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赚的钱都给了路安之(1 / 2)
对于马蒂克·比翁迪尼的要求,路安之欣然同意了。
他对这个老外印象挺不错的,在《歌手启航》的时候,马蒂克·比翁迪尼虽然是接受了浪潮国际的邀请,配合霍嘉文去参加节目的,但和他之间本身没有什么仇恨,而且也对他表示过认可和友好。
这次广省大乐园的摇滚音乐节上面,这家伙跟在萤火虫乐队里,又帮自己伴奏,跟自己配合得挺好。卖他两首歌让他过过瘾,完全没有问题。
而且他记忆里还有那么多印象深刻的重金属摇滚,一首都不拿出来让这个世界的人见识见识,也怪可惜的。
至于维罗妮卡,已经有纤纤在应付她了。宋晓琴在中间给两个小姑娘做翻译,成功地离间了这俩小朋友之间的关系。
“妮卡姐姐在说什么啊?她为什么会和她妈妈生气呢?”
在维罗妮卡被欧琳卡·巴隆呵斥完小脸垮下来的时候,纤纤奇怪地问道。
宋晓琴听见,就给纤纤解释:“你的妮卡姐姐想要你爸爸再给她写一首歌唱呢。妮卡姐姐的妈妈让她不要这样子,再给她写歌,你爸爸就太辛苦了。”
“这样啊。”
纤纤点了点头,然后毫不犹豫地拉了拉维罗妮卡的手,说道:“妮卡姐姐不要生气,唱纤纤的歌好不好?爸爸给纤纤写了好多歌呢,妮卡姐姐也可以唱。”
这几天纤纤的说话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么长一段话,她竟然能够清晰地说出来了。这种变化哪怕是路安之和张素馨天天跟纤纤接触,也注意到了。
两人都有些惊喜,也有些意外。没想到平时在家里天天和他们交流,纤纤都说不来这么长的话,现在跟维罗妮卡一个说英语一个说汉语,驴头不对马嘴地沟通了几天,小家伙反而说话进步了。
路安之估计这是因为这小家伙上心了,没想绞尽脑汁地思考怎么能让妮卡姐姐听懂她说话,于是说话越来越顺溜。
不过现在看来,纤纤显然已经彻底明白了,她和维罗妮卡说的话完全是不一样的,再怎么思考下去,也无法成功和维罗妮卡直接交流。
于是她说完了话,转头对宋晓琴道:“姐姐帮我翻译一下。”
宋晓琴惊讶地眨了眨眼睛:“你竟然还知道翻译这个词?”
纤纤点点头道:“嗯嗯,翻译!”
宋晓琴便答应下来,把纤纤说的话翻译给了维罗妮卡听。
维罗妮卡听完双眼一亮,说了一句话。看维罗妮卡的表情,不用宋晓琴再把维罗妮卡的话给纤纤翻译过来,纤纤就明白了这个妮卡姐姐是在说什么了。
小家伙直接把路安之曾经给她写过的歌唱了起来:“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不开不开就不开,妈妈没回来。”
很难得的,这回这小丫头竟然连歌词都唱对了,虽然有些走调,但好歹没有把妈丢了。
结果维罗妮卡就脸色一黑,不情不愿地说:“这是小孩子才唱的歌,我不喜唱这样的歌。我要唱摇滚。”
“姐姐,妮卡姐姐在说什么?”
纤纤听不懂维罗妮卡的这句话,也猜不出意思来,只好向宋晓琴求助。
宋晓琴给纤纤解释道:“维罗妮卡姐姐想要唱大人才唱的歌,这首歌是儿歌,她不想唱。”
纤纤道:“可是妮卡姐姐就是小朋友啊。”
“对啊。”
宋晓琴很认可纤纤的话,于是把纤纤的话翻译给了维罗妮卡。维罗妮卡顿时急了:“维罗妮卡不是小朋友!维罗妮卡已经大人了!”
