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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长谈击杀 系统 他死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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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钦回城了。

他回城时, 青云客栈已经彻底化成了一捧灰,城中的动乱也全都消失了。

就像是……老虎回到山中,魑魅魍魉皆匿迹。

千金在高处的塔楼上向下俯视, 她看见叶明钦一脸平静, 明明是大胜而归,他的脸上却毫无喜悦之情。

他骑坐在高头大马上,忽然似有所感,抬头向千金投来一瞥。

千金并不躲,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但很快随着队伍的前进,两人的距离被拉开了, 视线一触即分。

系统突然讶异地说:“他对你的好感度不低呀, 真奇怪,他现在应该早就知道你杀了他弟弟的吧。”

千金漫不经心地问:“有多少?”

系统说:“有30!”

千金笑了。

三十不能算高, 她记得系统当时说过,第一个任务者刚见到叶明辉时, 初始好感度就有50。

但这也绝对不低了, 毕竟她刚见到叶明辉时,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

当时她可没有杀掉叶明辉的兄弟姐妹。

她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 但是她杀了叶明钦的亲弟弟,叶明钦对她的好感度有30。

“真有意思。”千金舒展了下肩颈, 抬起头看向天空中清明的黑夜, 没有一片云, 只有点点繁星,在空中闪烁着,像是一只只眼睛, 冷酷地注视着地上所发生的一切事。

“他好像很讨厌他弟弟。”千金说。

系统仔细思考片刻,肯定了她的推测:“好像真的是这样耶。”

它说:“第一个任务者当时把叶明辉打通关之前,叶明钦的好感度一动不动,直到她成了叶明辉的未婚妻,叶明钦好感度很快后来居上,刷到比叶明辉还要高了。”

“你们人类啊……”它感叹。

“不过这件事无关紧要。”千金平静地说道。

要杀一个人,不在于他的年龄、性别和故事,只因为他挡在千金回家的路上。

千金去取刀。

张三荣简直是阵及时雨,他不仅为千金解决了军团作战的问题,还为千金解决了刀的问题。

千金的刀,再一次完全卷刃了。

她需要磨刀。

张三荣的青云客栈虽然毁了,但是他本就是西疆本地人,为这片土地立下汗马功劳,之后又在城中经营多年,为千金提供一个落脚的地方,和一个出色的磨刀师傅,还是做得到的。

新磨好的刀又快又锋利,千金轻轻一弹刀刃,发出一阵金石交击的声音。

身旁的张三荣暗中咂了咂舌。

这位代号阿修罗的姑娘,真的是人类么?人类的手指,怎会发出那样的声音?

但正是这份非人感,让张三荣凭空增添一份对千金信任。

如果是这样的怪物,那么她说要杀掉叶明钦,屠灭红毛夷族,或许真的能做得到……

收刀入鞘,千金便要出门去。

张三荣来得太及时,让千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就连这个真正的锦衣卫,都承认她是锦衣卫,那么还有谁能当面指斥她的锦衣卫身份是假冒的?

就算真的有,杀了就是。

如果边城的所有人都认为她是锦衣卫,那么她的命令,和皇帝的命令,又有什么区别?

从西疆到京城……千金默默地计算着路程。

如果是骏马,最少需要十天时间。

如果是信鸽……可能会有五天时间,西疆的消息传到京城,再从京城返回,往返也需要十天时间。

十天时间,一点儿不少。

西疆本地,人人与红毛有血海深仇,民心可用,如果操作得当,十天之内灭掉红毛一族,也并非做不到。

叶明钦修长城是为了什么?

或许他的本意不在于此,但是天道认可,京城也认可,不过是因为长城能抵御外敌入侵罢了。

千金做不到征调千万户人家,来修这长城。

但是她可以直接将外族全部消灭。

这个思路应当没有错,因为自从进入边城之后,千金的头顶,两天时间都没有再下过雨了,她也没有再吃到过夹杂着头发和蝇虫的冷饭。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张三荣,如何又不是此世天道特意送来的人物呢?

这就是千金的全部计划。

简单粗暴,但是她认为会有效。

就算中途发生了什么意外,总之叶明钦是死了。

这件事或许比消灭红毛更重要,因为千金发现,叶明钦是真的留着红毛当猪在养——哪天他不准备养了,准备直接杀掉,那千金就再也没有完成这个任务的机会了。

从这个角度来讲,叶明钦养寇自重这件事,对他有天大的好处,对千金,有更大的好处!

如果叶明钦不是红毛的对手的话,或许可以让他多活一会儿,免得千金杀了人却不能完成任务,惹得天道发怒。

但现在的情况是,叶明钦随时都有抢先一步的可能性,全看他自己决定什么时候更合适罢了。

张三荣说,叶家是太子党,或许他要等的时机是太子即位,出兵平定西疆,为新帝贺礼。

那要是太子马上就即位呢……?

