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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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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黑色蟒皮轻甲、鞘嵌血红宝石的暗银单刀、代表“圣宫”的水纹腰牌……叶玄汲取了上次出游的教训,没再扮演赏金猎人。这一回,他是教廷侍卫。

“身披浅灰色长袍,头罩同色兜帽”的女人,多半是位阶极高的雨露。她身旁寸步不离,紧紧随护着一名“穿纯黑色窄身衣裤,肩披纯黑半袍,兜帽下遮着形似口罩的纯黑面铠,只露出一对棕黑眼瞳”的女人。

黑衣女左腰悬着暗灰色短柄弯刀,右腰隐隐可见以特制蜥皮腰带束缚,一只巴掌大小的乌金细弩,腰带外沿,别着一根根中指长短的细箭。这是传闻中的…影卫?

能误解到这一层的官兵,绝不敢命令二女遵循禁令,在城内将兜帽除下。误解不到的,则会慑于黑衣男人的装束,以及他刀鞘镶嵌的血红宝石。一个刀鞘嵌有上品宝石的侍卫,他保护的该是什么人?

叶、青、蛾三人的目的地,是北境中部的“荧夜雨林”,选择此种扮相,更多是因为鬼蛾喜欢入城。她不愿沿途只在乡野间游荡,不愿错过那些村里没有,珀瑟城也没有的本土美食。

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一半在极昂贵的酒楼,一半在极脏乱的街巷。这是鬼蛾在中原积累下的常识。已经许多年未曾远游的她,不想放弃有机会遇到的任何一半。唯一的麻烦是,鬼蛾不方便在人多的地方当众取下面铠,她的异域风情实在太过醒目。某些需要趁热吃的特产美食,也只好强忍着涌到喉头的馋虫,打包带走。

鬼蛾不能说话,青儿不爱说话,一路上与人交道的,都是那名带银刀的教廷侍卫。这很合理,如果身边两个真是“高阶雨露”和她的“影卫”,则“教廷侍卫”的身份本就最低,本就该兼做仆役。

不合理的地方在于:位高权重到拥有“影卫”的雨露出行,为什么只带两个护从?一个狐假虎威的“小鬼儿”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无可奉告,你没资格问。

“侍卫”的“水纹腰牌”是真货,意味着他所保护的那名“雨露”来自“圣宫”,“影卫”的存在则表明她至少是“圣宫执事”,如果不是“宫司”的话。“圣宫执事”的位阶高于普通的国王与监国,只需以涉密为由,便无人可以追究细节。

“影卫”当然是残影搞出的花哨。她们名为“影卫”,实则肆无忌惮行走于日光之下。她们直属“天网”,在珀瑟城受训后,由“泪宫”分派至各个“圣宫”。刨去“巫依洛”和“欧蕾娅”不算,南、北二境“圣宫执事”及以上的雨露总计一百三十七人,人手一卫。

论及战力,影卫不能说弱。“乌金细弩”可在近战中破开轻制铁甲,因其体型小巧、工艺精良,相较于寻常手弩,上弦之速能快三到五倍,而且这不难练。影卫由最顶尖的武士亲手调教,持短柄弯刀,能在无甲的情形下一对一战胜精锐帝国兵,考虑到男女之别,又兼武技方面的特训仅短短一年,这差不多就是极限。

简而言之,影卫能打。但“圣宫执事”一阶的雨露出门,通常会配十名以上卫兵,出城更多。真需要影卫动手时,多半无力回天。

影卫真正的用途有二。一为杨威,二为监察。

在一个练气未曾普及的世界,“女卫”本身是种不太合理的存在。无用,即是威仪。另则,影卫直属“天网”,安插在雨露身边,是种非常明确的诉说:泪宫不信任你们。

影卫每三年调换教区,不会长期护持同一个人。护任期间,影卫完全受雨露差遣。雨露可以将影卫从身边调走,也可以只让其守在外围,但她们很难不顾忌“泪宫”的想法。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反过来说,影卫待在身边的时长越久,越能显示雨露的无暇与忠诚。此风一起,便成攀比之势。我有多少男伴、多少女伴,影卫全都见过;我有什么怪癖、什么隐疾,影卫统统知道……

长此以往,“影卫”必将演化成一股新的势力。届时由谁来监察影卫?阉侍吗?清尘不在乎,她很清楚此题是不可解、也无需解的。一个外无强敌的环境中,派系林立即是均衡,党同伐异即是太平。