两个小朋友之间就此决裂了半顿饭的功夫。维罗妮卡不想跟纤纤说话,而纤纤也看出来维罗妮卡刚刚在凶她,吃饭的时候有些闷闷不乐。路安之、张素馨和宋晓琴三个人都劝不好。
好在半顿饭的功夫后,维罗妮卡被欧琳卡·巴隆训斥过劲儿来了,跑来跟纤纤道歉,两个小家伙才重新玩在一起,喜笑颜开。
吃完晚饭以后,众人出了酒店,还能听到不远处传来的声音。主办方布置的音响效果极好,在这样露天的环境下,那歌声还是能让路安之体会到一些震撼。
如果不是那里人太多,远远看过去,就能看见舞台底下人头攒动、人山人海的,路安之说不定还想过去好好感受感受。
遥遥看了片刻之后,众人就去游乐场留散了散步,消了消食。夜里的广省大乐园灯光璀璨,纤纤跟着维罗妮卡高兴地玩了两个小项目。纤纤有宋晓琴陪着,而萤火虫乐队那边,维罗妮卡也有个专门的大人陪着。
不过音乐节期间,大乐园里到底是人太多。哪怕是到了晚上,游乐场里也需要排队。其中还有不少人认出了他们,来跟他们打招呼。
因此小小溜达了一会儿以后,众人就回到了酒店。他们都想还是等过两天摇滚音乐节彻底结束了,再带孩子好好出来玩一玩。
而回到酒店以后,路安之立刻就选定了给马蒂克·比翁迪尼的歌,把两首歌都做了出来。
这两首歌出自两个乐队,都是曾经路安之挺喜欢的。他在路上的时候,也和马蒂克·比翁迪尼聊了聊,并让马蒂克·比翁迪尼简单小试了一下,看了看这家伙的嗓音条件。
说真的,同样是作曲人,马蒂克·比翁迪尼的嗓音条件可比温章平好多了,声音够强,气也够足,而且有一种震撼人心的魄力。路安之感觉这家伙能够把握得住,因此他给马蒂克·比翁迪尼准备了两首歌——
一首是梦龙乐队的《natural》,另一首则是林肯公园的《numb》。
这两首都是现场很炸的音乐。以路安之的观察,如果让马蒂克·比翁迪尼唱起来,他的唱腔和方式会更贴近梦龙的主唱大丹。不过这没关系,唱《numb》也是没问题的。
写完以后,第二天路安之就把这两首歌拿给了马蒂克·比翁迪尼。萤火虫乐队的众人都再次被路安之的写歌速度小小地震惊了一下。
“路,你写歌可真够快的!”
马蒂克·比翁迪尼忍不住惊叹道。惊叹完看过了歌,又忍不住倒吸凉气,说,“而且质量还这么高……”
路安之挠挠头笑道:“过奖过奖。”抄歌而已,当然快了。只是这到底是他此生必须保守的秘密,跟谁也不能说。
马蒂克·比翁迪尼却把路安之的话当成了中式的客套谦虚。他来过国内两趟,已然明白了这里好多人都会这样子谦虚。不过他还是不习惯:“路,不要这样谦虚。厉害就是厉害,我们之间不需要客套。”
路安之只好住嘴,转而问下一个话题:“说起来……马蒂克,你明明有这么好的嗓音条件,唱歌这么厉害,为什么不出道呢?干嘛一直呆在幕后写歌?”
马蒂克·比翁迪尼笑笑,道:“你不是也一样么?你唱歌也那么厉害,怎么没走到前台呢?这回音乐节上你唱的两首歌,还是不情不愿上台去唱的。不像我,自己就想去摇滚舞台上玩一玩。说起来我们倒是应该感谢那个……”
他一时间想不起火麒麟乐队的名字来。
宋晓琴提醒他:“火麒麟。”
“哦,对,活~气~灵~”
马蒂克·比翁迪尼很别扭地把火麒麟乐队的名字念了出来,然后说,“说起来我们还得感谢这个乐队。如果不是这个乐队的人跑出来挑衅,你还不会上场呢。看看你上台演出的效果,多棒!不过可惜,你唱的两首歌,歌词我听不懂。”
路安之道:“好了我不问了。大家各有所好,各有各的活法,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马蒂克·比翁迪尼“哈哈”大笑,说:“说得对!路,你真是豁达,怪不得能写出这么多有趣而让人震撼的歌来。”
接下来萤火虫乐队的众人把路安之给他们的两首歌试了试。酒店外的舞台上一个个摇滚乐队正在挥洒汗水,尽情演出,而酒店之内,却有两首崭新的英文摇滚在萤火虫乐队这里成型。
酒店里穿梭而过的人们听到这里的歌声,都不由惊讶,怎么这里的歌,听着好像比舞台上的还嗨?
温章平和古瑞庸也听到了萤火虫乐队排练时飘出的歌声,被吸引了过来,见状还有些吃味:“路老弟你不够意思啊,给人家两首歌,却只给我一首。”
路安之笑道:“你想要啊,你想要你跟我说不就是了?你想要我不是不给你,你跟我说了我就写给你了。”
“停停停,别念经了!”
温章平赶紧说道,“不过我还是算了,最近花销有点大,我手里没什么钱了。等我写一两首歌赚点钱,再来跟你买歌。”
路安之惊讶不已:“温老哥你这种业界大佬,写歌这么赚钱,还缺钱吗?”
温章平叹了口气,道:“还不是跟你买歌太贵……”
古瑞庸却“哈哈”大笑起来,毫不客气地给温章平拆台:“放你娘的屁!以你的能耐,跟路老弟买歌能花几个钱?路老弟你别听他瞎说,他的钱都是被他胡乱造了。这老家伙是个老不修的,可不像咱们这么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