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三权分立(下)(1 / 2)
“下面是不是该讲史实了。”钟桦轻声说道。
封语哲惊讶的转头望向了钟桦:“好小子,都学会抢答了,是的接下来我就是要以汉朝的实际情况,来更加具体的分析一下它这套精巧的权力构造。”
“汉朝是在秦的废墟上所建立起来的帝国,因此它必然广泛吸收了秦朝的教训。它在一边继承了秦郡县制的同时,又充分吸取了秦灭亡的教训,实行了郡国并行的体系。”
“也就是说,汉朝其实同时运作着两套行政体系,当然这种郡国并行制度是一种短暂的倒退,历史总是曲折前进的,这没有什么奇怪,部分的恢复分封制其实是对现实的一种妥协。”
“而且我们要注意,在汉朝实行郡县制的一般都是秦的故土,也就是帝国的西边区域,这些地方汉王朝拥有极强的掌控力。”
“实行分封制度的则又是老六国的故土,也就是帝国的东方,这里就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点,我们上次所说的水灾,受灾的很大一部分郡县其实是在帝国的东边,实行分封,是朝廷掌控相对比较薄弱的地方。”
“汉朝整个国家的行政体系,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四层,皇帝及其官僚中央,其下则是郡,然后是县,最后是乡,而各诸侯国的架构也是类似的,只不过将皇帝替换成了诸侯王。”
“当然,诸侯国只是汉王朝的一个暂时现象,诸侯国之后在历代帝王的削弱下变的越来越小,直到完全纳入了中央朝廷的掌控之中。”
“你觉得郡和县谁的层级更高?”封语哲再次看向钟桦问道。
钟桦刚想回答,突然就像意识到了什么似的,立马又给咽了回去,“看老师这个表情,答案肯定不是那么简单,首先排除错误答案,郡是县的上级。”
“小子,可以的,学聪明了。”封语哲一脸坏笑。
“不会是县是郡的上级?”钟桦想了一会有些迟疑的回答。
“总共就三个答案,再猜就没了,它俩其实是平级的。在汉朝郡县制的初期,皇帝所直接管理的其实更多是县而非郡。”
“郡它其实是一个军区或者说是监察区,郡它所掌握的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监察权,考核他所下辖的各级官员的各种行政情况。”
“我们可以看一下汉朝最开始郡的人员配置。一个郡的郡府中工作人员的数量其实不过寥寥二十几人,而他下面索要管辖的县则高达三四十个,人口更可能高达数百万,如果你想要如此规模的郡府去承担管理下面各县的责任,显然是不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