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结束(1 / 2)
早春北地的气温实在是寒冷,山中尤其如此。
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山间小道上弥漫着浓稠的雾气。
这雾极浓,伸手带起的微风都能在其中搅出旋涡。
这里曾经是搬运木料的小道,已经废弃多年,与山中兽道几乎没有区别。
平时几乎鲜有人来,也鲜少人知道这条小路。
邓姓首领的儿子,曾肩负围剿山中野兽的职责。
每年须定时两次带领庄中猎户,捕杀野兽,将庄中兽群维持在一定数目,而不致于危害平民,耽误耕作。
他因此知道了这条通往主宅的小路。
在数年前,他便时常带上弓箭上山游猎的同时,爬上树梢,远眺大宅的方向。
他亲眼看见那座庞大的建筑群由无到有。
一片荒芜的空地上,逐渐建起柱壁雕镂的楼宇,台阁以庑廊相连,晨雾升起时,如浮云端。
他想象不出来,居住在那样的屋子里会是什么感受。
他出生在一间茅舍草庐里,成长在一间茅舍草庐里。
就算他极力去幻想,也想象不出,居住在那大宅里的人会过着怎样安定而舒适的生活。
可是,大宅一直没有等来主人,便那般空着。
即便外头再多的人冻死在瓜牛庐舍中。
那样奢华引温泉水环绕,冬季也花木繁盛、温暖舒适的大宅,依旧空寂的等待着远方的主人有一天会到来。
他们这样的贱籍者,甚至连踏入主宅范围都是不允许的。
他也只得这样,从小道走上两个时辰来到山巅,在清晨来临时,爬上树梢,远远的窥看。
那座华美的大宅,就像一个他一生无法企及的梦。
若是没有那个人出现。
他并不会做他想,便这样碌碌一生,在茅屋里继续诞下后代,然后死去,不会抱怨。
可偏偏,命运就叫他见过了光明。
只要触碰过光,便再也不甘心回到黑暗中。
他为来庄中游猎的璇娘子引路,第一次见着那样美丽飞扬的女人,他连头也不敢抬,生怕自己的腌臢污了她的视线。
可,或许是因为这天赋异禀的雄壮体魄,他得了璇娘子的青睐。
他第一次,得以踏上主宅油亮光洁,一尘不染的地板。
被侍女们带着调笑又轻视的目光推入浴桶,像野狗一样洗刷得干干净净。
然后,在宽敞奢华的卧室中,除了不被允许夺取元红,他与璇娘子做了几乎全部夫妻间可以做的事情。
那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夜晚,他躺在绵软宽阔的眠床上,身下垫着的褥子丝棉被无一不是价值百金的珍品。
屋中暗香浮动,怀里是璇娘子娇嫩得,轻触都怕碰碎的皮肤。
有那么一瞬间,他熏陶陶的觉得,自己就是这座大宅的主人。
从那一天起。
不安分的种子埋入心底,慢慢的在不甘、嫉妒和愤怒的滋养中发芽。
等到他得知北地发生大变局,公孙瓒战败,孤竹庄园原本的主人死于易京烈火之中时,心中不安分的嫩芽瞬间膨大成参天大树。
即便后来知晓孤竹庄园的主人还活着,已经来到令支。
这棵大树也没有折断枯萎。
已经滋生出的东西,再消除不掉。
对父亲来说,他能脱离贱籍做令支城中一小吏已是野望。
可是对他来说,脱离贱籍仅是第一步。
他想要成为公孙瓒那样,庄园的主人。
想要住进那样奢华的大屋,想要将璇娘子那样的娇软人儿抱在怀里恣意疼爱,而不需小意讨好,处处顾忌。
他知在璇娘子心中,他只怕也与虫蚁无异,跟她摆在屋里的一个物件无异。
物件能叫她起居方便,他能为她带来欢愉。
二者同时兼备使用性,其余的区别并没有那么大。
可他并不介意的,人有用才有活着的价值。
就像他也知道,璇娘子素来喜欢英武俊朗,高大强壮的男子,连身边的亲卫首领也同她有些瓜葛。
可是他没有嫉妒,连他自己都只是后来者。
身后传来同行的陈姓司马沉重的呼吸,他们一同牵着马,行走在山间蜿蜒曲折的小道上。
这小道上遍布尖石荆棘,还有枝枝蔓蔓的树杈从旁伸来。
驮着火油革囊的马匹行走十分艰难,他们时不时便得停下脚步,徒手为马匹开出一条道路。
这样的体力消耗,着实叫令支来的陈姓司马几人吃不消。
陈姓司马虽是公孙璇亲卫首领,也是因武力出众才能得这一职责,可到底与常年行走山间的人是有区别的。
他有些疲惫的气喘起来,看着前面依旧身姿矫健挺拔的领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