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好枪配英雄(2 / 2)
只不过他看的不是枪杆上的图案,而是沈幼初的指尖。
昨晚怎么没发现,沈小姐指甲染的是桃粉色的,白里透粉有种妙笔生花的美轮美奂感。
“宁公子你看,这一块的纹路是个追字,这一块是云字,这一块是枪字。”
沈幼初猫着腰弯到膝盖的位置,指认完三个字。
结果说完也没见宁无恙回复,她抬起头来,双手叉腰,却见宁无恙的目光落在了她的腰上,顿时明白对方在走神,面色微红,假装嗔怪的说道:“宁公子你在看什么呢?不是在看枪的名字吗?”
“啊……这枪的名字确实很精妙,追云追云,花纹是云朵图案,名字也有云字,它的质地也很轻巧,与其他长枪相比,灵动之处确实能以追云概之。”
宁无恙下意识的一番夸赞,听不出真诚,倒有些拍马屁的意味在其中。
像这样浮夸的赞美,可不是宁无恙的风格。
明眼人都瞧出了他的异样。
特别是沈幼初,确信了刚才宁公子确实是在盯着她的手指,而非盯着长枪看,心情变得十分微妙起来。
在宁公子的眼里,我的手比枪还好看吗?
常言道:好枪配英雄。
宁无恙如此不识货……呀,不对,我的手可比枪好看多了。
可若是这样的话,岂不是说明我送的礼物还不够完美?
沈幼初正暗自纠结着,季谨已经从菊香那里拿了兵器库的登记谱,递到了宁无恙的面前。
“这杆追云枪,乃是千年前一位名为云起的将军上阵杀敌所用的佩枪,枪身原本是一块金石所制,原是铜色,韧性极高,刚冶炼成功时还可当鞭使。
后来云起将军用它杀了不下千人,血染成了褐色,云起将军不喜,便命人涂以石料遮其色,刻为云图为其名,此枪另有机关。”
季谨说着,也和沈幼初一样,用手指勾勒着追云枪上的图案。
等按照方才书上所见之处,找到了一处机关所在的位置后,指着它对宁无恙说道:“按动此处,便会飞出枪头。”
她又往下摸了两尺距离,正好抵达距离枪头最近的握枪突起处。
“按动此处,根据按动次数和力量,决定是折分枪头、一节枪身,还是将其拆分成长棍与短枪,枪身之内有一根精钢韧丝,靠机关拧合在一起,亦可断开。”
“再往下还有一处机关,可直接抽出精钢丝,只连接枪头,以作暗器或是飞矛,并借助机关之力,让它疾飞出去,加大冲击的力量。”
听完季谨的讲解,宁无恙才知道他小瞧了这杆黑乎乎的长枪。
既然这么厉害,看来有必要一试了。
“三哥!”
宁无恙这回没再逞能,而是让三哥替代他来试枪。
三哥比他反应快,对于兵器的不同品种,也更有经验。
而宁无碍早就在听到季谨的话时,想要试试这兵器是否真如登记谱上所写,有如此多的奇特之处。
听到五弟喊他,当即伸出手去。
“接枪!”
宁无恙将追云枪扔了出去。
沈幼初看到这一幕,嘟了嘟嘴,但也不好反对。
谁叫宁公子武功不太好呢。
假如宁三哥喜欢这杆追云枪,大不了她再求人去打造一杆。
她也不是小气的人。
只是她送给宁公子的礼物,可不想再假手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