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劫杀(1 / 2)
烈日高悬于天,均衡的释放着自己的光热,灼烧着红色的土地。
潘提斯擦了擦额头流下的汗水,与运输着粮草和武器的车队行走在沙漠之上。
自当初在奥摩斯港的对话之后,一晃眼已经过去了十数日,海运的流程已经走完,现在是陆地运输的时间。
潘提斯一路走来,跨越着群山与大海,见过海港的繁华与匆忙,也见过沙漠镀金旅团部族的彼此的相安无事与冲突。
真可谓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海港繁荣昌盛,但是这繁盛的背后,多少的海港工人的尸骨被埋入其中而无人问津。
沙漠寂静无声,却是环境的逼迫,为了存活下去,多少子民为了这点点的资源而厮杀。
面对着烈日的光耀,潘提斯有心想感叹楚辞中的名句。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想借此抒怀一下自己对须弥子民生活的痛苦的同情。
但一年的沙漠生活的经验也是在告示着自己。
缺水,保持水分,烈日之下别开口。
无尽的言语也只能吞入口中,咽进肚里,流下无穷的韵味于脑海之中。
最后,运输着粮食的车队依旧是沉默的行走着,围绕着生命的果实的只有死寂的环境。
想着,潘提斯在内心之中讽刺着自己,毕竟自己哪里有资格来同情他们。
同样是生活在人群里,同样都是人,为何他自己要如此的高高在上的俯视他们。
明明吃的是一样的食,吸的是同一片的空气,自己在努力上,刻苦上,伤痛上却远不及他们的分毫,那又为何能俯瞰他们。
“看来在雨林的这一年,我的思想也是松懈了啊,竟然潜意识的将自己与人分隔开了。”
潘提斯掌中的一团无形之火,这是自己身上唯一的外挂,除了自己以外无人能看到。
其之名为阿克夏之火。
曾经具有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其强大足可用随心所欲四字来形容。
现在的话,只是一团微火罢了,能力万不存一,却也足以让潘提斯横行这提瓦特的人类世界,处于人类巅峰。
“手持如此强大的力量,心境不到家的话,怕是会不详啊。”
手握凶器,自是杀心自起。
拥有这么强的力量,自是容易让自己的内心变得扭曲。
看不起他人,瞧不起同伴,轻视自己的兄弟……令自己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令人肆意的放纵自己的欲望,成为一只野兽。
但人之所以为人,可就在于克制自己啊。
所以更是要时刻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
正当潘提斯在与自己做着思想斗争之时。远处有一支镀金旅团盯上了这只运输队。
“老大,那支商队就是为阿赫玛尔之须运输物资的吧,听在奥摩斯港的阿赫玛尔之眼的人传过来的消息说,伊德里西就在里面。”
“很好,阿赫玛尔之须那些叛徒必须要付出代价,就从他们现在的老大开始吧。”
领头说话的人叫做哈姆宰。
神王之遗成员,在“游戏”里曾率领团员与迪希雅和旅行者对决,后落败。
从这里就可以体现出几点
其一,他是米沙勒的心腹,不然不可能令其领兵。
其二,他是个富有能力的人,虽然被爷带队给打了,但值得被爷殴打,其领兵能力也是有的。
哈姆宰的眼中泛着寒光,他打量着远处的商队,丝毫不放在眼里。
也是,看他现在带的队伍,就知道其想要取得胜利,是只要想,就可以成功。
须知现在的神王之遗可不是“游戏”里的被削了好几年的连家都守不住的弱鸡势力。
现在的神王之遗虽然本部被烧,损失惨重了些,但神王之遗家大业大,只有中间没有意外,些许资源很容易就能补齐。
人口而已,多抽调麾下镀金旅团的精锐加入即可。
案底而已,只要稳住麾下,再逼着写一份就是。
麾下小弟造反而已,有什么好怕的,我们堂堂神王之遗难道还打不过?
身为纵横沙漠的大势力,哈姆宰这份心气还是有的。
“沙之巅,傲世间,有我神王便有天。”
“区区麾下搞事而已,有我哈姆宰在此,他们翻不了天的。”
“相反,我会生擒伊德里西,将之在我神王之遗的面前斩首,让那么有小心思的人知道,王不可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