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二章 偶遇黄衣(1 / 1)
躺在椅子上的凌云,听到此话,不免有些怒气。 心想,进来不打招呼就算了,想带走他唱曲之人,难道不要经过他的同意? 这样我行我素,不把他放在眼里,岂不是显得他很呆,很没有存在感? 凌云咳嗽两声声,引起老鸨的注意,这才开口道,“这位,老妈妈。” 不知是不是有意而为,他将”老“这个字,咬的格外的重。 心想,既然你不让我舒服,我也不能让你过于舒坦。 话音刚落,老鸨闻声而动,这才转过头来,眯着眼睛看向他,脸上的怒气若隐若现,似乎下一刻就要爆发,只在一瞬间,又露出笑意,和声道道,“这位小公子,你有何事吩咐?” 这一来一回,倒让凌云看清眼前这人,是个笑里藏刀,口腹蜜剑奸诈小人。 同时不免被她的回答气乐了,想叫走他的人,还问他有何贵干? 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见过欺负人的,但是他凌云没见过这么欺负他的人,哪怕是有,都被他一一教训。 凌云似笑非笑,意有所指道,“你觉得呢?进门就要带走我的人,现在还要问我有何贵干,老妈妈,莫不是见小子年幼,店大欺客不成?” 老鸨一听,知道凌云这是不满她的安排,但是这小小的人儿,穿着一身洁净的白衣,这衣服的材质,也就一般,想来也值不了几个钱。 若是将此人跟李公子一比,这差距,瞬间就出来了,她又怎么会怕眼前这人发难。 不过作为生意人,开门迎客,自然没有驱赶客人的道理,但是让她向此人道歉,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不过心里虽然不屑,表面风平浪静,还满脸赔笑道,“没有的事,只是李公子那边要人比较着急,妈妈一时间忘了规矩,小公子真是对不起,您千万不要往心里去。” 此话虽为道歉,但话里话外,哪里有道歉的意思,不过是表面说的好听罢了。 凌云微微一笑,质问道,“老妈妈,你想带走我的人,怎不先问小子愿不愿意呢?” 脸上虽然在笑,但语气颇为愤怒 老鸨迟疑片刻,似乎没想到他会这么说,神色凝重陪笑道,“这...这位小公子,切莫让妈妈难做,妈妈会给你重新换一个。” “不用了,就她。” 凌云根本不想跟她多费口舌,早干嘛去了,现在才这么说。 听到他不愿意,老鸨面露不悦道,"小公子,您若是这样,那就怪不得妈妈了。“ 凌云厉声道,”哦!我听老妈妈此意是,小子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 老鸨收回笑脸,鄙夷不屑道,”正是此意,若是小公子觉得我烟霞楼待客不周,那就请自便! 凌云站起身来,瞥了她一眼,蔑视道,”也行,既然老妈妈这么决定,那小子只能就此离去。“ 转过头,朝李艳芬看去,警告道,”今日教你这一曲,没我同意,切勿在旁人面前演奏,如若不然,哼哼...“ 说完,凌云就出了门,头也不回的走了。 愣在房间里的老鸨,这时才出声询问道,”小芬,那臭小子是何意?“ 李艳芬将凌云教她曲子一事,全盘托出。 老鸨闻之,目瞪口呆,嗫嚅道,”你是说,刚刚那首曲子,是他教你的?“ 李艳芬点头称是,老鸨惊慌失措,只不过几个呼吸以后,再次看向她,严肃道,”那你将曲子学会了吗?“ 李艳芬故作慌张,紧张道,”我...只会前面两三句。“ 老鸨闻之,失魂落魄,自言自语道,”只会几句,那该如何是好...那该如何是好。“ 其实李艳芬本就有唱曲的底子,所以在凌云教了几遍之后,整首曲子就已学会了个大概,只不过凌云后面那句话,让她思虑再三,进而不得不假装不会。 出门之后的凌云,径直回了客栈,经过刚刚这一番,他已经没有了放松的想法。 至于王景辉,随他去吧! 第二天再见到王景辉的时候,凌云还想提及昨日之事,只是王景辉避重就轻,避而不谈,他只能无疾而终。 闲来无事,凌云就子啊房间里看书练字。 这天王景辉又破门而入,凌云警惕看着他,心想这人是不是又要做什么坏事? 见到凌云这副模样,王景辉不怒反笑,说道,”凌兄,安南府中秋之夜的花会可曾有耳闻?“ 中秋花会? 这是什么东西? 他对于安南府又不熟悉,怎么会听闻。 他只好实话实说道,”未曾有所耳闻,王兄之意是...“ 王景辉一招手,笑道,”知我者,凌兄也!“ 凌云:...... 就这样,凌云被王景辉拖着出了客栈。 夜幕刚刚降临,但因今日乃中秋之夜,人流熙熙攘攘。住宅区、街道旁以及各种店面,全都挂着色彩鲜艳的灯笼,大都以红色居多,显得格外喜庆,不由让人耳目一新。 安南府十里长街,灯光辉煌,人声鼎沸。 凌云漫步在这灯的世界,细细观赏,栩栩如生的金鱼灯,形象逼真的荷花灯,古朴典雅的官灯。 各式各样的彩灯造型优美,装饰考究,做工精细,真让人眼花缭乱,美不胜收。 往前走,人越来越多,摩肩擦踵,凌云看向不远处的前方,发现有杂耍者在进行舞狮变形的活动,有鼓吹弹唱表演,挤杂在一起,有人团团簇簇地观看著,时不时发出阵阵欢呼声。 王景辉对这种并不感冒,此时的他东张西望,似乎在找寻什么,忽而发现令他感兴趣的东西,拉着凌云的手叫道,”凌兄,前面似乎有打虎,我俩快上前看看。“ ”打虎?“ 此话一出,凌云错愕朝他的手势看去,”噗“的一声,差点笑出来,他原以为是打老虎表演,没想到是花灯谜语。 几人挤着走过去,不过灯谜这儿的人稍微少了些人,只书生多些,这倒也合理。 书生嘛,苦读诗书,自然爱显摆。 猜灯谜,特别能显得自己有才华,正好与平民百姓区分开来。 刚到灯谜前,凌云歪头瞧见一黄衣女子,半只脚踩在阶梯上,重心不稳,似要向后倾倒。 他眼疾手快,弹指一挥间越过王景辉,一手将向后倒的黄衣女子抱住。 【作者题外话】:安南府城,偶遇黄衣,一眼万年,情系今生……也可能是情误终生,哈哈哈……下一章乡试放榜,猜一猜凌云第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