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开庭(1 / 2)
开庭之后,我好奇地环顾过四周,发现绝大部分人都是一副危襟正坐的模样。
当我的视线恰好扫过后排的法警时,对方竟朝我瞪了一眼,吓得我赶紧回头并端正坐姿,如其他人一般,认真倾听庭上当事人的发言。
现在是戴莎的回合,她正向法官和陪审员作案情陈述。
“151年6月17日晚上7点至8点之间,担任月铃矿区主管的被告,在月铃镇烂醉街头并扰乱治安的同时,其亲笔签名确认的所谓‘超高密黑能晶基础原矿’从矿区1号仓库中跑出来,造成4名值班工人当场死亡及2名镇民受伤。”戴莎站在法庭中间位置,面对霍顿法官镇定地叙述着。
我在后面靠走道的旁听席上,能看到戴莎随着讲话而挥手。她摊开的两手有节奏地举高,随着她的讲话逐渐合在一起。
当她转过身,面朝左边陪审团席位上的15名陪审员时,她作出一个十指指尖向上相贴而双掌相离的手势,似乎对接下来的结论相当有把握。
“由国家检察院调查官、法医、司务官兼记录员组成的团队,会同当地治安官组成搜救队伍,在当晚9点半左右到达月铃矿区,发现了4名工人尸体,现场还有4只犬齿类动物尸体。”戴莎神情严肃地讲述:“我们的专家团队现场取证并对比类似事件后,认为那并非普通动物,而是极度危险的不明生物。我们对此类形态的生物内部编号为vd-2,具有特殊的生物特征和极高的危险性。”
“根据现场证据采样及后续的实验室鉴定结果,足以证明工人的死因源于上述不明生物袭击,且该致命生物来自被告签字确认过的黑能晶货柜。”戴莎再度摆开双手,解释说:“而且,当晚还有两只致命生物游荡在外,伤害了两名无辜镇民。”
说到这里,戴莎向着陪审团席再走近几步,面对神态各异但都认真倾听的陪审员们,以坚定有力的语调讲出结论:“先生们。我以公诉人身份在此指控被告,一个玩忽职守的主管,企图储运高致命性的危险生物,严重危害公众安全,且已造成四死两伤的事故。试想一下,如果这些危险生物被当成普通货物运输到碎石城,又会危及多少无辜市民,造成多少惨剧?”
“先生们,请再思考一下。这并非发生在一个西南偏远小镇矿区的事故,而是随时可能发生在诸位身边的可怕事件,只不过这次发生在月铃镇。先生们,公共安全是包括你,我,他的全体公民利益,不只是那些遥远地方的受害人及其家属诉求。如果我们不制裁这种明目张胆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如何能震撼那些潜在反社会分子,保护我们及家人?”
戴莎完成发言并致意后,转身走回控方席位。
15名陪审员们都保持着沉默。但我看见其中有三四个人轻轻点了下头。
我不知道奥文的话是不是对戴莎有所影响。但戴莎的发言似乎在淡化受害人遭遇,倾向于让陪审员设身处地感受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故场景。
……
“对于公诉人的陈述,辩方律师可有补充发言?”霍顿法官看向辩方席位。
“法官阁下,陪审团的各位先生。”安杰律师站起来致意过后,也走到法庭中间位置进行陈述:“出于礼貌和教养,我耐着性子听完了公诉人的陈述。在她所构建的一个似是而非场景中,我的当事人被塑造成一个反社会人格的潜在危险分子。好像他勤勉的工作经历、和睦的家庭生活、友善的邻里相处,就是为了假装成几十年如一日的善良公民,以便突然在月铃镇或碎石城引爆一场骇人听闻的恐怖事故。”
“至于酒鬼,治安扰乱者?请问与本案有何关系?”安杰嗤之以鼻,向霍顿法官说:“法官阁下,我要在此提出抗议。这位公诉人明知道事实性原则,却安插与本案无关的描述,试图抹黑我的当事人。这种动摇陪审团态度的拙劣手段让我鄙夷。”
“公诉人的陈述确有不妥之处。能否作为依据的事实,我会在陪审团评议前向其说明,这一点你无须向我强调。”霍顿法官板着脸看向安杰,似乎对他颇为了解:“辩方律师,也请你注意下用词。你不是第一次这样了。”
“谢谢您,法官阁下。”安杰点头后,转而面向陪审团席。
“先生们。”安杰开始陈述他的观点:“我的当事人,德肋先生签字确认储运货物是在151年6月16日上午,随后货柜被搬运到1号仓库,这是事实。但是,事故却是隔天晚上才发生的。那么,问题来了。这批被装进货柜的致命生物,为何如此老实地待了超过一天一晚才发作?现在的科技,难道发达到可以随心所欲控制生物活动的地步了吗?尤其是公诉人所描述的那种凶残的怪物?一个偏远小镇新矿区的小主管也能掌握核心科技?”
