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最讨厌的红薯(1 / 2)
李自成脖子上搭的是汗巾,他小心翼翼的弓着身子,端着洗脸盆,慢慢的蹲了下来。
这里是米脂县的驿站…
早在去年便被一个号称黄虎,名叫张献忠的捕快,带领人攻破了
后来朝廷过来平叛,又把这群人打跑了,
李自成暗自摇头,真想不到一个捕快靠造反也能当上大王,
那张献忠他曾经听说过,和自己一个地方的,出身贫苦家庭,从小聪明倔强。
跟着他父亲做小生意,贩卖红枣。后来花钱买了一个捕快,在他做捕快时,曾经还和自己有过一面之缘呢。最后他进入延绥镇成为边兵,而自己还是一个小小的驿员。
张献忠生性刚烈,爱打抱不平,有好几次行侠仗义为此几乎丧命,不当军人后,便不知所踪了。
他低着头正想着呢,便觉得脖子一痛。
“砰…”
脖子结结实实挨了一脚,此时的米脂县令胡汝祯怒斥:“狗一样的东西,那么烫的水,想烫死本官啊,滚出去换盆好水。”
李自成吓得连忙磕头:“小的错,都是小的错,小的立刻就去换。”
“青天大老爷,您息怒啊。”
胡汝祯瞪了他一眼:“滚远点,没用的家伙。”
看着这名小驿员慌里慌张出了门,坐在一旁的刘懋和毛羽健劝道:“胡县令,息怒啊。”
“如今我们已经是穷途末路了,莫在为难这个人了,唉,什么世道啊。”
刘懋愁眉苦脸的瘫坐在椅子上。
自从他被皇帝册封总理天下驿站后,是一天也没有离开过陕西啊。
与其说是总理天下,还不如说是总理陕西。
可陕西如今这个样子,陕南还好一点,陕北真是英雄豪杰辈出,民风淳朴啊。
这三年来就没有一天消停过的。
他和毛羽健也就敢在各个驿站徘徊了,平时出门连官服都不敢穿。
生怕被叛军抓去砍了。
如今听说米脂县被收复了,就赶紧过来躲躲。
不曾想碰上了老熟人,曾经的浙江巡抚胡汝祯。
他因为曾经是阉党,虽然没有被杀,但是被贬为米脂县令。
张献忠那个家伙是见官就杀,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躲过来的。
胡汝祯也是累的不行:“别说了,虽然你老刘在朝中曾经弹劾过我,我真的一点也不怪罪你啊。”
“糊涂啊,还不如那时候被你弹劾回家,也比呆在这鬼地方强啊。”
想到这里他怒斥:“这个张献忠不讲武德,他是一点情面都不留啊,不管我们是投降还是反抗,都会被他一刀斩杀。”
“如果不是我假扮乞丐,躲了过去,恐怕也早就人头落地了。”
原来是假扮乞丐啊。
刘懋有了底,这群叛军都是泥腿子农民出身,他们不杀穷人,更不会闲着没事干杀乞丐。
每天光是抢地主家的余粮和小老婆都来不及了。
如今米脂县收了,也说得过去,看来,下次自己包袱里也得换身乞丐装了。
毛羽健此时暗骂:“唉,女人误我啊,如果不是她,我也不至于走上这条错误的道路。”
刘懋安慰着:“行了,我不也这样一路走过来的。”
“我呸,刘懋,你少来这一套,我问你,你当初为什么要向陛下推荐我,把我拉进来你开心了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