如果红毛是由叶明钦所灭,而不是千金亲自动手的话,那她是一点儿天道气运都分润不到的。

那也意味着,她回不去荒界了。

只能在这个世界等待,等待着不知道何时,再有这样的机会,有一个立下不世大功的机会。

千金不是修士,她的寿命是有限的,那也就是说,大概率她会直接在这个世界老死。

所以叶明辉不仅必须杀,还必须速杀。

他现在是千金的竞争对手。

就好像两个饿了七天的人被困在一个小小的牢笼中,牢笼的正中央,放着一小碗只够一个人再苟延残喘一天的米粥。

只有一个人,只有抢到那碗粥的人,可以活下去,活到明天。

幸运的是……千金清楚她的处境,叶明钦却不清楚。

深夜时分,星空疏朗,正是适合杀人放火的时候。

千金小小休憩片刻,此时精神正好,正要从二楼下去,却忽然侧耳听到蹄声。

声音沉闷,阵列整齐,听起来似乎是骑兵列阵的声音。

千金慢慢将刀鞘挂在腰侧,然后走下楼梯,来到门前,侧耳倾听。

那骑兵却没有靠近,而是高声叫道:“将军请姑娘一叙。”

系统十分紧张:“不会是陷阱吧?”

张三荣早就离开此地,只留空荡荡一个房屋,系统不由又疑心道:“难道那个青云客栈的老板出卖了你?”

门外骑兵只是鼓噪,蹄声也消失了。

千金想了想,拉开门,挺直脊背昂然点头,道:“别叫了,无端扰乱四周居民清净。”

那骑兵转动脑袋,双眼在头盔之下,往四处看,周边一片狼藉,不知多少人连夜清点损失和收获,清净的夜里,能听到哐啷哐啷的装修声,和入耳不绝的骂娘声。

他笑笑,并不多接话,只是说:“将军请姑娘入军帐一叙。”

千金摸了摸腰后的刀,垂目微笑:“好呀。”

有一种可能,这是个陷阱。

但也有一种可能,叶明钦托大,只是想要威慑她,请她过去,显显他的威风。

正如之前所说,他还没有意识到,他和千金之间只有一碗饭的事实,前面死掉的五个任务者,都是千方百计去讨三兄弟欢心的。

这个人个性偏激,而且胆子相当大,无论是他只喜欢自己弟弟的未婚妻,还是在西疆敢于对锦衣卫动手,都让人觉得他这个人就不是那种沉稳的人。

最重要的是,既然已经知道她的藏身地,又何必打草惊蛇?想动手直接动手就是,搞这么一出,多半就是想炫耀他的眼线遍布全城,整个边城都在他掌控之中罢了。

千金有八成把握是叶明钦拿大。

听到她接受邀请,骑兵为她牵出一匹马,千金坐上马背,系统指示叶明钦位置的蓝线在眼前的虚空之中铺展开来。

一行人沉默着,竟然果真到了中军军帐之前。

叶明钦就在其中。

叶明钦的亲卫上前来,板着脸,想要收缴千金的刀,千金也板着脸,手指一跳,将刀拔出二寸长,露出一小截雪亮的刃。

那亲卫身高八尺,身形硕大,肉山一样,低着头冷冷看着千金的眼睛,一动不动,堵住门口。

千金却也不怕他,抬起眼睛,黑沉的眸光看回去,夜色中,火光在她的眼眸中燃烧。

军帐中传来一声吩咐:“让她进来,不必管她。”

千金静静看着那人让开,抬手掀开了帐篷的帘子,终于正式见到叶明钦。

他穿着一袭白衣,低垂着头,盘腿坐在一张低矮的茶色案几之后,那案几上面空空荡荡,只放了一把黄铜色古剑。

千金感到一阵匪夷所思。

他难道准备和她单挑?

倒不是说她不喜欢大家光明正大一点儿,直接斗兽,相反,这是她最喜欢的方式。

两人捉对决斗,强者活,弱者死,这是最荣耀的胜利。

但是叶明钦只是个普通的凡人!千金只看他第一眼,直觉就知道,他虽然比叶明辉强得多,却也绝对不是千金的对手。

这里是个,没有修士、没有妖怪、没有神异的世界,世界束缚着他。

千金为此从心中升起一阵敬意。

她坐到叶明钦身前,那个有个位置,显而易见为她而留。

从京城衙门中偷来的直刃长刀,被她从腰间解下,摆到桌上,就如同那柄黄铜古剑一般。

她盘起腿来,问:“找我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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