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游走法律边缘(1 / 2)
“夏先生,先不说我有没有这种能力,实际上,压根就没有洗征信这种说法。”
“怎么可能没有?空穴不来风。”夏海明不以为然地道。
“夏先生,征信系统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本质上可以说是央行,如果我可以在央行更改某些不良信息,您觉得我还有必要在这里卖房子吗?”周林觉得客户真的太看得起自己了,自己要是有这个本事,早就财务自由了。
“周经理,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是希望你能找到合适的人来做这件事,毕竟你们才有相关的渠道。”夏海明解释道。
“夏先生,相信我,所有号称可以洗征信的人,百分百是骗子。”
夏夫人此时又发言了:“周经理,出点钱帮我们洗一下征信,你不亏的。”
周林一下子懵了,还让我出钱?
这是什么脑洞?
夏夫人继续说道:“周经理,你出点小钱,帮我们把征信洗了,然后我们在你这买房子,一套房子你赚个几万,这笔生意划算的。”
呼——
槽点太多,脑洞太大,周林深深呼了一口气,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夏先生,或许您可以去别的售楼处问问,我真的无能为力。”
这句话很不得体,也不太礼貌,更不符合职业道德,但这时的周林也顾不得这些了——送走客户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
听了周林的话,夏海明却没有拂袖而去,甚至都没有一点点生气,再次和老婆低声交流了几句,然后对周林道:“我去打个电话。”
周林猜测十有八九是场外求助去了。
果不其然,没一会儿夏海明走了回来,对周林道:“周经理,我朋友说了,即使真的不能洗征信,但还有一种方式可以买房。”
周林知道肯定不是全款。
“我朋友说了,是我进了黑名单,我老婆的征信没有任何问题,所以让我老婆买就行。”
“已婚夫妻,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必须一起办理按揭。”周林毫不犹豫地否决了这种方法。
“我知道,我朋友也说了这点,那么如果我和我老婆离婚了呢?周经理,办一张假的离婚证,对你而言不是难事吧?”
办假证?
因为民政局并没有全国联网,银行也无法直接查询客户的婚姻状况,所以假的婚姻证明是很可能骗过银行,只要技术过关。
但是,这属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啊!
这是想把我送进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周林不知道协助他人伪造、买卖结婚证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比一套房子的佣金,这显然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