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群龙的盛宴(1)(1 / 2)
宾夕法尼亚路,这是一条隐藏在闹市区中的小路,两侧是摩天大厦高耸的灰墙。这些大厦建于芝加哥最奢华的大都会时代,2世纪5年代。天长日久,石灰岩表面已经剥落,透着破落贵族的萧索。阳光完全被高楼大厦遮挡,细长的街道上透着一丝凉意。道路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风扇在缓缓转动。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这里曾是名流攒聚的地方,6年前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豪车和摩登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挽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念诵贵客的名字。
但它已经没落了,如今的年轻人约会是去电影院或者下城区的购物中心。歌剧院是属于上一个时代的辉煌。
今天它又重新醒来,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一次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一次闪烁。厚重的车门打开,身穿黑色燕尾服或小夜礼服的男人下车,一水儿白色的刺绣衬衫,大都会范儿的分头上抹着厚厚的头由,光可鉴人,尔随后从车里探出的手带着白色丝绒长手套,银色的腕表待在手套外,男人握住那只手,轻盈地拉出裹着貂皮蒙着面纱的摩登女郎,细长的鞋跟踩着地面上,小腿绷出优美的弧线。下水道口溢出白色的蒸汽,男男女女挽手走向歌剧院的身影组成了195年代鎏金时代的芝加哥。
时光好像倒回到6年前。
林小红坐在一辆黑色林肯车上,开车的是一位打扮华丽的金发年轻人,看着比路明非倒是更像一位贵族。停下车的时候,那位司机伸手将两张暗红色的请柬交给打扮同样华贵的侍者。
“richardomlu先生与scarlettchen女士!”侍者念着他们的名字,林小红皱了一下眉。
因为她的姓氏变成了“陈”,而路明非则使用的是他在美国用的英文名,他在所有外语的文件上都是这个名字!也就是说她用了假名,而路明非却用了真名!
她觉得有点奇怪,可是却一时半会儿没有琢磨出到底哪里不对劲。
中间还闹了一个乌龙,就是侍者把那个司机当做了lu先生(你看,我就说那位英俊潇洒的司机有点过于喧宾夺主了,然后他走下车,拉开车门,邀请路明非和林小红下来。
路明非先下车,他一身昂贵的阿玛尼西装,刚才被踩脏的gucci皮鞋临时换成了ferragamo皮鞋,再披一身巴宝莉风衣,整个人气度非凡,在深吸一口雪茄的时候却翻了车。
“咳咳,咳咳”小伙子从来没有抽过烟,这么一下差点把肺叶都咳出来,一旁的司机连忙上前拍打他的后背,过了好久才顺过气来。
路明非抬起头,被刺激得眼泪汪汪的。
提着裙子的林小红“噗嗤”一声笑出声来,此时路明非面色通红,却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硬着脖子搂着身边的红裙美女。
“怎么样,scarlett,我刚才小马哥的派头是不是不错?”他顺手撸了一把自己一头乱发,为了撑起自己的脸面强装淡定。
“嘻嘻,你这个人还挺幽默的!有点傻,但确实吸引到我了,我的公子哥儿!”林小红装作被逗乐的样子,将手指点在路明非鼻头上,笑容刻意很轻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