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我家人亲友父老乡亲,因为你几乎死绝;你怎么还不死啊?(2 / 2)
“大当家哪里的话,诸位来了我们府上,自然就是府上的客人!”
“招待客人,是应当的。”
“只是这两位,不去吃酒吗?”
锦衣管家,抬眼看向沈默的身后。
张绯云和肖明月,还留在沈默的身边。
张绯云此刻直勾勾的盯着前方,看不出他有什么情绪,只是眼睛里的血丝越来越多。
至于肖明月,她还在往嘴里塞着馒头。那馒头已经渐冷,但她毫不在意。
沈默瞥了身后的两人一眼,表情淡漠。
“他俩跟着我,入我的席桌。”
锦衣管家,这才露出了然的表情,再次做出“请”的手势。
“大当家的,我家老爷,在主尊席,戏台正对着的那座彩棚。”
沈默点了点头,跟着那锦衣官家,往院内的正北走。
北面的彩棚,朝着南方,也就是戏台的方向。
那尊彩棚。
搭建在院子里,看着就和其他彩棚不一样。
松柏木搭建,上面挂着彩绸,悬着大红的灯笼。
彩棚下,摆着大红酸枝的圆桌。
圆桌的正北,端坐着一个中年,中年圆脸,留着一字胡,头戴一顶圆帽,穿着绸缎料子的长袍马褂。披着一件白狐裘。
单看模样,倒是像极了,和蔼可亲的富家翁。
此刻那锦衣管家,一路小跑,跑到那“富家翁”身旁,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那“富家翁”这才转过头。
上下打量了官家身后的沈默几眼。
之后在座位上,没有起身,但微微颔首,脸上露出笑容。
“这位,就是狼头山的大当家。”
“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器宇轩昂,少年英豪。”
沈默在则彩棚外,抱拳一拜。
“在下一山野粗人,能得大人赏识,是在下之幸。在下当结草衔环,以报大人知遇之恩。”
那“富家翁”摆了摆手。
“客气!”
“我乌尔汗富察,虽是旗人出身,自幼在京城长大,但是最喜结识天下英豪。”
“如今,我大清造遇夷乱,正是缺乏人才的时候。”
“我作为朝廷命官,理应为陛下,排忧解难……”
沈默半低着头,乌尔汗富察,说的场面话。他根本没有理会,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四周。
乌尔汗富察所在的主棚较近的彩棚,一共六座。而这六座彩棚,上面都插着香茅草!
六座彩棚里的宾客,形态各异,左一的彩棚,距离乌尔汗富察最近,榆木方桌后,端坐的竟是一个道士,道士紧闭双眼,提着拂尘,身后还站着两个道童。
左二的彩棚里,坐着一个裹小脚的女子,女子手提团扇,遮着半张脸,但团扇之上,露出的一双丹凤眼,眼瞳,赫然是红色的。
左三的彩棚,是两个带斗笠的身影,看不到脸,但那身形赫然一胖一瘦。胖的壮硕如猪,瘦的佝偻着腰,像只猴子。
右三的彩棚,是一个壮汉,皮肤青灰,像是武夫,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没留辫子……头顶是青皮寸头。
右二的彩棚,端坐着一个老乞丐,乞丐瘦骨嶙峋,正咧着嘴,对沈默露出笑脸,只是他露出的牙齿,和沈默一样,也是森然的白色。
右一的彩棚里……则是一个洋人,那个洋人一头金发,披着黑色神父袍,胸前挂着十字架。而此刻,他站起身,正直勾勾的盯着沈默身后的肖明月。
肖明月则拉着沈默身上的蓑衣。身体发抖。
她是被虎狼包夹的活猪。这世上,没有她的生路。
张绯云的状态也不太好。
他低着头,但有“水滴”,不停的从他脸上,滴落到地上。“水滴”里还混杂着红色。
那是他的眼泪,还有他咬破了嘴唇,滴下的鲜血。
他嘶哑的低声喃喃。
“我家满门忠烈,我家不是卖国贼,你们这些狗官,满人,才是卖国贼。”
“是你害得我家破人亡。是你害得我父亲断腿,被活活打死,是你害得我母亲被迫寻求生计,之后惨遭侮辱;是你害得我姐姐,作了娼妓,不得好死;是你害得我丢了阿弟阿妹,他们生死未卜,八成沦为了太监的玩物……”
“是你毁了我家乡昌乐,百里良田皆植大烟,林公之愿,化为梦幻泡影。”
“我的家人亲友,父老乡亲,因为你近乎死绝,可你为什么还能活着,你为什么还不死啊?你快死啊!你快点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