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什么狗贼竟敢吃我的肉!(1 / 2)
“砰!”
大腿粗的木头一下子就被扔到了地上。
眼前的一幕让他睚眦目裂,小花不知道去哪了。
几只畜生居然鸠占鹊巢!
看着趴在架子上,叼着肉的三只海狼,还有两头猞猁。
没错就是海狼,都属于温岛的生物。
一种靠近海洋的狼,经常以鱼类为食,偶尔会捡死亡的动物。通常不捕杀食肉动物。
猞猁,又称山猫或大山猫,是食肉目猫科猫亚科猞猁属动物。其体色均匀一致,冬毛通常是浅黄灰色,带银白色或淡蓝色的霜斑,夏毛浅褐色,无斑点或只在四肢上有不明显的斑点;尾比山猫短,尾尖全部黑色;耳朵尖端有长长的黑色绒毛,脚端有宽厚的脚掌。
这几个畜生还很默契的吃着,丝毫不和对方厮杀。
仿佛这些食物是自然的恩赐!
林然是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砍刀拎在手上,三步并作两步,朝这些偷肉贼狂奔而去。
然而,这些动物反应更机警,还没等林然跑出两步,它们就各自叼着一块肉跃过营地周围的灌木篱笆,一哄而散。
“你妹的,偷肉偷到我头上来了!”
林然急冲冲推开大门,拿起匕首和铁锹。
然而等他回到屋外,只见那几只动物已经在六十米开外,朝后山跑去了。
很显然,现在累得筋疲力尽的他,想要追上这些行动如飞的偷肉贼,基本是没戏。
……
草,大意了!
翻看了一下,有好几块肉都有咬过和抓过的痕迹,林然心中既是恼怒又是悔恨。
早该想到这一点的。
这是在荒野中,周围的小型肉食动物不知有多少。以熏制后腊肉散发的香味,怎么可能没有动物惦记?
理论上,被动物咬过的肉经过
高温烹煮,依旧可以食用。
但是林然还是扔掉了被撕咬过的狼肉。
只有一些被抓过的肉,把被抓过的地方切掉,林然留了下来。
狼肉的数量顿时减少了三分之一,大概只有五六十斤了。
好在,之前特意留下的狼筋和狼头没有经过熏制,这些小型肉食动物不感兴趣。
这可是林然准备用来制作猎弓的材料,要是狼筋被叼走了,损失可就不是几块狼肉能比的了。
……
“主播,没事啊,不就是被叼走了
一些肉吗,你还有很多。”
“主播,看开一点,你不是还有鱼竿吗,以你的钓鱼技术,半个小时时间不到,肉就回来了。”
“主播你不是会做陷阱吗,就用这些被咬的狼肉布下陷阱,下次这些东西再来,保教它们有来无回。”
“主播,该说的兄弟们都说了,那些杀千刀的山猫,犯不着生气。”
“主播……”
看见林然默默的收拾狼肉,观众们都是于心不忍,一个个都跳出来安慰道。平时开玩笑归开玩笑。
关键时刻,该有的安慰他们一点都不会少。
“你们说什么呢。”林然抬起头,笑道:“放心,它们怎么把狼肉吃掉的,我就怎么吃回来。”
“我保证!”
转过身的时候,他眼里冷光闪动。
杀了野狼以后,最大威胁解除了。
加上最近做的事一件比一件顺利,一切都按照自己的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
连林然也没注意到,在不知不觉中,自己对荒野生存产生了一丝轻视。
而今天,山猫,海狼,这些他不放在眼里的小动物,给他上了一课。这一课,意义重大。
荒野生存守则第一条:在任何环境下,都必须拥有一颗敬畏自然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