清尘想做什么,想将红土变成什么模样,叶玄总体上不太干预。“刑不上神贵”是他少有的坚持之一。若洛拉玛人犯下死罪,那就终其一生,在富足的环境里软禁。饱暖且无聊,最能滋生淫欲。

非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强迫洛拉玛人怀孕,那是仅次于灭种的暴行。但他不介意给洛拉玛人特权,不介意营造一种适宜繁育的氛围。截至当下,“在册”的洛拉玛人仅有数千。大清洁以前有多少,很难计量。但他非常清楚,自己绝不可能活着看到“母族”恢复到大清洁以前的数目。

长远而言,特权对一个族群未必有益。但它首先得是个“族群”才行。终其一生,叶玄都无需考虑那种“长远”。

时至今日,新神的淫威仍远远不及陨落前的旧神。木青儿那身“大雨露”扮相外加叶玄的“水纹腰牌”,在各城的贵族区自可横行无忌,到了平民区与贫民窟交界处再往里走,灰袍就不像当年的紫袍那样管用。“只有三人,身上物件儿值钱。”向内走得越深,背后就有越多明显包含这种意味的目光。

浅灰色丝棉长袍,是代表“高阶雨露”的装扮。又与旧神不同,如今任何色彩都不犯忌,路人只能凭借“长袍的制式”以及“身边的护卫”推断她是神官。

洛拉玛神教的教徒,职阶越高,服色越浅。神泪与圣女之下,只有欧蕾娅、巫依洛两人可穿纯白。泪宫执事、圣宫宫司、圣宫执事皆是浅灰,这三阶总共只有一百三十七人,除非站在一起,否则外人很难分辨谁的灰更浅、更接近白。圣宫执事以下,各阶依次由银灰渐变成暗灰。“影卫”服色纯黑,是与纯白相对照的特殊,亦是“直属”的象征。

没人明白这位“穿灰袍的雨露”为什么敢只带两名护从走进贫民窟,更没人明白她的侍卫干嘛要买“蚯丸”和“蝇饼”。

“你确定要尝这个?”将两样“特产”装进袋子时,叶玄望着无法回答的鬼蛾小声道。瞧她的神情,似乎也不怎么笃定。但买是一定要买的,采购和尝鲜,是两种不同的乐趣。

吃虫子并不稀奇。“达达利”时期,墩墩陶的将军府里甚至专门有一位擅做“虫宴”的厨匠。“炸蝶甬”、“烤鸟蛛”、“果酒蝎”之类,叶玄吃过不少。但蚯蚓和苍蝇……而且这根本不是当地特产好吗,施沃茨城、格罗萨城、安涅瑟城,有贫民窟的地方都有“蚯丸”和“蝇饼”。是了,你出门少,见识少。我对不起你,往后一定多陪你逛逛。

鬼蛾频繁上街,还是在他们初登红土,四处游历那两年。那时主要为了收集情报,好决定“一主、一闲”两枚棋子的落处,人多眼杂的贫民窟基本未入。

住在贫民窟里的自由民,衣食远不如乡间农户。球薯再贱,终归有价。而“雨后的蚯蚓”和“午后的苍蝇”是不要钱的。只需要一把小铲,一只蝇笼。贫民为了捕蝇,会花一整天的时间蹲守在蝇笼边。并非捕蝇有什么技巧,而是蝇笼会丢。沃夫冈伽粮不值钱,人更不值钱,由此可见一斑。

他们有时间、有力气,但没事做。适宜耕种的土地早已占满,一年中大部分时候,农户也没事做。就算再来一次大瘟疫,耕民减去一半,粮产也降不太多。像“湿地沼泽”、“荧夜雨林”那种地方,拓荒近乎寻死,还不如留在贫民窟里吃虫子。

当兵?“王国兵”的门槛比天还高,“农匠兵”也只征有家有业的农夫、匠人和猎户。农夫纯朴、猎户勇猛、匠人多能,贫民窟里的闲人哪条也沾不上。在王廷眼中,他们几乎等同于“不怎么流窜的流民”。

做奴?那也是有门槛的。“战奴”是曾经的王国兵或农匠兵,你当过兵吗?“债奴”是曾经借到过钱的人,你能借着钱吗?“罪奴”更是想都别想,能免刑、免死的,哪个曾经不是权贵?“战奴、债奴与罪奴”的后代,统称“自然奴”。坑位紧俏,世袭罔替。你爹妈是奴隶吗?

