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你不用谢我,我只是救了那苟三一命而已。(1 / 2)
李明栋进了城,他并没有着急找地方住下,虽然出生在此地,九岁的时候也来过一次,但是记忆太久远,这座庞大的宜州城对于他来说,完全是陌生的。
顺着熙熙攘攘的城内宽阔大街走了约莫一里地,见到街道边树荫之下,有卖凉茶的,茶摊前挂着一个招牌,上面写着:一文钱一碗。
冒着烈日赶了大半天的路,李明栋也感觉到疲累,嗓子眼干渴难耐,他便在摊边寻了一个位置坐下,付了几文钱,端着海碗,咕咚咕咚一气喝了三大碗,李明栋舒服地打了一个饱嗝,觉得整个身体就如同原本干枯的草木,重新舒展开来。
望着街道上川流不息的人群,奢华的车马,各色人等,李明栋开口问那摊主,“老丈,打听一下,这州牧府在哪个方向?”
摊主是个上个岁数的老头,驮着背,一脸的沧桑,他收了李明栋面前的三个碗,又给他递过去一碗凉茶,老头似乎有些耳背,他指了指自己耳朵,大声地问道,“客官,你刚才说了啥,麻烦大点声。”
这时一个穿着白色短褂,一脸横肉,袒胸露乳的大汉从一旁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
他约莫四十多岁的年纪,长着一对三角眼,一身乌黑发亮的腱子肉,在烈日下冒着油光,他走到李明栋身边,拉过一张板凳,大咧咧地坐下,然后冲了李明栋瓮声瓮气地说道,“这位小哥,老头耳背,你说话得大点声,不过你问的州牧府,我倒是知道。”
李明栋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客气地冲着他拱了拱手说道,“那多谢这位大哥,麻烦告知一声。”
那大汉也拱手随意地还了个礼,一双三角眼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李明栋此时满身风尘,衣衫褴褛,着实有些狼狈,那大汉问道,“小哥一看便是远道而来吧,”他伸手把老汉递过来的凉茶抢了过来,见老头嘴角嚅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些什么,大汉双目一瞪,挥了挥手让他不要废话,老头低下头,默默地躬身走开了。
见老汉没有多事,那大汉收回凶狠的目光,转过脸来,对李明栋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顺手从衣兜里摸出一片槟榔丢进嘴里咀嚼起来,又摸出一片递给李明栋,“兄弟,要不要尝一下,上等好货,南域出产的。”
李明栋心中不露声色,摆了摆手,“谢谢大哥了,吃不惯那玩意。”
那大汉把手中黑乎乎的槟榔放在李明栋面前,“吃了吧,第一次见面,不能不给大哥一个面子。吃完,大哥给你指路。”
看来是遇到屙杂货了,这种地痞流氓,街头混混真是哪都有啊,无论是偏僻山村,还是热闹的城镇,这些人都如同蟑螂一般存在。
李明栋只是觉得自己挺倒霉,刚进城来,就遇到这么个东西,只不过不知道这大汉想打什么主意,心中不惧,就觉得跟吃了个苍蝇一般恶心。
那槟榔自然是不会去碰的,李明栋只是不想多事,站起身,拎着行囊就要起身而去。
那恶汉见他想走,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桌上的空碗被震得跳动起来,落在地上,啪的一声摔碎了。
听见声响,不知道从何处,又有几个闲汉闪了出来,朝着茶摊围拢了过来,看着那几个人流里流气的模样,明显跟这恶汉是同伙,他们吆喝着说,“怎么了,三哥,有人欺负你啊?”
那恶汉并未起身,只是用手指着李明栋,恶狠狠地吐了口唾沫,“这个外乡人,好不识抬举,不知道在这宜州城问路是要花钱的吗?老子好心给他指了道,还给他吃这上等的槟榔,他吃完了就想抹嘴走人,你也不打听打听,这宜州城里哪个不知道我三哥的名号。”
那几个同伙在旁起哄说道,“一个外地来的乡巴佬,竟然也敢在宜州城想吃白食,今日断不能让他走了。”说完便齐齐在一旁撸胳膊挽袖子,要把李明栋拦下。
李明栋气急反笑,他放下行囊,重新坐了下来,望着对面的大汉说道,“你并没有给我指道,又硬塞一枚槟榔给我,我都没接,你自己放在那的,我平白无故被你讹上了?难道你们宜州城的人,都是这样欺负外地人的吗?”
同伙之中,一个瘦猴一般的家伙,突然伸出手去,一把抢过放在桌上的那个槟榔,放入口中嚼了几口,又吐出来,放回桌面,然后尖细着嗓子喊道,“好你一个乡巴佬,明明嚼过的槟榔,还在这信口雌黄,死不承认,看来是想讨打。”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交头接耳,指指点点,对于这几个地痞流氓平日里胡作非为,欺骗讹诈外地人,早已司空见惯,只是敢怒不敢言,多半人还是同情这个看起来相貌英俊的外乡人。
李明栋眼皮都没抬一下,眼中依旧是淡淡的笑意,“哦?那你们想讹我多少钱?”
那个恶汉看着李明栋气定神闲的样子,不知道他什么来路,但是看他一身破旧的衣裳,估计也是个不知死活的山野匹夫,于是瞪着眼说道,“问路一两银子,这南域上好的槟榔市面上可是卖二两银子,这样吧,看你也是初来乍到,不欺负你,一起给二两银子。”说完朝着李明栋伸出蒲扇一般的巴掌,“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