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时晶重剑(1 / 2)
时间之书一面一面的翻转过去,钟表王座上的钟表也转过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特定的一面,纸张停了下来。
现在是光辉历的666年,哈松已经潜伏在了钟天回五十年,在这五十年内,整个终之大陆都有他活动的痕迹,他为自己打下了不小的名气,没错,他现在已经是整个大陆最强的佣兵了。
虽然这已经和潜伏没什么关系了,但这是哈松的一个计策,成为了整个大陆最有声望的人,也就代表自己会有更多获得信息的渠道,这样在何时,何处有军团长所要求的的宝物的信息,也是手到擒来啊!
而这次的宝物,是在联邦勇气聚落的首府,角斗,红砂土之城,陶马斯城,呵,看来这座奴隶制的城市有着不得了的宝物呢。
“陶马斯的人们啊!欢呼吧!我们再次战胜了那些嗜血的野狗和他们软弱的走狗!”
在陶马斯城的大门广场处,很多步伐整齐,但是看上去疲惫不堪的军队正在进行阅兵式,广场上有个高台,一个巨大的独角牛亚人对着下面的奴隶军队鼓舞到。他是个将军,也是现任勇气聚落的首领,名为特尼尔马斯,他是个坐不住的家伙,一生不是在打仗就是在享受着豪华的宴席。
“诸位将士们,你们辛苦了,今晚,我们就尽情的享受着美食吧!哈哈哈!!!”
“喂!你们这群猪猡,快去准备美食,要不然把你们的扒了,那你们的肉作为宴会中的美食!”
另外,他也是个很暴躁,残忍的人,在他治下的陶马斯,没有百姓,全是奴隶,他的军队除了他的亲卫队,也都是各种俘虏,政治敌人,下层奴隶组成的奴隶军队,所以,陶马斯城有很多人对这个将军非常不满。
而此时,是666年9月,哈松出现在了陶马斯城,现在他在一处角斗场的门口转悠,尽管一年最炎热的时期已经过去,但是在这沙漠正中心的城市还是这么的干燥,炎热。作为联邦武德最充沛的城市之一,可以看见不少男性赤裸着上半身,不是在准备打架,就是在吹嘘着这两个月的角斗赛。
哈松用军团的技术把自己伪装成了个牛亚人,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是为了规避掉多余的麻烦,适当的伪装还是必须的。
哈松走进了竞技场,却没有走进观众席,而是拐了个弯,消失在了一处黑暗的过道中,在过道的尽头,是一个守卫,这个守卫非常的高大魁梧,看上去是个猴亚人,脖子处用铁烙印了一个数字,没错,他也是个奴隶。
“卡马斯。”
猴亚人听到这个话,立刻转过身,打开了身后的门。
这里看装饰好像是个酒馆,但是看到这里面的情景,和一进门就闻到的刺鼻的味道,哈松知道,这是个妓院,许多身上一丝不挂的男女在这里干着各种荒淫的事情,让哈松心中油然而生了厌恶。
“卡马斯将军在哪!”哈松对着这混乱的人群,无感情的大吼道。
看到这个巨大的牛亚人,一个肥胖的,但还是比较壮实的狼亚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将自己收拾好,走到了哈松的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大骂道:
“你是个什么东西!敢来打搅我的派对!呃……”
哈松只是掏出了一个纸片,递到了卡马斯的面前,就立刻让这个荒淫的将军无话可说了。
卡马斯立刻愤怒的把派对的其他人都给赶走了,随后将哈松带入了会客厅,开始详谈工作的内容。
“抱歉了,哈博根先生,刚才是我失礼了,来,品尝一下陶马斯的葡萄酒。”
“别搞这些虚的,我要的东西,时晶重剑,你说你能帮我搞到,东西呢?”
“啊,哎……重剑,哎哟,先生,你也知道你们佣兵这行的规矩啊,得要先办事,才能拿到报酬不是吗……唔!!!!”
话音未落,卡马斯就被哈松给抓住脖子,单手提了起来。
“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会被称为最强佣兵?就是因为无论是什么人挡在我面前,他们最终都没了,现在,你要是再给我打哈哈,你就是阻拦我的人。”
“听我说,听我说,时晶重剑!时晶重剑!就在特尼尔马斯手中!”
“哦?”
哈松将卡马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用手帕擦了擦手。
“继续说。”
“所以,只需要你把特尼尔马斯杀了,时晶重剑,不就是你的了吗!”