在沃夫冈伽,听说过贵族破落,家奴变成自由民的。从未听说贫窟里的自由民,应征变成奴隶的。尤其在战事频繁的北境,奴隶严重溢出。

叶玄喜欢中原。越了解红土,就越喜欢中原。刚刚登陆时,他还妄想着做点好事,解救洛拉玛人的同时,也顺手解救一下带着镣铐出生的“自然奴”们。越到后来,这想法越不笃定。真那样做,恐怕会引发难以估量的后果。以神之名,硬干兴许能成,只不过……那真的是在救人吗?

薛棠说:人生而自由,亦有主动将双手伸入镣铐之自由,是为“契约”。

《拓殖》里还说:利之所在,唯心所念。汝之蜜糖,吾之黑霜。

叶玄能背诵《拓殖》,却再也无法当面请教薛棠——红土这破地方,你说咋办?

有人生而为奴,世代为奴;有人生在贫民窟,困在贫民窟。他们愿意成为彼此吗?我一个外来的,该多管闲事吗?狗揽八泡屎,又如何舔得净呢?

可我总觉得生而为奴是错的,自然奴是错的。我错了吗?你也说生而自由,那是你认为的“应该”,还是仅仅对丰临城的描述?你要是我,你会怎么做呢?

四男一女,五名高不过腰的孩童彼此追逐着,跑向穿漂亮衣裳的三人。目标是钱囊,或身上的任何物件儿,意图太明显不过。乌黑弩箭擦过女童头顶,又穿过女童身后两名挑夫的缝隙,精准钉入远处“棕袍男人”的胯骨。惨嚎声起,新一支弩箭又已在弦。

枯荣城“治安兵团”蛾大人主营贪赃,捉贼的本领也顺带学过一些。循着孩童奔跑的路径,她一眼就认出了“贼头儿”。

男童们惊叫着逃开,唯有那女童哭着跑去搀扶,又被恶狠狠推翻在地。所幸剧痛之下,贼头儿也使不出多大力气。

女孩儿仁义,女孩儿愚蠢。跑去搀扶,岂不坐实了你们一伙?

晚些她会挨一顿毒打并得到贼头儿的偏爱,还是仅仅挨一顿毒打?小蛾当年若遇到别人,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她遇到我,除了吃穿好些,本质跟这女孩儿有区别吗?

瞧着女童畏缩无措的模样,不知怎地,叶玄忽然开始滥情。他摘下腰刀扔在地上,缓步走了过去。女孩儿没跑,如果跑掉那就算了,可女孩儿没跑。

“你想当‘使女’吗?”

女孩儿向后蹭了两下,啜泣不答。

叶玄蹲下身子,换了个更容易理解的问法:“跟我走,当有钱人。想还是不想?”

许是感觉到男人无害,女孩儿没再后蹭,依旧不答。

“喝奶,吃肉。想还是不想?”问到第三句,叶玄已经开始后悔。帮人…哪是这么简单的事。她有爹娘没有?有兄弟姐妹没有?她想和他们分开吗?要是不想,我难道全都带走?拎着她一个,我可以随手扔给教所,万一拖家带口呢?难道让教所给他们置产不成?

她小小年纪,贫民窟很可能是她以为的整个世界。她心里真的苦吗?如果她拒绝我,长大后想明白自己错过了什么,那又是种怎样的折磨?我他妈到底在干什么。

“想,她想!”贼头一面呻吟,一面听清了身旁的全部对话。“求您带她走,大人。”

“你是她谁?”

“她叫‘薇薇丝’,我女儿。大人”贼头儿忍着剧痛,冷静地说谎。如果对方心疼这女童,大概不会杀她父亲。

“你是吗?”叶玄看向薇薇丝。贫民窟里出生的孩子,名字要么“叠音”,要么有具体含义,比如板凳、石头之类。取这种名比较方便,不花什么心思。

“…是。”女童轻轻点头,颤抖着答道。小贼管贼头儿叫爸爸,就和中原的妓女管鸨母叫妈妈一样。叶玄还不懂这种细末。

“你妈妈呢?”

女童摇头。是没有妈妈,还是不知道妈妈在哪儿,叶玄分不清楚。

“我最后问你一次:跟我离开这里,喝奶、吃肉、当有钱人。愿意,还是不愿意?”

