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都可惜了(1 / 2)
苟顺还在书房,路顺就来了。
“请王爷安。”路顺说着觑了苟顺一样,两个人虽然都是顺,除了同在郡王府当差外无一点联系。
苟顺原叫狗剩,沈励觉得实在难登大雅之堂,给他取了个苟顺,并不是家生子,而是年少的沈励从流民手里救下的孤儿,家人因战死的死散的散,沈励就把人留在了身边,从长随做到了郡王府管事。
“直接说吧,没什么苟顺不能听的。”
“事关王妃。”路顺想着怎么说也是主子,体面还是给她留点。
沈励摆手,“无碍。”
既然王爷都说了,那路顺也没什么好遮掩的,把查到的东西一股脑的说给了郡王爷。
路顺说完微微抬眸,用余光瞟了一眼一言不发的郡王爷,出乎意料的是郡王爷面色如常,不知道是并不意外,还是情绪控制太好。
“王爷,属下查到的就是这些。”路顺垂目说。
“嗯,下去吧,知道了。”
路顺出了书房,书房内的主仆二人也并没有说话,确定路顺走远了,沈励才叹了口气。
“苟顺呐,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呐。”
苟顺低头没有说话,此时沈励也不需要苟顺说什么。
“当时大哥儿要娶陆家女我就不同意,不会善终,何必把爱人拖到沈家这个泥坑里。”
“可是,我这一辈子就这样了,我不愿大哥儿在后院没一天舒心日子过啊,战场上已经够苦了。”
苟顺最终还是没忍住,“大哥儿是个有主意的,大娘子也不是一般女子,王爷何不直言相告。”
沈励有些急躁,“怎么说,说大哥儿,枍哥儿最好别让他成人,至少不能全须全尾地活着?”
“每次枍哥儿叫我祖父我都会想,枍哥儿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孽,这辈子要托生在沈家。”
“王爷,话不能这么说。”苟顺劝道。
沈励看起来很痛苦,“哼,我也会想,我上辈子是做了什么孽,这辈子要要做沈家人。”
“王爷怎么会作孽,王爷可是最良善不过了。”
“不,我不是善人,我只是想自己下辈子不再做沈家人,做猪做羊也别做沈家人了。”
苟顺是知道一些内情的,但苟顺从来不知道主子内心是那么痛苦。
“这么苟活着真的就好吗?我曾想过,若是沈家子弟往后百年还得如此,那沈家没落就没落了吧。”
苟顺痛心急呼,“王爷!”
沈励有气无力地摆摆手,“罢了,下去吧,好生把陆家人招待好。”
书房归于寂静,看着案上的诗文画册,沈励只觉得厌烦。
世人都说定西郡王生错了地方,一手丹青无人能及,书法造诣也是颇高的,这要是生在诗书之家定是当世大儒,可惜了生在勋武之家。
他是生错地方了,什么诗书勋武,他宁愿自己生在一般的军户之家,可以骑马提刀上阵冲锋,而不是困于方圆之地,只能书画为伴,还须时时用药。
沈励并没有枯坐很久,等陆家其他人来了,沈南珣再次来到沈励长居前院的卧松居。
身边还跟着陆家四位郎君。
沈励受了四位郎君的礼之后才与他们叙话。
看着几位丰神俊朗谈吐学识皆是不凡的郎君,沈励在心中暗叹一声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