卡马斯满脸堆笑,但哈松完全不想理会他。
“你为你自己保住了一条小命,卡马斯先生,希望我下次的委托目标不是你。”
“那,那当然。”
哈松走出了暗门,看着刚刚帮他开门的猴亚人,摇了摇头,走出了这黑暗的氛围。
入夜了,在陶马斯城的正中心,是奴隶主宫殿,是以往奴隶主们用无数奴隶的血汗和生命,完成了这豪华的宫殿,现在这个宫殿的主人是特尼尔马斯,这个暴君正在享受着无数的美食和美女的陪伴,而他的手下也都差不多,整个宫殿里面都充斥着荒淫与奢华腐败的气息。
哈松远远的用狙击枪观察着这一切,这里的一切让他厌恶透顶。无论是在军团内部,还是在魔陨舰队,这种荒淫的风气是最损害军队的士气和风气,他已经见过不少因为这种事情而被肃清的人了。
真不知道军团长怎么想的,为何要将古塔曼恩联队长给赶走,让塔尔那个杂碎上去,他之前的丰功伟绩还不够多吗?
算了,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了,把特尼尔马斯杀了,将时晶重剑夺下来献给军团长。
哈松用狙击枪仔细的看着宫殿,在宫殿的露天阳台上,哈松看见了那个符合样貌描述的家伙,有着一个巨大角的牛亚人,有着很多伤疤,正在大口大口的喝着酒,腰间还别着一把剑。看来就是他了。
“呼~吸……中。”
话音刚落,一杯细长的子弹从枪口中射出,旋转着朝着牛亚人冲去,牛亚人仍在乐呵呵的喝着大酒,全然不知来自异界的死神已经向他索命来了。
1秒后,他肆意的笑容停滞了,他感觉一阵头疼,像是被弓箭……不是弩箭给射中了,一块头盖骨飞了出去,掉到了他的面前,是喝酒喝大了吗?都出现了幻觉,看着自己周围的人惊叫和哭喊,这让他很不爽,他想要大吼,却已经陷入了黑暗。
哈松把自己的伪装给卸了,厚重的“黑帝斯”装甲也出现了,哈松用着钢索绳,飞到了死去的特尼尔马斯身前,为防止他突然诈尸,哈松一拳把他的头给打成了肉泥,然后就伸手去拿剑。
可就在这时,头都给打碎了的特尼尔马斯居然还真诈尸了,他一把抓住想要夺剑的手,哈松见状,立刻掏出手枪,朝着特尼尔的胸口开枪,却被他给闪掉了,他翻滚了两圈,站在哈松对面。
“你!”无头尸体不知是用什么说话,“你就是最强佣兵!是什么人让你来杀我的!”
“啊!你不用说了,肯定是卡马斯那个酒肉之徒让你来的,他一直觊觎着我这份权利!不过他肯定不知道,我这手中的时晶重剑,可是能让我回溯到我最强的时候的啊!”
“你死不死我可不管,把你手中的剑交出来,不然我就把你打到你再也活不过来。”
“哈!那就来试试啊!!!”
无头尸体挥着剑朝着哈松砍了过去,但是,这种酒肉之徒,哪里是哈松的对手,哈松一个侧闪,就朝着尸体的喉管,肩膀,手肘,腰部,两腿各打了两发子弹,这些子弹没法都是个微型手雷,过了3秒,刚才还在狂啸的尸体,已经变成了一滩肉泥。
但好像,那把重剑还是好的,哈松走了过去,将那把剑捡了起来。可是一拿起来,原本完好无缺的剑就出现了裂痕,然后就破碎,碎晶石掉了一地。
“切……什么鬼,ai,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滴————评估完毕,侦测结果,与目标宝物相契合度:百分之五十,得出结论,这是个复制体,本体的位置——侦测全城,在该城的地底,坐标kjdahakjhdka,jshdaerror,遭到屏蔽,遭到屏蔽。”
“看来ai也不是什么时候都用得上,算了,去找卡马斯,让他对他所做的事情多支付些报酬。”
半个小时后,哈松再次出现在了那个房门口,猴亚人奴隶已经被打昏了过去。他一脚把门踹开,将混乱的人群全都赶走,卡马斯想要混在人群中悄悄离开,可他又怎么敌得过哈松的双眼和ai的识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