女童求助的目光望向贼头儿,过了半晌,怯怯道:“…愿意。”

叶玄松了口气。抱起女童时,雨露和影卫已在身后,扔在地上的腰刀也拎在鬼蛾手中。她右手扔握着细弩,周围人众早已退出老远。贫窟出悍匪,但真正能当悍匪的不会留在贫窟。困在这里的,大都没有“博财舍命”的觉悟。

接过腰刀,向外走出十余步,叶玄叹了口气,将女童递给影卫,重又走回到蜷缩在地上的贼头儿身侧。“你叫什么?别耍花样,只要我‘感觉’你在说谎,立刻杀你。”

“……坦坦荡,大人。”

叶玄一时错愕,还以为听到了中原语。很快明白过来,这确实是个正经的沃夫冈伽名。随后掏出手帕,又从怀中的小瓶里倒出几枚绿豆大小的“香丸”在帕中碾碎,俯身以极快的速度拔出钉在胯骨的弩箭,几乎在惨嚎响起的同时,将手帕里的碎屑狠狠按入伤口。

“香丸”味道极重。它真正的用途是含于舌底,使香气散于鼻腔,抵消贫窟中随风溢散的恶臭。但这番举动在外人看来,定会以为那是极高明的伤药。剧痛惨嚎的瞬息,贼头儿也感受不到腰胯处那股莫明的、奇异的力量。

碧游手。暂时阻住血浆喷涌的,是碧游手。那是除“洗髓浴”外,另一套练气的娼伶用来伺候恩客的功法,是宿竹手下“伶卫”们的看家本领之一。但宿竹本人不会。

“碧游手”的门槛比“洗髓浴”低很多,无需达到“火境”便可习练。也正因此,其手法只针对血肉筋骨,并不侵伐经脉,故而练气的恩客也能享用。当初忙里偷闲学了此手,只为房事中添些情趣,不成想…有天竟用在男人身上。

“买你女儿的钱。”叶玄抽回手时,一枚乌元避过围观者的众目,滑入男人衣袋。

问贼头儿名字,给贼头儿疗伤,都与贼头儿本人无关。叶玄再怎么滥情,也不会滥到壮年男子身上。问名字,是觉得女童可能后悔,可能有天想找爸爸。疗伤也是同理。尽管疗得不怎么讲究,总比贫窟里的赤脚大夫要强。至于给钱,那纯粹是商人的习惯,其实不给也无所谓。在贼头儿看来,没当场砍他,也没拎去巡所,已属万幸了。

现如今,北境大部分王城的“平民区”都有了教所,有些还不止一处。但“贫民窟”里也有的仍是极少。他们只得抱着孩子,硬着头皮走出好长一段。

“把她培养成‘使女’。这是她父亲的名字,如果她要找的话。”教所内厅里,叶玄将水纹腰牌和写着贼头儿名字的纸片交给了长席使女。“执行,不许提问。”

“遵从您的意志。”使女双手叠腹,躬身领命。行礼的对象,是侍卫身后“兜帽遮住半张脸孔的灰袍雨露”。侍卫没资格下令,但灰袍雨露站在旁边不动不语,那就是她的命令。

“腰牌”共有两张,其中一张和女童一起留在了教所。因为教所必定会将此事禀报圣宫,然后得到“从未派人去过”的答案。但“腰牌”确实是真的,圣宫不会莽撞地认定什么,只能向“泪宫”探寻因由。至于清楚自己去向的残影、清尘会如何答复,叶玄就不用管了。反正女童最后肯定可以留下。

“万一万一,咱们的身份给人猜出来,好像也没做太过‘失格’的事,对吧?除了吃苍蝇。”匆匆离城后,叶玄在乡野间一条小路上,对鬼蛾道。

“我没吃!”尖利的指甲,在手心狠狠回呛。“我看你倒是吃饱了撑的,没事装什么好人?”闭口禅千般不好,少有的几个妙处之一是:手心里如何嚣张,身边的木青儿也不会瞪她。

“…想到了你小时候。”

鬼蛾闻言,刁蛮的目光立转柔和。手上却仍不依不饶:“放屁…我入夜宫都十六了,她那小模样能有九岁?再说我多好看呐,那小丑孩儿……”

不等写完,叶玄轻笑着截道:“哈,这不是中原了,可不敢随便说自己好看。指不定在土着眼里,你才是小丑孩儿呢。”

随口一句玩笑,扰得鬼蛾很不安宁。她以往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在土着眼里,我是个小丑孩儿吗?土着,土着……

“青儿姐,我美吗?”拉过木青儿的左手,鬼蛾没什么底气地询道。这么多年,难道在青儿姐眼中,我一直是个小丑孩儿吗?

