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择业(2 / 2)
“至今分不清口红色号。”颜卿摇头,“粉底液是网购的杂牌,线下化妆品店看起来太高端,不敢进。”
“我也分不清。”黎晗耸肩。
每种颜色的口红都能分出十几个小类,谁记得住啊?
“服装设计呢?”黎晗丢出重磅信息。
女孩子对穿搭格外上心,懂打扮,这点近乎本能。
没有天生难看的女孩,只有不会搭配的姑娘。
学习服装设计相对而言耗时较长,但颜卿仅仅学一下审美就够了。
“哥,你觉得我衣品怎么样?”
“挺帅气的。”黎晗回忆着家里那堆新添的衣物,游移不定,“帅气……美中不足的是风格有些单一。”
颜卿的穿搭偏向中?,全是风衣,衬衫,棒球服,一件裙子都没有。
“你说得对。”颜卿点头,“这是我的审美局限。”
又筛掉一项。
服装面向大众,要多元化,让颜卿开服装店,跟不上流行风向,店内商品全是中?风,拿什么做生意?
不够热爱。
“喜欢宠物吗?”黎晗抛出最后一条。
世上真的有讨厌宠物的人类吗?
论活跃,有阿拉斯加犬,拉布拉多犬,暹罗猫,田园狸花猫;论安静,有巴哥,柴犬,蓝猫,伯曼。
想再省心一点,养只乌龟总行吧?哪怕一周不喂食都能活得好好的。
颜卿缄口不言。
心动了。
她喜欢猫猫。
以前有只小白猫跑进楼道,她在家门口喂了四天。
猫是聪明的生物,你喂它一次,它就会记住这个地方,到点跑来乞食。
第五天,那只猫被邻居发现,以“流浪猫很脏会携带传染病”的名头赶走了。
后来颜卿再也没见过它。
颜卿记?好,这件事始终难以忘怀,时隔多年,再见到类似的小白猫时依旧会难过。
“我……”
话到嘴边,颜卿临时改口,“不讨厌。”
“不讨厌……”黎晗头疼。
很暧昧的回答。
他还不讨厌香菜呢,可每当小区门口摊煎饼的师傅问询时,他还是会选择不加。
喜欢与不讨厌是两码事,毫不相干。
“日子还长。”颜卿掰着手指,“慢慢商量,我先在家学习。”
“成。”
人生大事,的确急不来。
升学,就业,每一次抉择,多年后回想起来,皆是人生中的巨变。
有些人毕业几年还在家待业呢,颜卿才二十三岁,没必要焦虑。
“我去叫护士。”黎晗起身。
输液瓶空了,该回家了。
“你先别动,我回来扶着你。”他放心不下,从果篮里取了一个橘子丢给颜卿,“吃点东西垫着。”
“好。”颜卿笑起来。
黎晗看着她勾起的嘴角,跟着笑了一下。
总算有了点年轻女孩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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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有了点年轻女孩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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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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