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柳条筑边,世间有龙;江南瘦马,三寸金莲(2 / 2)
又迈开金莲足,跑到沈默前面,在前头领路。
“好相公,只管跟我走,奴家知道那洋鬼子在何处。”
“但这路上,奴家,想讲明自己身世,还请好相公,不要嫌弃。”
沈默没有搭话,黑蛇则把头枕在沈默的肩上,甚至闭上了双眼。
女子也不介意,自顾自的开口。
“奴家出身江南富贾人家,幼年时,家中做着丝绸生意,父亲胞弟,是四品官吏,盐运使司运同!”
“幼年家中富庶,爹娘和睦……奴家当时觉得,这人世美好极了……当年幼稚,还不知这红尘中确实有些乐事,但大多不能持久。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我不到六岁,家父的胞弟,便因招惹了京城的大官,官职被撤,罪责连带家族,偌大的府邸,一夜之间,就被查抄得一干二净。”
“父亲直接进了大牢,娘亲受不了这变故,一头撞死在,老家府邸的红漆八角柱上。”
“我和四岁的胞弟,在一旁看得真真切切。”
“只看得娘亲,满脸是血,再也没有醒来。”
“那时的我懵懂无知,只晓得抱紧胞弟,捂紧他的双眼。”
沈默跟在后面,沉默不语。
女子也没有期盼沈默搭话。只是自顾自的继续说着。
“家中奴婢散尽,只有从小喂养我和弟弟的奶娘,抱走了我们。”
“我本以为奶娘能是一副好心肠,却不曾想,她扭头,就把我和我胞弟,送去了“怡春红”……换来了十两碎银。”
“那一幕,我记得清楚,我和胞弟被人强拉进院子,我哭着,喊着,求奶妈,救救我们姐弟,我惊慌失措之下,甚至直接叫她娘亲,但她捧着蓝布袋子,一心一意的,只是数着里面的细碎银两……”
女子一直走在沈默的前面,沈默看不清她的脸,但她的声音发颤。
“对了,“怡春红”是我们江南,有名的,培养“瘦马”的地方。”
“好相公,知道何为“瘦马”吧!”
沈默还是没有接话。
他和女子,已经穿过了四条街巷,到了青州南。
在前面带路的女子,幽幽一叹。
“江南富庶,两淮之地,有大量的盐商!”
“这些盐商,不喜胭脂俗粉的寻常女子,所有就有了“怡春红”这种院子,他们专门,挑选品貌尚好的贫穷女孩,教她们琴棋书画、弹唱念做,养到稍大的时候,再将她们给卖掉。”
“上好聪慧的,就卖给富裕的盐商,稍微逊色些的,就卖给秦楼楚馆,不管是卖给了谁,总是会有大把的银两入账。又因为,江南女子多清瘦,弱柳扶风;又有,“御女当如朽索御奔马”的古言,所以江淮两地的美妾,歌妓,就被称之为……江南瘦马!”
“而要养好一个“瘦马”,日后卖个好价钱,首先要有的,就是一双漂亮的小脚,得要三寸金莲……”
“最好,日后将来,能把小脚,塞到夫君的鼻孔里去,能让夫君享受特殊的“闺房之乐”……”
沈默在后面,听得面容扭曲……
谁懂啊……他一个吃人的怪物,都觉得变态……
但女子的声音此时却平缓了下来,像是没了什么情绪。
“为了要有一双好看的小脚,我们都得缠足,从五六岁,就得开始,一般,会分为五步完成:试缠、试紧、裹瘦、裹弯、取养。一般都是由阿婆操刀。”
““怡红春”给我们找来的是一个慈眉善目的嬢嬢,她让我们坐在椅子上,将脚用热水洗干净后,趁着还有温热,将大拇指以外的其他四趾,向脚心用力扭折……我因为脚天生,生得比别人大了一些,那个嬢嬢,就用陶瓷片把我的脚划烂,又用棒槌打碎了脚骨头。”
“这还不算完,之后,又要在趾间缝隙边,洒上明矾粉,使皮肤收敛,缚紧,接着,以八尺至十尺长的裹脚布紧缠,再用针线密密缝合固定。”
“两足被捆紧的时候,觉得两脚又烫又疼,又像有千百只蚂蚁在骨头里爬,白天痛得寸步难行,夜晚双脚闷在被子里,又痛又热……不少姐妹的脚,烂得一直发臭!”
“但后来,我们也就习惯了……溃烂、发热、红肿是家常便饭,甚至小趾糜烂脱落的都有很多!可这还只是成为一名合格瘦马的第一步!往后,还有千般的苦,万般的难!但我都能忍受,为了活着,为了我胞弟,直到,我十二岁那年,我碰到了,我现如今的……“老板”!”
“那一位,手眼通天的,食人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