“美。”不假思索地应答,令鬼蛾心花怒放。她握着青儿的手,一时无话可说,无字可写。片刻,她失去了掌心里微凉滑腻的触感。

幼时在昆斯特,安涅瑟和公主一起学过绘画。美丑的“感觉”人人都有,但美丑的“标尺”却不是人人都能说清。当年那位画师用近乎数理的方式,为她框定了“美”的含义。比如最基本的左右对称,比如头与身、额与脸、胸与腹、大腿与小腿的比例等等。木青儿曾在“刺青”时细细观察过鬼蛾的身体,因而确定她是“美”的。

她真正的意思,并非“我觉得你美”,而是“你的构造,符合美。”木青儿不爱说长句,对鬼蛾而言,这无疑是个美好的误会。

严格说来,画师教给安涅瑟的,叫“不丑”。真正的美,有呼吸、有生命的美,岂是简单的“标尺”所能度量?

“慕雪”是丰临城公认的绝色,木叶家族离开后的十年,她跟着薛棠四处云游,渐渐成为了整个中原的。不止鬼蛾大方承认自己比她不上,当年夕霞学艺,连仇诗迈瞧她都生暗妒。可依照画师的标准,她的前额是有缺陷的,双肩与胯骨的比例也不够协调。若几百年后有仰慕者掘开她的坟,会发现那具骷髅是“不美”的。

其后半月,叶、青、蛾三人未再入城,尽寻乡野偏僻处赶路,倒并非对先前的暴露有何余悸,采果、狩猎、偷农户的鸡和萝卜……亦是旅行的一番滋味。

山间捕鸟时,叶玄发现鬼蛾的身手明显较中原时差了许多,想来自己也是一样。自圣军归降至今,已五年半,他们基本没再对练。更准确地说,登陆红土后的将近十三年间,整个木叶家族都没有正经练功。早先是真的没空,如今有了闲暇,却也提不起兴致。

“这就是《天演》里说的‘退化’吧。以前你连冥鸦都能卷住。”看着被鬼蛾抽碎而非活捉的几只山鸠,叶玄忍不住低语道。

鬼蛾忿忿地朝着粗树打了一鞭,木屑四溅,又惊起几只飞鸟。她没读过《天演》,因此无法辩驳说这不叫退化,而是退步。就算能辩,那也不是重点。她自诩为使鞭的大行家,而今却连几只黄鸟都卷不住,怎能不恼呢?

“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只是在想,功夫…最好不要荒废。谁知道将来又遇到什么事呢?”

深吸口气,鬼蛾点了点头。她很胆小,却不太考虑将来。决心好好练功,更多是出于艺者心思,她觉得“鬼哭”是世上最美的兵刃,鞭术是世上最美的功夫。

又过九日,三人终于抵达“荧夜雨林”边缘。这是一片比“圣都”所在的“湿地沼泽”更大的“山地雨林”。千年以前,左近的各个王国就已放弃了“焚林拓荒”的尝试。沃夫冈伽没有明确的旱季、雨季,此地更是隔三差五就下场雨,又常常一下就是几天。便在无雨时,潮湿的树皮和狂野的藤蔓也让星星之火难以燎原。

砍伐更是休想。雨林深处的巨树,光树皮间的褶皱就足以塞进男人的大半只手掌,何况还有灭之不尽的毒虫与凶兽。如果这片雨林生在平原,生在“兵民与物资都更好调度”的“南境”,或有危虞。地处“北境”则可横亘于几国之间,断阻商贸,傲然独立。

“这地方,比湿地沼泽更难活人吧?”朝雨林内部走了两个大时,鬼蛾拉过叶玄的右手写道。若无真气护体,她至少已经被飞蝎蛰过一次,被绿蜂叮过两次,被小青蛇咬过一口……

“不一定,这里至少没有瘴气。有人敢进来打猎,就说明素人能活。咱们不会而已。”进入雨林前,三人路过左近的王城与村落,又一次确认了残影告诉他们的消息——有一小批猎户,专靠捕捉“雨林中特有的物种”维持生计。风险很大,赚钱很多。但猎户们入雨林,通常走得很浅,三人顺着猎户们常走的路径进入,行出一个小时后,就见不到“兽夹、绳网”以及作为临时据点的“猎屋”了。

