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接受采访(2 / 2)
“吴总,是我们本地的r市日报,这个记者找过我好几次了,想就这个案件采访我。我觉得从他发过来的问题来看,对我们没有什么恶意。
现在这个阶段,对我们公司来说,只要是报道案件客观事实的,对我们应该是有利的。所以,我想说把问题发给您,毕竟我这边是接受公司的委托,有关案件是否要接受采访,应该最终由公司这边来决定。”李想说道。
李想做事情和办案件的一贯态度都是谨慎为先,做律师不能太激进,太激进的话有可能会把自己给弄进去,这个行业完全不乏这样的先例。大家平时都笑称,赚大钱的方法都写在了《刑法》里面,大家还是赚点安稳钱。
在这个案件中,李想的出发点也是想要取得更好的代理效果,不然李想完全可以直接拒绝采访,没必要搞的这么麻烦。
“李律师,可以的,我们本来还想托人找渠道能够在事实方面获得更广泛的报道,没想到您这边直接就帮忙解决了这个事情。”
吴征明回答的很直接,和李想他也没必要绕来绕去。
“吴总,那如果我约r市日报的周记者到公司去,麻烦您也在旁边,到时候如果涉及一些当初我们公司和宇天文化公司、陈辰的合作细节,也可以直接问您,您看这样可以吗?”李想说道。
其实这样安排,李想还有一层考虑。如果是他私下接受采访的话,到时候如果报道有偏差,李想浑身是嘴怕也说不清楚,那完全就是好心办了坏事。
如果把采访挪到猛虎公司去,并且吴征明自己也在旁边全程陪同的话,自己说的话他全部都知道和了解,即使报道有问题,也和李想无关。
应该来说,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最先学会的应该是保护自己,然后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如果连自己都无法保护的话,很难想象这样的律师能做到在法律上尽最大可能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
“好的,李律师,没问题,时间都可以,我在公司等您。”
吴征明一听,也明白李想的考虑,心中不由感叹到李想年纪不大,但是行事风格老练,律师业务办理的滴水不漏,再对比自己的儿子,不由叹了一口气。
不过也幸好有李想在,自己的儿子才能顺利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顺利进入自己为他找好的那家单位。这样看来,某种意义上自己儿子这个案件能碰到李想真是一种幸运。
李想做事情不喜欢拖泥带水,马上就把情况反馈给了周记者,进一步说怕自己有些情况不了解,所以让猛虎公司的吴总陪同自己一同接受访问,这样也能把事情说的更清楚。
周记者对李想的安排自然求之不得,其实他之前也试图联系过猛虎公司,但是,接电话的公司行政嫌汇报麻烦,直接找了个借口拒绝了他的要求,现在能从李想这边取得突破,他也是求之不得。
下午3点半,李想就在吴征明的陪同下,完整接受了周记者的采访,周记者确实是从了解事实的角度出发,完整梳理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然,周记者也在采访中问到了钱衡这件事的情况,但是李想知道这个时候没必要过多评价同行,就找了个借口轻轻带过。
最后,周记者走的时候,猛虎公司自然也明白相应的规矩。李想自然也没点破,每个行当都是这样,大家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行为规则,李想也不是愣头青。
这些东西全部整理完毕之后,李想吃了个简餐,回到自己住的地方已经是晚上了。
这时候,李想接到了张远打过来的电话,张远很少这么晚给他打电话,究竟是什么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