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发薪日(2 / 2)
归根到底,绍天朝廷行事,其实完全就是一个大号的军阀,在浙江台州起事,是皇帝一手拉起来的,从开始就摆脱了朝廷的那些框框架架,也摆脱了那些官僚集团的绑架。
说句简单点的,朝廷有专门的科道言官,就是都察院和六科,都察院是台官,主要是监督百官的,而六科的给事中,主要是握有封驳之权。
奏章由六部等经通政司交内阁拟票,然后呈送皇帝,再由司礼监批红,再交由内阁,内阁再交给六科。
六科审核同意后再抄送六部等执行。
在这个程序里,六科掌握的权力其实就相当于唐朝三省六部制里的门下省的大权,他们对皇帝的旨意,有封驳权,就是如果觉得不对,可以驳回,拒不下发执行。
得改。
改了还不行,仍驳回。
这个权力很大,因为是直接对圣旨的封驳权,而明代一直以来的内阁票拟、司礼监朱批的这套办事模式,其实是代行天子的决策权。
正因六科权力大,所以明朝末年的党争里,这些六七品的给事中,却总是能够纵横朝堂之中,搅风搅雨。
连皇帝都奈何不了这些人。
因为他们是科道官,是谏臣,更因为他们手里握着封驳权,一言不和,就跟皇帝玩封驳,皇权都被大大制约着,这些人再搞起党争,那就更让皇帝都头痛。
可是在绍天朝,完全就不一样了。
朱以海处处都把持大权,比如说最重要的决策权力,表面上还是内阁和司礼监,他们仍掌有票拟和批红权,可实际上真正的中枢决策权,是朱以海亲自决策,他搞了个总理处,招来一些心腹大臣授予头衔,大事跟他们商议决策,然后总理处可以直接起草诏令,并向内阁六部等传旨。
这相当于什么?
相当于唐宋时的政事堂,相当于中书门下,相当于中书舍人的草诏权,决策草诏都握在了手里,内阁和司礼监其实已经被架空了,皇帝的权力空前集中。
六科虽然还在,但朱以海同样规定,总理处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书,可以直接下达六部诸司和各省地方、军队等,等于是完全不用经六科封驳了。
他们没权封驳由总理处发出的旨意。
六科言官们失去了最重要的封驳权,那就再没有了制约皇权,敢跟皇帝说硬气话的资本了。
六科现在只能盯着内阁、六部的执行。
再加上皇帝直接掌握着自己一手建立的御营亲军,所以过前大明百官们屡试不爽的那套绑架朝廷,绑架皇帝的办法,在朱以海这里彻底不得行了。
就好比各地的税赋,传统的田赋、丁银仍由地方官府征收,但工商税关税以及厘捐这些,已经由专门的税务厅征收。
在各省新增设了税务厅,各府设税务局,县设税务房等,条条和块块的区别。
他们甚至还有专属的税警。
这相当于以前盐法道、督粮道、水利道等改变而来,过去分守分巡兵备海防诸道,直接改为了分巡一道,提高等级,加强权力,使之成为管理数府的小巡抚,完全在知府之上。
而原来的一些其它的杂道,则整编成各种专门的厅,直接隶属于巡抚,垂直分管府县的专业事务。
地方官员,在税务这块,只能直接征收管理田赋地丁银,其它的税务由税务厅直接管理征收,形成了地税和国税两套系统。
地方官征收的税务,部份留存使用,部份起运上缴。
而国税部份,各地税务厅直接管辖征收,有税察营强力保证,所征缴的税收也不过地方手,直接起运,甚至特殊的关税、厘金这块,还是由军队直接代征收的。
这些都使的地方官府对税的插手能力减弱,税赋钱财都不过他们手,想贪也难。
而税务厅局,属于各省特别派出衙门,管理上垂直管理,相应的比原来各地府县征收的情况要好很多。
这些税征收、上缴,然后调拔,发放,都与过去是不同的一套模式了,而皇帝能实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他掌握了真正的权力。
什么是真正的权力?
就好比崇祯虽然是天子,但其实他并没有掌握真正的权力,他的权力要通过官僚集团行使,而整个崇祯朝的官僚集团已经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就算他们再内斗,他们也仍是一个阶层,跟皇帝不是一体的。
朱以海却有真正的权力,因为他是由下而上,通过底层起兵一点点重新构建了权力层。首先是他自己建立的御营,掌握了真正的军权,军官们都是他一手提拔的,许多都出身普通,没有那么复杂的关系网。
有了军队,占了地盘,然后重新替换了新的地方官吏体系。
这就好比崇祯在北京说要加税,每亩加二分银,会有无数人反对,甚至最后银子多征了,朝廷却没看到银子,士兵仍然没发到饷。
但如果一个占山为王的山大王,对山下的村民说按每亩要收两分银子保护费,却往往能够做到。
甚至要立一些新的规矩,都可以。
往大了些说,崇祯末年诸如左良玉、刘良佐、高杰这些军阀,在地方上要摊派什么钱粮,甚至要废立什么新规,却都能够很有效力,说到底就是掌握了真正的权力。
这个权力,已经打破了和种掣肘束缚,打破了旧有平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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