“为防迷失,在沿途树木上刻下刀痕”的方法他们曾经用过,这次却不可取。如果想在雨林中游荡“一段日子”,就绝不能挥霍内力。必须离开时就攀上树顶,在每日特定的时段,朝着太阳进行。

入夜,山林间溢散出莹腻而又连绵的微光,那是“树脂”的光亮。荧夜雨林,由此得名。

雨林无法纵火。好在收集一些相对干枯的枝叶,生起一团篝火倒是不难。比鬼蛾大腿还粗的棕黄色斑纹蟒,是三人今晚的伙食。调味作料只有粗盐、辣椒粉和麻椒粉。如果“色、香、味”代表美食的全部,这一餐烤蛇肉仅勉强算是及格。但所有高阶厨匠都明白另一层道理:食客“身体的状态”和“身周的环境”至少和“色、香、味”同等重要,很多时候甚至更加重要。

有些食物必须在脏乱的街巷里才有滋味,强行搬入宴厅则丢失大半神髓;有些食物适合在饥饿时享用,有些则恰恰相反,饱腹时才显美妙。

叶、青、蛾三人自珀瑟出发,其间又经过大小诸城,品质更好的调料并不难搞。而他们选择了最便宜的劣质粗盐。盐粒大且粗糙,撒不均匀只在其次,更大的问题是“每颗同等大小的盐粒,咸度都不一样”。一大口蛇肉咬下,舌尖寡淡无味,舌根咸到发苦或者相反……这才是野味该有的感觉。

“你们睡吧,头夜我守。”水足饭饱,鬼蛾拉着叶玄的手主动道。这里不是中原,没有能威胁到他们的刺客,按说一同入睡也无大碍。但那样一来篝火会灭,掠食的巨蜥或山豹,会让他们全都睡不安稳。

哼,忍着吧,我看你俩能忍到几时。这一夜,鬼蛾又没等到她所期盼的场面,亦或者“滚远些,背过身去,敢回头看我怎么收拾你”一类的指令。她不沮丧、不气馁。日子还长着呢。

其后几日,三人漫无目的在雨林中游荡。每日清晨攀上树顶,朝太阳的方向纵跃一段,以确保没有原地打转。九天后到了雨林尽头,又掉转方向,斜插而回。

以不同时段的太阳为标,一个半月后,他们已搜寻了雨林一半以上的区域,情趣渐淡,精神渐疲。最先萌生退意的,是三人中最在乎洛拉玛人延续的叶玄。太难受了。若师姐不在倒无所谓,可她就睡在身边。每每从身后环抱着她入睡,却只能在梦里与她交融。太难受了。

干你祖母,本座什么时候用过手啊?还得在假装去拉屎的时候……要不便宜那贱人得了,可是,师姐应该不愿意吧。她从没被人看过或者听过,应该是不愿意吧。

与师姐相处的其中一个难点在于,她不表达。喜欢还是不喜欢,愿意还是不愿意,绝大多数情况下她都不会说出来。叶玄只能自己摸索,自己推断。杀墨白、烧日记,那是唯二两次木青儿“主动表明并坚持”自己的想法,其他的…比如给顾长卿摸“暗水”,能看出她很不情愿,但她一句话也不说。更麻烦的是,她不喜欢叶玄问她“愿不愿意,喜不喜欢”。

“再找五天,没有就回家。”

“十五天吧。凑齐两个月,求求了。”鬼蛾娇憨地望着叶玄,无比温柔地写道。她看出叶玄快要绷不住了,不想功亏一篑。

鬼蛾出于私心与私欲的坚持,终于在十二天后得到了意外的回馈。是意外的,而非她心心念念的。

雨林东南侧,一个距离边缘不算太远的地方,三人找到一处四面环山的幽谷。他们并非冲着幽谷而来,只是单纯朝着某个方向,翻过了一座山。

直到越过山岭,隐隐望见炊烟,叶玄也没怎么兴奋,没觉得自己找对了地方。毕竟这里离“边缘”很近,他们是折返回来的。四面环山的幽谷,大多有路,因此“炊烟来自猎户”是他首先的反应,也是更加合理的推断。

他以为这是这样,他以为这里离“边缘”很近,实则“很近”的感觉是相对于整片雨林。对素人而言,这里已经“太过深入”了。

“面铠带上,兜帽也遮上。”待鬼蛾藏好自己的异域风情,叶玄不抱太多期望地溜下山脊,朝炊烟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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