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食神韩韬(2 / 2)
韩韬拿着笔在后背上抓着痒,感觉没那么尴尬。
兰小雨终于到了,她双眼直直的盯着林宇明这边,脸上一阵的潮红,是激动,飞快的跑了过来。
噔!
林宇明立刻跳起来,差点没将桌子撞翻,幸好两个胖子稳健,能压场,一把压住桌子。
看来洛神求爱计划成功了,捕获恐龙!
兰小雨冲到桌前,紧紧抓着男人的手臂。
噗!!!
林宇明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并非鼻血!
尼玛!
兰小雨双手紧紧抓着的竟然是那个矮胖子的手臂。
“啊啊啊~~~”
兰小雨激动的连续跺了三下脚,眼泪都几乎要流出来了。
良久,才一手捂着嘴巴,一手仍旧紧抓韩韬的手臂,“韬韬,真的是你吗?食神韬韬!我全家都很喜欢你!可以给我签名吗?”
“呵呵呵!是我!”
呼!
美女还是有常识滴!!!
韩韬放心了!
笔,也终于派上了用场,在兰小雨的笔记本上签上龙飞凤舞的名字。
“韬韬,可以合照吗?”
“额~~~一般是不行的!美女例外!”
兰小雨勾搭着韩韬的肩膀,脸蛋贴着脸蛋……
咔嚓!
胖子!放开那个女孩!
林宇明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
“小兰真是……又搂住一个胖子,还说自己是处女,我全家都是呢!就是年轻的时候爱骑自行车而已!”
还是兰小雨隔壁的大婶,她总是适时出现。
“那个胖子是谁?为什么有女孩搂着他照相?”
“咦,有点眼熟!”
“是食神韬韬!”
呼~~~
终于有人能叫出自己的名字了!
名满天下几十年的韩韬,这一刻几乎感动得要哭!
十里飘香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话说食神不是周星星么?什么时候变成这个胖子了?”
“那是拍电影!这个是真的,他经常带着几个香江小姐在电视里做饮食节目的!”
“你这样说好像有点印象了!对了,以前是有个胖子经常在电视里做美食节目,后来因为太胖了,观众投诉,说吃了那些美食所以令人发胖,然后就给炒鱿鱼了!”
噗~~~
韩韬几乎要吐血!
是我老人家已经7岁了(外表虽然看着像五十几,不想太劳累。
胖?!我还能一个打……至少两个呢!
“食神韬韬,传奇人物呐!他不止自己有条皇帝舌头,还懂做菜,做出来的菜,连米其林轮胎,不,米其林厨师都比不上他!”
“对,对,对,他以前不是做厨师的,就是因为厨师做的菜不好吃,就只能自己动手了,结果做得比厨师还好!”
“他为人还很正直,当年有一家小馄饨店,因为他一句话,说这家的细用做得好,还拍照留念,结果这家店连开了二十几家分店,后来他再到这家店吃,发现味道不对了
立刻将照片撕掉,结果,这家店二十几家分店,不到一个月,全部倒闭了!”
“呵呵呵,没那么夸张,后来他们做回质量,还是剩了八家分店!”
韩韬得意的说着,也就是承认了这个事情的真实性。
“还有,你们知道什么叫细用吗?细用就是将汤勺放在碗里,把四颗馄饨撑起来,然后再盖上面,这样的面就不会给汤泡糊了,又能保持馄饨的温度
所谓细用,就是小的受用的意思,也就是零食的意思,以前在广府,有钱人不吃馄饨面,馄饨面只卖三文钱,不屑去吃,是下等人吃的
后来,时局不好,有钱人也变得没钱了,可要面子啊,去吃馄饨面打脸啊,就说去吃个细用,意思是,只是吃个零食,不是为了填饱肚子的,待会还要吃大餐呢!”
大伙听得津津有味,感觉这个胖子十分亲切。
聂政对他也是改观了,相信他真的能做出美味的龙须糖,有本事的人便是如此,一出来,一句话,就能令人刮目相看。
“韬韬,我还听别人说,有个很出名的连锁快餐店让你代言,你吃过他家的食物后,打死不干,老板就直接让你开个价,你说十亿……”
十亿?!代言!!!
“呵呵呵,我就是想让他知难而退而已,他家食物真的不好吃!”
“韬韬,要是真的给十亿呢?”
“拿钱呗!然后退休呗!反正代言后没人再会相信我了,拿着十亿,估计够我吃过世吧!”
“韬韬,我很喜欢你,麻烦给我签名!”
“韬韬,我也要签名!”
“咦,韬韬来十里飘香,十里飘香岂不是价值十亿,我要不要先找老板签名!”
十里飘香一下子成了明星签售会!
“让开!让开!”
红红绿绿的十几朵莲花一下子涌了进来,是十六朵金花。
“签名!给我签名!”
额!!!
韩韬认得,这十几个不就是刚才骂自己抢小孩子糖果的那些广场舞大妈么。
咳咳!
黑转粉?!
“大姐,你们认识我么?”
韩韬弱弱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