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九头食人尸;晚宴的主角,天童尸(1 / 2)
沈默没有回应黑蛇的感慨。
而是带着张绯云还有肖明月,默不作声的,走进第七座彩棚。
第七座彩棚里,摆着一张红木八仙桌。
桌子上,摆着精致的冷餐。
至于热食,应该是要等宾客落座后,才会有小厮端上。
沈默提拎着肖明月的后脖领,把她扔在一张木椅上。
之后大大咧咧的坐上主位。
有小厮匆匆忙忙的跑过来,手里竟然捧着一件给沈默拿来的新衣服——是绸缎面料的棉衣。
应该是看沈默那破烂的蓑衣上满是血腥,太不雅观。
沈默也没客气,淡然的接过衣服,把自己身上,满是尸臭味儿的蓑衣和破旧棉衣,撇了个干净。
蓑衣下,他身体的皮肤,和他的面皮一样,都是青色。不是正常人类的肌肤。
手臂和脖颈的位置,还有淡红色的尸斑。
不过给沈默送来新棉衣的小厮并未害怕,只是眼神麻木的帮沈默换好新衣,随后又将沈默扔在地上的旧衣拾走。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干净利落。
而旧衣刚被那小厮拾走,就有新的小厮,端着热食进来,还有小厮,端着青花酒壶,和酒盅……
不一会儿,各类热菜和酒盅,就把八仙桌填满。
椅子上的肖明月,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但她没敢立刻伸手,而是扭头,瞥了一眼沈默。
在沈默点头后,她直接站在了椅子上,伸手就抓那还冒着热气的荷叶蒸鸡,也不管那只鸡还冒着热气,抱着整鸡,就开始啃,沾的双手和脸颊满是鸡油。
沈默看着肖明月那粗鲁的样子,牙床上抬,像是笑了笑。
彩棚里,此刻只有张绯云,站在支撑彩棚的松木下,扣着衣角,神色惴惴不安,一直不敢入座。
他看着沈默,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声音嘶哑的低声喃喃。
“对……对不起!”
“是我鲁莽冒进,惹了祸事。”
沈默转过头,瞥了他一眼。
“道什么歉?”
“我若是你,还不一定有你的这份隐忍。”
“更何况,没有你的冲撞,我拿什么,去试探这位清吏司州同的底线?”
“你骂的也过瘾,言辞犀利,一针见血,这大清朝,已经没救喽……”
张绯云低下头,眼神中又流露出一抹哀伤。
“我说的那些……其实都是我祖父日记里写的。”
“他被调去剿夷时,写了随军笔记。”
“祖父在笔记里记,洋夷军,从广粤登陆,往北一直打,沿途秋毫无犯,有军需也掏钱跟百姓购买。于是出现奇观:洋夷行军,百姓夹到欣赏。反而官军到处,百姓躲避不及,是为匪过如梳,兵过如篦。”
“祖父还曾经随军,在江南宜邑驻军,大军的旗人副都统,在洋夷军未到之时。便以汉人或许,有可能,也许会勾结洋人为由,对城内百姓下狠手!”
“祖父曾有心阻拦,却差点被那位副都统,以通敌罪判处……祖父只得沉默,眼见满城的血腥。”
“都统令旗兵满城捉汉奸,旗兵遇他县人在城者,哪怕只是行人路过,或夜晚出行,见即追,追上即杀。先后在城内,捕捉寻常百姓数百人,于小校场行刑,包括妇人孺子,呼冤之声,不绝于耳,祖父,在一旁只能流泪而已”。
“当时宜邑人作“竹枝词”哀叹:“都统差人捉汉奸,各家闭门胆俱寒。误投罗网冤难解,小校场中血未干。””
“后来洋人真的来了,两千名旗兵,却不过击毙洋人三十七个,宜邑陷落,那位副都统自尽。只是那位副都统死后,极尽殊荣。建专祠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