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显然,这一次围杀的规模,已经越来越大了!
由于朱祐樘的闭关,某些势力更加的肆无忌惮,胆子越发的大了起来!
听闻来者是神武卫,张山风并没有继续纠结伤亡问题。
战场上,遇到夜袭,正常的军队,一旦陷入混乱,很快就会被击溃,剩下的只是追杀的问题了。
所以,之前三三两两的伤亡,才显得不是那么真实。
如今,随着四面八方堵截过来的,皆是卫所精锐。
这些精锐,自然会有指挥能力卓越的人,混杂其中,会给夜袭的骷髅师造成很大的伤亡。
这才是正常的伤亡,之前的有点假!
张山风只能叹了一口气,吩咐道:“将重伤之人,好生照料,阵亡者就地掩埋,做好标记,来日……来日本官亲自接他们……回家!”
张山风脸色有些不太好,剩下的人,都是宁愿抗旨也要追随他,是真正忠心他的人,死一个,就少一个!
对于这些人的阵亡,哪怕一个,也足够让人痛心的!
那名千户重重的点头:“是,大人!”
这一战,他一样的憋屈!
火铳不能使用,才会有这么大的伤亡。
否则,一炷香的功夫,他就能屠尽敌军,根本不会搭上数十条将士的性命。
好在,作为一名千户,他也有些眼界,知道有些事情,只能嫁祸白莲教。
否则,骷髅师容易被世人口诛笔伐。
同样,也无法敲诈勒索军粮。
这是猎物转换成为猎人,完成这场反杀,必须付出的代价!
张山风听得出这位千户的屈辱,安慰道:“去告诉弟兄们,本官向他们保证——今日的血债,暂且记下。
待见到你们的指挥同知牟忘,与大军回合,敢对骷髅师动手,都要还的!”
骷髅师,从来都是记仇的!
千里灭门为一人,绝不是嘴上说说!
这一战,他不死,会有很多人死!
……
接下来,张山风与这名千户,一起视察了广灵县上缴的粮食,以及人员伤势,弹药,弓箭等军械的存储情况。
这些东西,张山风几乎每天都会亲自来清点。
这可是他能与四面八方围杀而来的乱军周旋的倚仗,不能有任何意外!
几乎是挨个军营的视察,一个个的去查看伤者的伤势。
看着军营这些伤兵,忍受巨大的痛苦,有些人伤口明显有恶化的趋势。
张山风知道,这是感染了!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伙夫正在将一坛坛美酒,分发给各个营帐。
这是经过张山风允许的,作为犒赏用的。
于是,张山风灵机一动,立即吩咐道:“对于受伤的人,将收缴的好酒,洒在他们的伤口上,然后派人每天用这些酒清洗伤口!”
这种做法十分浪费!
酒,在古代是奢侈品!
并非像后世某些影视剧或者小说一样,是个人都能来一坛好酒,还得是三十年的陈酿!
那叫扯淡!
在吃都吃不饱的年代,不少朝代都颁布过禁酒令,就是为了防止粮食被用作酿酒!
酒,只能是某些不愁吃穿用度的达官贵人,或者是还算富裕的士绅富户,才能享受的好东西。
就连普通的中产阶级,如果不是什么好事,也不可能频频买酒。
曾经刚刚穿越大明的时候,作为千户之家的张山风,他那便宜的大哥,经常会为了请弟兄们喝一顿酒,而跟周氏周旋半天。
千户,正五品,已经是不低的官职,还有诸多商铺和小弟的孝敬,都尚且如此艰难,更何况升斗小民呢?
所以,张山风这个命令下,所有人都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