“来,先生们,现在我按照公诉人搭建的场景,向你们描述下这个荒谬的事件。”安杰绘声绘色地讲起来:“6月16日上午,德肋先生很轻松地将这批凶残生物装入货柜并要求它们保持镇定,然后潇洒地签字确认。我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可能就像唤他家的狗躺下那样容易吧。反正这批怪物很听话地躺到6月17日晚上。等到德肋先生在月铃镇上给出个信号,比如打个响指之类的,远在矿区的怪物们就开始暴起了。”
陪审员们仍是专注地听讲,但有些人的表情出现了变化。我看到其中有好几个人翘起了嘴角,那神情仿佛是在听什么笑话一样。
那可是导致无辜民众死亡的事件啊。我感觉特别不好,忍不住皱起眉头。
安杰在继续向陪审员们述说:“先生们,请注意了。我现在要讲的是本案疑点。从6月16日上午到6月17日晚上这段时间很长,是否发生了什么事?这是第一个疑点。矿区四名死者很不幸,我为他们哀悼。但是,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其死亡原因究竟为何?这是第二个疑点。若如公诉人所讲,元凶为vd-2不明致命生物,据称在类似事件中未见平民幸存者,那为何本案还有两名仅受轻伤的镇民?这第三个疑点与第二个疑点高度相关。这就是我所质疑的重点。最后我要补充的是,以上都还没被证明为事实。”
“在这里,我要提供一个真正的事实。”安杰放慢了语调,仿佛在述说一件悲伤的事:“我的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尽职地签下货物确认单,于是被当成唯一的嫌疑人拘押至今,哪怕已经一审胜诉。在这个扑朔迷离的案件中,德肋先生被当成替罪羊来对待。控方显然更希望把他按到重刑犯席位上去,好让他身上的罪犯标签更加醒目,以尽快了结此案。”
“所以,先生们,请擦亮眼睛。”安杰挥起手,坚定地说:“就让我们来看看吧!那些所谓的罪证,是否真的无解可击?”
说罢,安杰致意后转身走回辩方席位。
我听清楚了安杰所讲的话,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感。特别是他所讲的第三个疑点与我有关,这该怎么说好?就算我说出真相,也没人信吧?
……
接下来是莱特的时间。他作为本案的调查官及证人,在证人席完成补充陈述及回应戴莎的直接询问后,正在接受安杰的交叉询问。
“调查官先生。我们已经知晓了你的工作内容。现在,请告诉我,为何事故当天,恰好有一个由国家调查官、法医和司务官兼记录员组成的专业团队逗留在月铃镇?”安杰左手叉腰,右手撑在桌面上,盯着莱特问:“检察院是否已预测到月铃镇将发生可怕事故?但为何不及时采取预警或保护措施?”
“我们这个团队当时正在小云城调查类似事件,接到碎石城同事搜查通报后,应上级要求临时赶往月铃镇。”莱特回答:“我们6月17日下午才到镇上。当晚月铃矿区就发生了事故。我们已及时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措施。”
“包括在未有调查令及逮捕证的情况下拘押德肋先生?”
“德肋先生是先因寻衅滋事及扰乱治安而被拘捕。”
“但是德肋先生被问讯的主要事项都与月铃矿区事故相关,且被归档为问讯记录。这一切都发生在未有调查令和逮捕证的前提下。”
“我们后来已经出示了调查令和逮捕证。”
“是在6月18日才出示的,更像是后补手续,不是吗?为什么不在6月17日当晚逮捕德肋先生及问讯月铃矿区事件前出示?”
“事态紧急,无可奉告。”
“调查官先生。”安杰步步紧逼,目光犹如盯着猎物:“你是否执行了有瑕疵的逮捕及问讯流程,并形成非法记录?在这个过程中,你是否犯有未尽职调查先安插罪名的主观故意?”
莱特正视安杰,冷静地回应:“根据宪法第五篇刑事诉讼条款,对于涉及本人的任何罪名指控,本人无提供证明的义务,也无须做具体解释。”
“你可是调查官,先生。”
“请注意我的站位。我现在是证人,根据国家终审法院司法解释,享有与被告无须自证其罪的同等权利。”
“好的,调查官先生。我还有两组问题。”安杰继续询问:“第一,关于致命生物的特征和活动轨迹。刚才公诉人提过此类生物的内部编号为vd-2,那么是否还有1号,3号甚至4号?”
“可以这么理解。”
“不同编号的致命生物是否形态完全不同?”
“基本不同。”
“调查官先生,你们认为月铃矿区的犬齿类动物为该类致命生物,是因为你们在其他事件中见过类似生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