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2章 留足,不留头(2 / 2)
“以及你们信仰的这个三寸金莲教。”
一众江西官员像傻了似得,呆呆望着眼前这个金发碧眼一口河南话的红毛夷。
虽然知道此人乃是太上皇左膀右臂,地位与大总管东方公公不相上下,然而出于天朝对外番蛮夷的本能鄙视,有些官员还是忍不住骂道:
“蛮夷之人,如何知我天朝国情,你不配与我等士大夫坐而论道!”
“下去!圣人之生也天行,你一个红毛夷!哪里知道圣人的事情,下去!”
老福对江西官僚们表现出来狂妄挑衅,并没有感到一丝生气,他仍旧站在原地。这时钱谦益开口道:
“大祭司为我大齐立下汗马功劳,诸位当慎言,虽是议事,也不可辱没斯文。”
倪元路也道:“圣人有言,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不必在乎人家的发肤颜色,不必在乎人家的口音,只要说的是圣人之言,便要认真听。”
老福对倪元路拱拱手,对他身上表现出来的礼仪大为感动。
他面朝众人,继续道:
“我先前已经查过详细资料,你们口中的朱文公,就是死去多年的朱熹,他的家乡徽州府,据当地县志记载,仅仅是一个休宁县,从明朝第一个皇帝朱元章开始,到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检,两百年时间,有“节妇”、“烈妇”四百多人。”
众人脸上露出满意笑容,看眼前这个红毛夷,也觉得顺眼了很多。
有明一代,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标准之一就是辖区内节妇数量多寡。
什么是“节妇”呢?简单来说,便是女子不幸夫亡,以身殉,经者、刃者、鸠者、绝粒者。
“始终没有结婚的,超过二千多人。诸位绅士大人,你们是否知道,这些行为,都与齐国鼓励人口生育的国策违背。”
“还有,这位朱熹的老家婺源县,“节烈”、“节妇”、“节孝”等牌坊有百余处,从宋朝到现在,“贞节烈妇”超过七千多人。朱熹为官的福建南部,其中同安、晋江、尤溪三县,未婚妻为丈夫守节、夫亡殉节的,也有近千人,(《福建通志》”
弗朗西斯科最后总结说:“你们口中的这位朱文公,已触犯我国多条法律条文,我不知道他算是什么圣人?如果他活在大齐,会被关押起来,流放到汉城····”
做男妓这句话,老福没有说出,他或多或少知道这些人的脾气秉性,害怕过分刺激这群人,会对自己不利。
周围忽然变得死一般沉寂,趁着官员们积攒大招的时候,大祭司决定先放大招。
他从身上的黑袍中取出本账簿,轻轻翻开两页,对着账簿上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数字,回头望了眼太上皇,然后将手指放在账簿上,充满虔诚祷告:
“你我脚下的帝国,全都仰仗辽东之王,蒙古的统治者暨草原守护者,朝鲜国王的舅舅,永生者,倭国的主人,私产废除者,十三省份的统治者,澳洲的拥有者,东半球秩序的守卫者,库页岛的主人,烈火风暴中降生的万王之王,大齐帝国太上皇。仰仗太上皇陛下一手缔造!”
“帝国现有十三个省份,包括新近归附的江西一省,江南两省。全国人口为八千五百余万人,其中,辽东三省,河南,山东两省,因长期战乱,男少女多,江南江西各省,男女各占其半。”
“如果现在,你们允许女人继续缠足,允许这种不人道的习俗继续存在,允许这种骇人听闻的刑罚继续戕害我们的姐妹,抛开用女人小鞋子饮酒的这种奇怪艺术品味是否合理不谈,抛开你们所谓的传统和文化不谈,如果真的那样做的话,太上皇的八千万臣民,会有一半人沦为残疾!我们国家的女人,她们的一生,将生活在以卧室为中心的三百步的狭小范围内,从裹脚到去世。如果那样的话,帝国未来将一片灰暗:国家贫困,兵源不足,劳力不足,工坊没有女工,学堂没有女学生,残废的妇女无力教养子女,溺婴之风会不停出现·····最终,大齐和她的子民会被我们敌人称为“东亚病夫”。”
佛朗西斯科一口气说完,因为情绪太过饱满,泪水打湿了那本账簿。
一群官员想要反驳,却不知从何说起,一个个伸长脖子,像被提住脖子的鸭子。
刘招孙见时机成熟,起身离开龙椅,目光徐徐扫视众人道:
“大学士与大祭司刚才所言,大家都听到了,他们的意思,便是朕的意思,辽东女子早就不缠足了,江南江西女子,也可以。”
江西官员面面相觑,最后大家都望向袁继咸,袁督师硬着头皮上前道:
“陛下良苦用心,臣亦能体悟,不过,若真要废除,也须假以时日,可先从士大夫上层开始,推行教化,徐徐图之,再让百姓效法。须知当初这些蠢夫愚妇,也是模彷南唐后主李煜,李煜给舞女窅娘制作六尺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包脚,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
刘招孙挥手打断:“朕不管缠足源自何处何时,也不管他源自宫廷还是乡野,袁督师之计,旷日弥久,令人心昏然,不知需要多久?十年?二十年?”
“莫非等到三十年后,要朕的儿子问朕,当初为何不禁止缠足,以致国家凋敝,无人可用?”
太上皇想到了满清的剃发令,于是斩钉截铁道:
“时不我待,耽误一刻,便少千百个女劳力,大齐未来还要征战四方,战场不能没有女人。朕之所以能打败那么多敌人,无非是把男人当牲口用,把女人当男人用。”
袁继咸小声道:“只怕会激起民变。”
“那就民变吧,朕已下定决心,敢有恶意阻挠者,斩!留足不留头,留头不留足!”
注:
1、《万历野获编》中记载:“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