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八章 法律条款完善(1 / 2)
商业合作的事情很快就敲定下来了,在全国各地经营布料生意的家族都当场下了订单,购买了数量不等的织布机。
同时他们也都互相商量了一下,自己这边主要以做哪种料子为主。
这边的商业合作在上层圈子里并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接下来各种布料肯定都会迎来一波价格暴跌。
但价格跌,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赚钱了,反而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们能赚的更多,因为能买得起的人更多了。
当然这些机器没办法全部一次性到位,毕竟制作机器也需要时间的,所以布料真正价格暴跌,恐怕还要多等一段时间才行。
但这些就跟李月辰没关系了,后面的事情让他们自己去搞吧,接下来的时间,又跑到了政法大学去跟狄仁杰商量法律归类。
虽然说现在政法大学已经成立了,也有不少官吏参与到了法律的定制之中,但目前归类的工作还没有做完。
政法大学的校长办公室内,狄仁杰端着茶杯,对李月辰解释道:“殿下,我等目前的讨论结果,是依照《唐律疏议》将其分类。一曰《卫禁律》,二曰《名例律》,三曰《职制律》,四曰《户婚律》,五曰《断狱律》,六曰《专利律》,七曰《杂律》……”
一般解释的同时,还将写好的奏疏递给她观看。
李月辰一边看一边听着他的解释,大体上算是明白了。
《卫禁律》,主要讲的是保护皇帝的安全,以及国家主权和边境安全等等问题,类似于未来的宪法。
根据这段时间的归纳整理,将其做了各种完善。
确定了帝国君主的合法性,以及国家制度的基本问题。
《名例律》则是相当于刑法总则,规定各种刑法的范围,以及惩罚力度和基本原则。
杀人,抢劫,偷盗等各种涉及到刑法的问题都在这里。
毕竟在健全的法律制度下,违法和犯罪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比如酒驾,在没出车祸的情况下,被交警发现拦截,那就是违法,但达不到犯罪的级别。
而刑法,主要追究的是犯罪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
其中也明确规定了不同罪行之间的惩罚方式。
谋反等大罪自然是凌迟,故意杀人等罪责被处以斩刑。
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除了要判处年限不同的有期徒刑之外,还要追加鞭刑。
而偷盗之类的轻型犯罪,一般都是关押为主。
当然这关押并不是每天在里面什么都不用干,反而要修路或者摇缝纫机之类的,干各种工作。
同时对轻型犯罪的条例也有所增加,比如说,打骂父母老人,算不孝之罪,除了关押,还要抽二十鞭。
另外就是监护人的要求提高。
这是因为李月辰曾经见过很多类似的例子,小孩子把人家车刮花了,家长却在旁边说,你跟个小孩子计较啥……
所以为了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直接在法律里规定,十四岁以下的小孩子出现轻型犯罪,由其监护人代为受罚,抽十鞭。
但这仅限于轻型犯罪,若是犯下了重罪,便先关押到十六岁,然后按照名例律的规定进行处罚。
比如有个十三岁的小孩子故意杀人,那就先关押到十六岁,然后砍头。
正因为有很多类似的细节条款,所以这这么多奏疏之中,名例律是最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